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過年

三過年

土家族人提前一天趕著過年,故稱“過趕年”。

基本信息

釋義

湘、鄂、川、黔邊界上土家族的一些地方,每年要過三次年:臘月二十九(或二十八)“過趕年”;農曆六月二十五過“六月年”;十月初一過“十月年”。

來歷(傳說)

漢族以及一些有關民族過大年(簡稱“過年”,即春節)都在臘月三十(或二十九)。土家族人提前一天趕著過年,故稱“過趕年”。土家族人為什麼要過趕年呢?在湘、鄂、川、黔邊界民間流行著四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是說為了抵禦外國的侵略。傳說明嘉靖年間倭寇(日本)入侵中國,永順土司工彭翼南奉命出征,他率領士兵三千,提前一日過了年奔赴前線,大敗倭寇,立了“東南戰功第一”。為了紀念這次征戰勝利,同時,也為表達廣大民眾對抗倭將士的深切懷念,永順縣土家族人就定在臘月二十九(或二十八)過年,這種“過趕年”的習俗已經持續了好幾百年的歷史。另一種說法是,為了打敗異族的騷擾。緣於民族戰爭頻繁,土家族民眾常常不能安全過年。於是,本民族頭領便施巧計,出奇制勝。頭領讓民眾提前一天過年,爾後,率領將士猝然出擊,敵人過年大吃酒肉,毫無戒備,被土家族人打得落花流水,倉皇撤離。還有一種說法,土家族人祖先貧困,給財主當長工,窮得無法過年,不能合家團圓,只好提前一天“團年”。另外也有說,四川西陽、秀山一帶的士家族人分別在農曆三月三、四月十七過年,是因為明代萬曆年間土家族人奉命出征,班師回朝的日期不一致,所以過年的時間也就不一樣。
從以上四種不同的說法(傳說)中,可以找到一些共同的東西,那就是:不論是外國的侵略、異族的騷擾或者地主的盤剝、掠奪,土家族人從來就是英勇無畏,同仇敵愾,並且足智多謀,以奇制勝,這是一個英勇的民族,豪爽的民族。

習俗

“過趕年”的晚上,寨上燒起沖天大火,調年旗高高飄揚,男男女女圍著旺火跳擺手舞,唱調年歌,舞“毛古斯”。這種“過趕年”的爽快樸野、紅火亢奮,別有一番情調。
土家族人豪爽、痛快的民族氣質的形成與發展,與其歷史進程中曾經飽經患難、備受欺壓,幾度被迫舉族(氏族或部族)遷徒卻能泰然處之的史實分不開。因而,同其先輩楚民族(或巴人,“南蠻”)一樣,養成了念祖、懷舊、齊心、尚武的強烈民族精神,這在上家族過“六月年”和“十月年”的風俗與傳說里鮮明地體現出來。

意義

民間傳說中說,古代土家族人原住江西一帶,因不堪忍受官府、財主的掠奪、欺壓,避免被斬盡殺絕的災難,他們約定在農曆四月初八開始準備,然後悄然離開,經過洞庭湖,溯沉江而上,到達武海派點心合時令陵山區一個山清水秀的地方。這裡有大樹可蓋吊腳樓,有清泉可醞“苞谷燒”(家制白酒),能夠安居樂業,值得歡慶一番。於是,新落居的土家族民眾就決定先過一次年:宰牛,祀神,“擺手”,唱歌。這一天是農曆六月二十五,就叫“六月年”。
經過幾個月的辛勤勞作,新墾的土地肥沃,五穀顆粒粗壯,六畜見風長膘,土家族人迎來了新的家園的第一個豐收的秋天。這樣,他們又在農曆十月初一再過一個“十月年”(這也與他們的祖先——楚人以十月為歲首的“十月年”自然有關)。家家蒸“苞谷燒”,寨寨殺大肥豬,人們紛紛串寨,登門拜年,相互表達美好的祝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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