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法案
17世紀末,英國議會在頒布《權利法案》後,為保證議會的正常運作,又通過了《三年法案》。 法案規定,每三年必須召開一次議會,每屆議會任期不得超過3年,故稱《三年法案》。
17世紀末,英國議會在頒布《權利法案》後,為保證議會的正常運作,又通過了《三年法案》。
法案規定,每三年必須召開一次議會,每屆議
會任
期不得超過3年,故稱《三年法案》。
熱門詞條
amazing grace
andriod
aso
Describe
MIT臺灣志
Portfolio
savages
Utb
WINDOW
Xperia SP
中島美嘉
修改器
千千音樂
在你離開那一天
威馳
征途
泡菜鍋
爐石傳說
蔡沛然
跑酷
車在囧途
鐵石心腸
首輔養成手冊
騰勢
awkward
GM
jurlique
responsible
Trivial
外婆的澎湖灣
孢子進化
寶典
小牛頓
早川瀨裡奈
機械工程系
水窪
瓜子
省錢網
綠精靈
臺豐印刷電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造型師
阿一鮑魚
電放提單
風中有朵雨做的雲
future
凌振
球衣
股價淨值比
許冠傑
鈴村愛里
青山別館
飛機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