三餘鎮

三餘鎮

三餘鎮位於江蘇省南通市濱海園區,長江入海口北岸,東臨黃海,南依長江,與上海隔江相望,素有“糧棉故里,江海樂土”之稱,是蘇中、蘇南名鎮之一,屬江蘇省重點中心鎮、通東重鎮,革命老區。全境面積79.4平方公里,人口7.2萬,轄3個居委會和20個行政村。掀開三餘的歷史卷頁,中國近代實業家、教育家張謇兄弟在此墾牧,使當年雜草叢生的“金陵盪”、“野鵝潭”變成了今日的萬畝良田和繁華集鎮;中國近代教育家、佛學家江謙晚年在此耕讀,並在此安葬;荷蘭專家特來克在這裡規劃建設建閘修橋,改變了三餘頻遭海潮浸蝕的歷史。

基本信息

基本概況

蘇南首家省級衛生鎮—三餘鎮隸屬於南通濱海園區,位於長江東北部,入海口北岸,東臨黃海,南依長江,與上海隔江相望,距城區30千米。素有“糧棉故里,江海樂土”之稱,是蘇中、蘇南名鎮之一,屬江蘇省重點中心鎮、通東重鎮,革命老區。省道掘青公路與金三公路在境內交會,團結河與三餘豎河交錯。

面積人口

據當地政府官方網站資料顯示,該鎮面積185.47平方千米,人口125042人(2007年)。轄:社區居委會(中心、鎮北);村委會(一社、鎮東、前進、紅星、紅專、鎮西、鎮北、大樂、合力、新民、德興、同盟、育新、河東、苴西、新橋、苴北、苴東、新福、東平)。

歷史沿革

三餘鎮三餘鎮

三餘位於南通沿海,是南通地區最後成陸,也是最年輕的一個鎮,其居民多為海門、啟東、崇明等地移民。清中後期隨著泥沙沉積,海勢東移,通州的產鹽地由原來的中部石港場、西亭場、金沙場逐年東移,集中到了余西場、余東場。余西場的位置大約在今天的三餘豎河以西地區包括恆

興;余東場的位置大約在今天的三餘豎河以東地區。光緒、宣統年間,余西場有廣運灶、同興灶、恆新灶、拖灶等垣(鹽)商有裕和祥、元亨利;余東場有李灶、王灶、沈灶、隆興灶和金陵公盪、瞿姓私盪、盤基墩等,垣(鹽)商有積風順、德長厚,這些鹽商、灶戶掌握著鹽場的大片土地,用於出產燒鹽的草薪,鹽是當時國家的重要物資,鹽稅是國家的重要稅收來源之一,成本高昂的製鹽方法,是老祖宗千百年以來的做法,已經根深蒂固,廢灶興墾談何容易,但清末狀元張謇先生以其獨特的智慧和非凡的能力解決了鹽和墾的矛盾。民國二年(1913年)2月24日,張謇、張詧兄弟等人集資10萬元,以大有晉的名義價買余東場積風順、德長厚寶垣於3月正式成立大有晉鹽業公司,月余後又收購余西場裕和祥、元亨利寶垣,公司改為股份制,成立大有晉股份有限公司,股金追加到50萬元。這是一個以鹽業為導脈從事墾植事業的股份制公司,被有關專家稱為北洋政府時期國內主要的股份制公司之一。大有晉公司開辦初期,主

要從事收購盪地、測量劃區、開河築壩、蓄水浸淡、培植草薪等工作,公司辦事處設在墾區的中心位置——貢安(這是後來的地名)。民國三年(1914年)8月22日,余東場鹽民100餘人放火燒了大有晉公司辦事處,殺死公司職員王貢三、李安甫,當事人受到相應的懲罰,這就是著名的“火燒公司”事件。事件後,當地命名為“貢安”,當年底,大有晉公司總部選擇三餘區公司的“野鵝潭”,並在周邊劃地100畝建三餘鎮,從1914年底起三餘鎮以大有晉總公司基礎設施為起點到1921年為止,四周環河的三餘鎮主街區在邊建設邊招商中基本落成,在此建有大有晉總公司平房48間,後房10間及圍牆和表門,市房(門面及落屋)172間、小菜場、警察局、巡房、棧房、國小、鹽包場等基礎設施。從民國六年(1917年)6月起由江蘇省財政廳核准三餘鎮牙戶(中間商)開設經營糧食、磚木、棉種等物品。大有晉公司創辦之初,十分注重土地的連片與方整,因為這樣才有利於規劃和水利建設,三餘區分公司位於大有晉墾區的最西南角(其範圍是今天的一社、永興、鎮東、新南、新民村),是公司收購余東場的“三益鄉”和余西場的“余中鄉”兩個鄉的部分盪地而組成,取兩鄉中的第一字,得名“三餘”,大有晉公司因設在“三餘”地盤上,“三餘鎮”則為大有晉公司所創辦。“三餘鎮”取代了“大有晉公司”,但其範圍不含忠義、北興橋中的部分區域,大有晉公司中的晉東區、大東區則劃入海門版圖。

歷史文化

三餘鎮三餘鎮

掀開三餘的歷史卷頁,中國近代實業家、教育家張謇兄弟在此墾牧

,使當年雜草叢生的“金陵盪”、“野鵝潭”變成了今日的萬畝良田和繁華集鎮;中國近代教育家、佛學家江謙晚年在此耕讀,並在此安葬;荷蘭專家特來克在這裡規劃建設建閘修橋,改變了三餘頻遭海潮浸蝕的歷史。三餘,人文薈萃,自然資源豐富、產業優勢明顯、歷史文化底蘊深厚、生態環境怡人,是一座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通東中心集鎮。一九九六年率先建成了省級衛生鎮,原省委副書記顧浩視察三餘時,欣然題詞喻三餘為“黃海明珠”。

地理交通

三餘鎮交通便捷,省222線、金三線、平海公路穿境而過,是啟東、海門、通州、如東四縣市沿海通道的重要樞紐;團結河、三餘豎河與通呂運河、長江相連,並在鎮區交匯;周邊40公里範圍內,分別有南通機場、南通火車站、南通港、呂四港、洋口港、通常汽渡、海太汽渡,構成了現代化的立體交通網路。中國第一大橋—蘇通長江大橋及崇海、崇啟大橋建成後,三餘將全面融入1小時上海大都市圈,規劃中的沿海高速在該鎮工業集中區有一互通,為此,三餘鎮將成為長江北岸最具發展活力、最具投資潛力、最宜人居住的首選之地。

經濟發展

三餘鎮三餘鎮

三餘鎮緊密結合三餘鎮實際,確立了“翻番、強村、和諧、創新”

的工作思路,明確了2007年工作目標:國內生產總值比2007年增長15%,財政收入達到40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7年增長10%。強力推進工業翻番。三餘鎮注重加快機械製造、人造毛皮兩大產業的發展,重點推進四方集團的塑木項目、軋花剝絨公司的氣流紡項目和星維公司的小型柴油機項目等開工建設;三餘鎮籌建“三餘同鄉會”、“招商聯誼會”,以招商引資推進項目建設;鼓勵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力爭2008年培育億元企業1家、規模企業6家。大力發展本地創業的內生型經濟,著力提高百戶家庭創業率,三餘鎮工業經濟2~3年實現翻番。大力實施富民強村。三餘鎮狠抓項目農業建設,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大力發展棚架蔬菜、扣蟹養殖、優質果品、畜禽飼養等特色產業,辦好酒釀、蠶豆和山芋加工冬粉等深加工企業,引導農民投身二、三產業,同時有序組織勞務輸出,使農民年人均收入增長10%以上;積極推廣鎮北村集體資產(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做法,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障農民公平享受集體資產收益。三餘鎮在現有10個專業經濟合作社的基礎上,再成立3~5個專業經濟合作社。著力構建和諧社會。三餘鎮在強化普法教育的同時,積極排查和調處各類矛盾。同時,加強村民思想道德教育,構建和諧發展的社會環境。傾力提高幹部素質。2008年,三餘鎮將加強鎮村幹部自身學習,提高依法行政、為民謀利、謀劃發展、科學管理的能力,增強鎮村幹部駕馭市場經濟的本領,加快三餘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社區教育

三餘鎮三餘鎮

三餘鎮以組織全民建設學習型鄉鎮為目標,以鎮成人校為主體,整合了黨校、科協、文化站、體育健身中心、老幹部活動中心、農村青年務工基地、農科教示範基地等資源,創辦了三餘鎮社區教育中心,成立了鎮社區教育管委會。社區教育分學校家庭、健康衛生、科技文化、老年休閒

等四個方面。中心創辦以來,全面開展黨員幹部教育、婚姻教育、老年教育、國防教育等活動,受訓農民達5.16萬人次;農民網站先後為農民發布致富信息200多條、實用技術150多項;電子圖書館與南通、金沙的10家書店實行資源共享,定期交流,常辦常新。同時,該中心廣泛開展民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藝術團自編自排文藝節目,深入基層演出200多場次。還組織社區居民開展棋類、牌類、球類競賽活動150多場次。2007年,三餘鎮評選出學習型家庭1600多戶、學習型企業36個,通過了通州市級社區教育中心驗收。三餘鎮社區教育中心還發揮鎮成人校教育陣地作用,採取自辦實習工場和定向型訂單培訓及實踐型校企聯姻形式,重點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助民創業。紅星村24歲的姜慧,參加計算機套用培訓後,被張家港保稅區蘇瑞稅務師事務所錄用;大樂村村民蔡曉霞通過轉移培訓,創辦了金鑫家紡。,三餘鎮成人校已培訓6200多名學員,有五分之一自主創業,其餘學員被招收到技能對口的企業就業。

送科技到農民手裡

該鎮落實中央一號檔案精神,從2月8日起,利用6天時間,在全鎮26個村全面開展農業科技創新培訓,內容有《增施商品有機肥》、《棉花水浮育苗操作規程》、《大棚黃瓜栽培》、《當前夏熟作物田間管理》等4門課程,參訓農民達5200多人。

通州三餘鎮光明村多位老闆捐建水泥路

通州區三餘鎮光明村一條長1100米,寬4米的新水泥路完工,村黨總支書記毛少平介紹說,修築這條路除了政府出資外,少不了村里在外創業的多位老闆慷慨解囊,村里把這條路取名為“愛心路”。

光明村地處通州區東北角,交通不便。儘管上級政府撥付了部分資金,但要造水泥路,資金還存在缺口。得知村里從5日開始又要建水泥路,在外創業的老闆聽說家鄉築路還缺錢,紛紛慷慨解囊。在上海的朱楊生和徐平各捐助4萬元,在新疆的顧勇夫婦也捐助了兩萬元……

據了解,2009年以來,光明村在外創業的10多位老闆累計捐款80多萬元用於村里建水泥路。目前,村里已經建成類似的“愛心路”10條,總長12.5公里,26個村民小組80%通上了水泥路。預計在兩年內,全村各村民小組將全部通上水泥路

基層組織化解家庭矛盾顯身手

近期,三餘鎮政府專門出台了《關於聘請贍養、撫育類糾紛司法協理員的通知》的檔案,聘請各村居黨總支書記為贍養、撫育類糾紛司法協理員,明確他們為贍養、撫育糾紛處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與三餘法庭聯絡相關工作,並要求他們對轄區內已經存在或可能出現的新的贍養、撫養糾紛,每半月進行一次摸底排查。同時對排查出的此類糾紛進行調解、督促及協調工作。三餘法庭對已審理的涉及贍養、撫育類案件每季度通報案件所在村(居)的司法協理員,協理員進行日常跟蹤、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義務,所涉工作須建立健全工作檯賬;對於起訴至法庭的贍養、扶養案件,法庭可在訴前委託村(居)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對所在村(居)調解組織主持達成的人民調解協定,可申請法庭進行司法確認,法庭對訴訟中的案件,在審理前3日內通知當事人所在村(居)的司法協理員,協理員參加法庭的審理,協助法庭做好糾紛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力爭調解處理。對於法庭執行的贍養、扶養案件,司法協理員應協助法庭執行,並做好說明、解釋工作;法庭在執行中出現被執行人外出務工,不能及時執行給老人、子女且給正常生活帶來影響的,司法協理時聯繫、協助三餘鎮社會矛盾調解中心、法庭,啟動救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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