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積

(1478)進士,授新會知縣。 因積勞成疾,病死於任上。 (白沙)悼其曰:“有廟旌遺愛,無錢返故鄉”。

丁積(?-1482)字彥誠。遠祖居山東,唐鹹通間輾轉遷至江西寧都。明成化十四年 (1478)進士,授新會知縣。不畏豪強,沒收當地豪強梁芳之非法所得,當眾銷毀債券;重視教化,收集典章彙編成冊,請鄉里 “三老”聚集百姓學習;召遊手好閒之良家子弟至縣衙,親為授業督課;禁妖巫,毀妓院,廢 “輸官供役”、“月供錢”等非朝廷賦役,深得吏民敬重,治內民風日好。因積勞成疾,病死於任上。理學大師、新會人陳獻章 (白沙)悼其曰:“有廟旌遺愛,無錢返故鄉”。積兩子早夭,卒後葬於新會黃雲山,百姓自發立祠、購田祭祀之。為悼念丁積,當地人黃孚曾有詩云:“黃雲山下匝黃雲,雲里鷓鴣啼小墳。莫道哥哥歸不得,令公俎豆余薰。” 《明史》載有其傳。以區區知縣得民眾和朝廷如此推重,積堪稱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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