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簡史》

《黃金簡史》

《黃金簡史》一書,用黃金的歷史作架構,以豐富精彩的內容,向讀者展開了一幅浸染著幾千年來人類貪婪本性與文明發展交織融合的歷史畫卷。

作者: (美)伯恩斯坦 著,黃磊,鄭佩芸 譯
《黃金簡史》黃金簡史

出版時間: 2008-8-1
字數: 405000
版次: 1
頁數: 368
印刷時間: 2008/08/01
開本: 16開 印次: 1
紙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564202804
包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個人理財 >> 黃金投資

編輯推薦

“匯添富基金·世界資本經典譯叢”的八本投資典籍,完整擷取了1857年以來,橫亘三個世紀的華爾街各個時期的歷史風貌,勾勒出近現代西方資本市場的百年風骨! 本書立意汲取前人的智慧,以最為鮮活的語言,再現真實的歷史場景,必定有助於投資者循著各個時期世界資本的脈絡,從中發現惠助當下的謀略智慧。 價值恆久遠,經典永流傳!

內容簡介

2008年1月2日,國際市場黃金期貨交易價格上漲至每盎司860美元,成功突破了1980年1月21日創下的850美元/盎司的歷史峰位;3月14日,其交易價格更是突破了1000美元/盎司的整數大關。國際社會為之震驚,黃金投資成為舉世矚目的焦點!
是的,早在公元前5世紀,古希臘抒情詩人品達(Pindar)就說過:“黃金是宙斯之子。”
作為貴金屬,黃金見證了從古至今人們經久不衰的貪婪恐懼、迷戀與困擾。《黃金簡史》一書,用黃金的歷史作架構,以豐富精彩的內容,向讀者展開了一幅浸染著幾千年來人類貪婪本性與文明發展交織融合的歷史畫卷——從可憐的、為黃金所淹沒的邁達斯國王,到每年將與其體重等蘑的黃金拿去送人的阿里·漢;從斯基泰人華麗燦爛的黃金裝飾,到南美洲陰冷潮濕的淘金礦井;從猶太人圍之起舞的小金牛,到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地下金庫;從孟加拉的街市,到倫敦的金融市場……讀者徜徉其中,一邊閱歷著黃金在各種歷史時期角色的變換,一邊慨嘆著人類的睿智和命運,似乎永遠超越不了黃金的不朽光芒。
美國國家歷史博物館名譽主席羅格·G.甘迺迪(Roger G.Kennedy)認為“能夠拜讀如此大作,深感榮幸”,並“為伯恩斯坦廣博的知識深深折服”。
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著名經濟學家約翰·肯尼斯·加爾布雷思(JohnKenneth Galbraith)認為本書不僅“妙筆生花”,而且還提供了“一個非常精彩有趣的視角——不僅關乎黃金,而且涉及更為宏大的經濟史”。
美聯儲前主席保羅·A.沃爾克(Paul A.Volcker)給予此書很高的評價:“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國家而言,黃金,因其壯觀的歷史場面和神奇的情節,在任何時候都具有無法消除的魔力。彼得·伯恩斯坦完成了這項挑戰,他獨闢蹊徑,呈現給我們一部優秀的讀物,令我們不儀掩卷沉思,更有深刻的反省。”

目錄

總序
致謝
序言:至高無上的財富
第一篇 永恆的金屬
 第一章 黃金險中求
 第二章 邁達斯的企望和純粹機緣的產物
 第三章 大流士的浴缸與警覺而鳴的鵝群
 第四章 象徵與信仰
 第五章 黃金、與幸福之城
 第六章 伊奧巴、拜芭和烏德的遺產
 第七章 巨大的連鎖反應
 第八章 分崩離析的時代和君王的贖金
 第九章 神聖的渴望
第二篇 勝利之路
 第十章 致命的毒藥與私人貨幣
 第十一章 亞洲大墓地和唐憲宗無意中的發明
 第十二章 鑄幣大改革和最後的術士
 第十三章 可靠的法則與巨大的災難
 第十四章 新的霸主與可憎的發現
 第十五章 榮耀的徽章
 第十六章 驚人的陰謀和無盡的鎖鏈
第三篇 光環退色
 第十七章 諾曼征服
 第十八章 打碎黃金枷鎖
 第十九章 黃金之錨,浮出海面

書摘插圖

第一篇 永恆的金屬
第一章 黃金險中求
如果世間黃金的數量非常充沛——譬如,多如食鹽,那么,雖然黃金仍具有其獨特的物理特徵和瑰麗的光彩,但它的價值將極低,並會使人興致寡然。然而,各大陸均發現有黃金。
  這聽起來似乎是矛盾的,可是事實並非如此。雖然黃金礦藏遍布各地,但沒有一處地方能夠輕易地開採與生產它。發現與產出黃金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方能最終獲得這些閃閃發光的貴金屬。
 例如,為開採南部非洲年產約500噸的黃金,須掘出並碾磨大約7 000萬噸的礦石——這一數量,超過了基奧普斯(Cheops)金字塔的所有建築材料。雖然這種位於南部非洲的黃金礦脈的質量較差,但我們對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49個礦工在水中日復一日地篩選,只為求得些許黃金的故事,則耳熟能詳。當威爾·羅傑斯(Will Rogers)在尋訪克朗代克河(Klondike)後,說道:“探尋黃金,並非如下地拔兩根菠菜那樣簡單。”
黃金高投入、低產出的比率,並未打消人們滿世界掘金的熱情。也許,從早前流傳下來的關於黃金價值極高、極度重要、非常必需、難以抗拒的說法,就是一個顯著的例證。即使在神話中,對於黃金的欲求亦猶如饕餮。
儘管黃金並不與其他的金屬相混雜,但其稀有的礦脈散布於縫隙中充斥著花崗岩和石英的群山之間。這些地方經過數百萬年的強烈的地熱作用而變得極為堅硬。經過長期的水溶、風蝕,這些地球表面的堆積物逐漸散落,而黃金在歷經自然的不斷磨礪之後,卻依然保持著其純正的品性。由此,許多礦脈中的黃金被沖積於群山的溪流中。在水中,黃金的高密度與重量,使其不易與其他金屬混雜。其間,它逐步沉積於河床形成天然金塊,或者如顆粒般隨波逐流。
與對黃金的需求相聯繫的是,的確,較之古羅馬時代以來,黃金的數量在古代——尤其是在古埃及和近東地區似乎較多。當黃金的作用僅限於裝飾品而非充當鑄幣以及用於儲藏,少許數量的黃金即可滿足需求。要知道,古埃及人年產黃金的數量不過1噸而已。鑄幣的出現與發展,推動了黃金在民間的流通和大規模的需求;而大多數的黃金儲藏則由君主和宗教人士所把持。黃金的用途大多數體現在儀式中,以作為宣揚權力、財富、非凡超群以及與上帝親密無間的媒介。其他主要是用於珠寶飾物和個人裝飾之中。
當摩西(Moses)從西奈山歸來,向他的人民宣講十誡時,他發現猶太人狂熱地崇拜著一隻小金牛。摩西眼見人們像可憎的埃及人那樣,對著這個偶像鞠禮膜拜,氣得他將從西奈山攜回的、刻有上帝訓誡——十誡——的牌匾摔得粉碎。這個故事揭示了猶太人,即便作為奴隸,都有著充裕的黃金。而且,猶太人從未用黃金作為賄賂,以救贖他們脫離其在埃及被囚禁的困境。因為當時黃金尚未被當作貨幣,所以,人們對於黃金的偏愛程度相對較小。在鑄成小金牛之前,猶太人多以黃金裝飾他們的耳朵、手臂或者頸項。
  在《聖經》中,有超過400處的地方提及黃金,這足以說明黃金在當時的豐裕程度。困頓的約伯(Job)宣稱:“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純金說,‘你是我的倚靠,;我若因……手中多有資財而歡喜……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因為我背棄了上帝。”亞伯拉罕(Abraham)——這位猶太國家的創立者——在《聖經·創世紀》第13章中,被描繪為“富有家畜、白銀和黃金”。他為前去迎接麗貝卡(Rebecca)的僕人提供了黃金器皿,包括黃金鼻飾。
  當摩西登上西奈山,聆聽上帝的諭旨時,上帝告知其職責並不僅限於傳播十誡以及相關的法規和義務。上帝頒布了明確的指示,告訴摩西應當建造教堂以使猶太人進行禮拜;在教堂中,應當置有神龕。上帝還對此作了詳細的說明:“汝當覆之以黃金,內外包以純金,四圍鑲上金牙邊。”這僅僅是一個開始,上帝甚至指令家具、器物,以及所有的裝飾品,諸如小天使等,都應飾以黃金。在《出埃及記》的第25~28章中,共有約80處段落記載了這樣的指示。這些段落不厭其煩地描繪了有關度量和設計的細節。
  在定居於上帝的應許之地(Pmmised Land)時,猶太人一定積累了許多黃金,主要來自於對其他部族的戰爭掠奪。摩西及其軍隊從米甸人(TheMidianites)處奪取了超過300磅的黃金,包括“黃金珠寶、金質腳鏈、手鐲、圖章戒指、耳飾、臂環等”。135英尺長、35英尺寬、50英尺高,並被分隔為三大會所的所羅門大神殿——位於今天的耶路撒冷哭牆一帶一的內部宮牆上,閃爍著金色的光芒。所羅門(Solomon)對其私人器物,亦極盡奢侈一金盾、裹覆黃金的象牙王座、黃金酒具。當希芭(Sheba)女王前來拜訪所羅門的時候,她帶來了大量的黃金。(似乎多此一舉了。)這些黃金的重量多達3噸,按照現今價格計算,超過了2000萬美元。
摩西根據上帝詳述的規格所建造的教堂和神龕,現在已經了無蹤跡。所羅門的由大量黃金鑲飾的神殿,也已遭到嚴重毀損。但是,在公元532年,當聖·索菲亞(St.Sophia)教堂建成此教堂位於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經由萬人、歷時6年、耗費12公噸黃金建成時,監督了整個修建過程的拜占庭(Byzantine)的皇帝查士丁尼(Justinian)大帝可  查士丁尼大帝精於黃金的使用之道。他繼承了32萬磅的黃金,並將之揮霍殆盡。之後,他便課稅養兵,並以稅收作為公共工程的支出。最為糟糕的一點是,查士丁尼賄賂敵國,以使其領土免遭入侵。使用黃金來製作熠熠生輝的鑲嵌物和裝飾品,並且作為宣揚教會權威的一種手段,從義大利、西班牙,甚至到最為荒涼的西伯利亞大草原(The Wildest Steppes),均屢見不鮮。
 所羅門與耶和華都不是第一個以黃金來作為獲取他人敬畏手段的人。古埃及人可能為以後的宗教生活確立了基調,並被猶太人所仿效。猶太人的信奉一個上帝的神教,很容易與膜拜著2000位神靈的古埃及人的眾神教相比較,埃及神教中的許多神靈,都或多或少與全能的太陽神有關。大量黃金的使用,是為了使人們確信2000位眾神無所不知與無所不能。然而,只信奉一個上帝,但有著數千位元聖人需要膜拜的基督徒也面臨著類似的問題。
在埃及,使用黃金是一種王室的特權;除了法老,他人不得染指。這樣的約束,便於法老承擔類似於上帝的角色,並且在眾人的膜拜中,通過採用與裝飾眾神一樣的材料——黃金,達到顯現王權神性的目的。在古埃及,裝飾於死去以及活著的君主身上的黃金珠寶,其製造工藝有著極高的造詣。
 一位被埃及古物學家詹姆斯·亨利·布雷斯特德(James Hem:yBreasted)稱為“世間第—位偉大的女性”的古埃及女法老一哈特謝普蘇特(Hatshepsut),對於黃金特權的運用,令人印象深刻。哈特謝普蘇特是圖特摩斯一世(Thutmose I)之女。圖特摩斯一世在去世後,於1482年,作為第一人被安葬在位於底比斯(Thebes)山谷的王室墓群之中。在大約公元前1470年,哈特謝普蘇特從她的侄兒那裡攫取了權力。她的權力如同國王,頭銜有80個之多,包括太陽之子、金“何露斯”(Horus,古代埃及的太陽神)等。哈特謝普蘇特於公元前1458年去世。雖然她拒絕接受傳統的男性君主稱號,但她在同時代的藝術品中,卻被描繪成一個男性。
 無論以何種標準來衡量,哈特謝普蘇特都是一位卓越不凡的女性。在其統治下,埃及與巴勒斯坦、敘利亞、克利特(Crete)的貿易大量增加;而在此150年之前,因為諸如亞洲的基索斯人(Kyksos)的入侵,埃及對外貿易蕭條。在哈特謝普蘇特統治期間,對於黃金的勘探與開採不曾停歇,範圍不斷向南延伸,可能到達辛巴威一帶。
  哈特謝普蘇特對於黃金的需求量極大。作為一名大規模的建築營造者,哈特謝普蘇特足以讓法王路易十四(Louis XIV)和他的凡爾賽宮(Versailles)黯然失色。她還用黃金與白銀粉末的混合物來裝飾臉頰。當哈特謝普蘇特決定為底比斯的主神——亞蒙神(Amon Re)——建造一座紀念碑時,她起初決定在卡納克綜合性宮殿(Karnak complex)的牆體中,樹立起兩根高達100英尺的純金樑柱,其高度高於後來的梵蒂岡(Vati—can)教廷。哈特謝普蘇特的大臣最終說服她稍事節儉,於是,女王便以兩根花崗岩石柱替代,而僅將柱頭以黃金裹飾。但僅此一項,亦需不菲數量的黃金。當該項工程完工後,哈特謝普蘇特宣稱:“石柱的高度上達天庭……當太陽從兩根石柱間升起的時候,石柱的兩翼流金溢彩……當後人見證這些紀念性宮群的時候,將會情不自禁地讚嘆——‘難以想像我們的先人是如何建造如此龐大的金山的!’”
  大多數的《聖經》時代,以及古埃及時期——約公元前4000年——的黃金,產自地勢荒涼險惡的埃及南部和努比亞(Nubia)。“nub”是古埃及人對於黃金的稱謂。直到16世紀,努比亞一直向西方世界輸出黃金。根據威廉·雅各布(William Jacob)的記載,在此後的歲月中,產自努比亞金礦的黃金,“在美洲大陸發現之前,其質量當屬世界之冠”。
  古埃及人在礦井的狹窄通道內開採黃金,他們懂得通過升降機等設備深入礦區的山嶺深處。礦井愈深,其間運作的工人的痛苦便愈大。對金礦中工人所經歷的苦痛最為深切的描述,來自迪奧多拉斯(Diodor-us)——一位在愷撒統治羅馬時期曾經訪問過埃及的希臘人。升降機中的空氣混濁不堪;在井下駭人的黑暗中,蠟燭閃爍著極其微弱的光焰,也吞噬著稀薄的空氣。井下的熱度使人難耐,土石不時滑落,而且要經常面臨地下水的威脅。井下工人用火焰灼燒岩石,以分裂其中堅硬的石英,但這也產生了砷氣,吸入砷氣的許多礦工最後中毒而死。奴隸們不得不竭盡所能,最終不是被滾落的岩石砸中身亡,便是勞累致死。
因此,奴隸制的盛行就不足為奇了,而戰爭也極其重要。軍事勝利為礦區帶來了新的奴隸。迪奧多拉斯的記述告訴我們,古代埃及的法老王並不將奴隸來源僅限於那些聲名狼藉的罪犯或者戰爭中的俘虜,而且還包括“族入與親戚”,也就是那些在統治者揮舞的皮鞭下無家可歸、乏人照應的男女老少。有一種獨創性的制度安排,即奴隸們受到來自各個不同國家的僱傭兵的監視。這些僱傭兵在語言上與奴隸無法溝通,因此奴隸們也就鮮有機會賄賂這些僱傭兵,從而無法逃脫。
到了20世紀,僱傭勞動成為採礦的主要形式。古羅馬人曾經在西班牙發明了這種僱工採金的方法,而西班牙富有黃金礦藏的丘陵,曾經是羅馬經濟的主要來源。
  古羅馬人起初採用人力開採深達650英尺的位於西班牙丘陵地帶的金礦;但是,他們運用一種名為“水力沖挖”(Hydraulicking)的新方法,通過水流衝擊的力量——這些淘金用水來自於400~800英尺高的槽體內——劈開岩石,並使含金礦層暴露在外。這一方法雖然極具生產效率,但亦沖毀了大量的山巒、農田,並且淤塞了諸多河流與港口。
  水力沖挖法在歐洲的其他地方也偶有採用;但是,最為著名的一次歷史再現,則是於1852年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淘金潮中的癲狂時期。古羅馬人的淘金技術,在薩克拉曼多(Sacramento)地區,被又一次完全再現——每分鐘3萬加侖的水壓衝擊著山坡與山體。對環境的破壞力相當驚人。森林和農田在短時間內消失了,碎石甚至沖入了聖·弗朗西斯科(San Francisco)海灣,只留下廢棄的岩石和貧瘠的山坡。而且,水力沖挖法,作為一種主要的黃金提取法,直到1884年仍然被視為合法的;此後,憤怒的市民終於通過立法手段將這一陋習廢除。
  今天,在南非規模較大的金礦中,礦井的深度達到了1.2萬英尺,溫度達到130華氏度。蒂莫西·格林(Timothy Green)對此作出這樣的描述:“生產1盎司純金,需要38個工時、1400加侖的水、一個大家庭的10天的用電量、282~565立方英尺的壓縮空氣,並且產生相當數量的化學物質,例如,氰化物硫酸硼砂以及石灰。”在南非的黃金礦區,有超過40萬名僱工,其中大約90%是黑人。
  西班牙國王費迪南德(Ferdinand)在1511年直露地說出了這樣不朽的名言:“占有黃金!無論是極富人情意味的巧取,還是甘冒一切風險的豪奪,總之,必須占有黃金!”(Get gold,humanely if possible,but at all haz—並非所有的黃金都深藏於地下。當顆粒般的黃金隨著水流泥沙俱下時,淘金者便能夠涉水而作,篩選出從山坡上分離下來的含金礦石。很久以前,在最早出現黃金鑄幣的小亞細亞(Asia Minor),便流行這種淘金法。在距此大約3 500年以後,即19世紀,當49個淘金客鯽擁在河水中,用粗糙的設備篩選被沖入河流中的金沙時,便宣告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淘金潮開始在薩克拉曼多河沿岸涌動。
  加利福尼亞的淘金客模仿古希臘人的方法,採用帶有羊毛的羊皮在水中篩金——羊皮表層密緻的捲毛,是獲取從山坡上被衝擊而下的沙金的極好的工具。提到羊毛與黃金,便使人立即想起詹森與金羊毛的故事——這是一個財富與道德倫理相背離的古老傳說。
 弗里克索斯(Phryxus),是希臘東部地區皮奧夏(Boeotia)國王的兒子。他備受其繼母的虐待。因此,在自己的親生母親的安排下,他與他的妹妹騎上一頭長有一雙翅膀的金公羊逃脫了。這頭金公羊是赫耳墨斯(Hermes)贈送給弗里克索斯的母親的慷慨禮物。逃亡的路途並非一帆風順,因為赫耳墨斯的金公羊的翅膀上,滿是純金羊毛,負荷沉重。弗里克索斯的妹妹——赫勒(Helle)——很明顯患有恐高症,在缺乏現代航空飛行器等諸多便利設施的情況下,赫勒感到陣陣眩暈,從坐騎的翅膀上一頭栽人大海。她墜海的地點在後來被稱為赫勒海(Hellespont)。
弗里克索斯仍然堅持著,在長途跋涉1000英里後,他終於飛到了黑海東部較遠處的科爾喀斯(Colchis)。在劫後餘生的喜悅和感動下,弗里克索斯將金公羊作為祭祀品,獻給了主神宙斯;而將金羊毛贈給了當地的國王埃厄特斯(Aeetes)。埃厄特斯極為高興,因為神諭告訴他,他的命運與是否擁有這些金羊毛緊密相關。因此,埃厄特斯便將這金羊毛掛於神樹林中,並派了一頭嗜血的猛龍看護。
 與此同時,在希臘北部—位名叫珀利阿斯(Pelias)的國王,決意除去他那位英俊且頗受民眾歡迎的侄兒——詹森。詹森正試圖覬覦王位。珀利阿斯告訴詹森,若詹森能完成一項豐功偉業,而能夠說明“你的年輕有為,而我的衰老無能……取回那金公羊的羊毛……當你與你的戰利品凱鏇歸來的時候,你將擁有這個王國和統治它的令牌”。珀利阿斯做夢都不會想到詹森會在將來的某一天與其戰利品全身而返;相反,他滿心期待詹森半途身亡,詹森最多也只能作為那頭看護金羊毛的猛龍的顎下美食而已。
詹森在亞爾古(Argonaut)英雄的協助下,歷經艱難困苦之後,取回了金羊毛。其間,若非得到以巫術著稱的埃厄特斯的公主美狄亞(Medea)的幫助,詹森決無成功的可能。美狄亞被艾洛斯(Eros)的羽箭射中,瘋狂地愛上了詹森。她盡其所能,只為博取詹森的歡心。詹森心隨影動,完全為美狄亞所俘獲,並答應執子之手、同歸希臘;但條件是美狄亞幫助他取得金羊毛。儘管美狄亞愛上了詹森,但她並不願意落入可能是花言巧語的圈套之中。“喔,異鄉人,”她哽咽道,“對著上帝,還有你的朋友發誓,當我在你故鄉的土地上舉目無親的時候,你不會拋棄我。”詹森發誓,當他們返回希臘後,美狄亞將成為他的合法妻子。這樣的誓言作為一種保證,是相當可靠的,就像我們今天的書面契約一樣。美狄亞於是唱起了催眠猛龍的歌謠,而詹森趁機從樹上竊下了金羊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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