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王集》

《陳思王集》

《陳思王集》是三國時期詩人曹植的文集。因為被封在陳郡,故而得名。《陳思王集》 十卷,魏曹植撰。案《魏志》植本傳,景國中,撰錄植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隋書·經籍志》載《陳思王集》三十卷。

基本信息

簡介

《陳思王集》十卷,魏曹植撰。案《魏志》植本傳,景國中,撰錄植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隋書·經籍志》載《陳思王集》三十卷。《唐書·藝文志》作二十卷,然復曰又三十卷。蓋三十卷者,隋時舊本;二十卷者,為後來合併重編。實無兩集。鄭樵作《通志略》,亦並載二本。焦竑作《國史經籍志》,遂合二本卷數為一,稱植集為五十卷,謬之甚矣。陳振孫《書錄解題》亦作二十卷。然振孫謂其間頗有採取《御覽》、《書鈔》、《類聚》中所有者。則捃摭而成,已非唐時二十卷之舊。《文獻通考》作十卷,又並非陳氏著錄之舊。此本目錄後有“嘉定六年癸酉”字,猶從宋寧宗時本翻雕。蓋即《通考》所載也。凡賦四十四篇,詩七十四篇,雜文九十二篇,合計之,得二百十篇。較魏志所稱百餘篇者,其數轉溢。然殘篇斷句,錯出其間。如《鷂雀》、《蝙蝠》二賦均采自《藝文類聚》。《藝文類聚》之例,皆標“某人某文曰”云云,編是集者遂以“曰”字為正文,連於賦之首句,殊為失考。又《七哀詩》晉人采以入樂,增減其詞,以就音律,見《宋書·樂志》中。此不載其本詞,而載其入樂之本,亦為舛謬。《棄婦篇》見《玉台新詠》,亦見《太平御覽》。《鏡銘》八字,反覆顛例,皆叶韻成文,實為回文之祖。見《藝文類聚》。皆棄不載。而《善哉行》一篇,諸本皆作古詞,乃誤為植作。不知其下所載“當來日大難”,即當此篇也。使此為植作,將自作之而自擬之乎?至於《王宋妻詩》,《藝文類聚》作魏文帝,邢凱《坦齋通編》據舊本《玉台新詠》,稱為植作。今本《玉台新詠》又作王宋自賦之詩。則眾說異同,亦宜附載,以備參考,乃竟遺漏,亦為疏略,不得謂之善本。然唐以前舊本既佚,後來刻植集者率以是編為祖,別無更古於斯者。錄而存之,亦不得巳而思其次也。
又《陳思王集》是明代郭雲鵬、汪士賢、張溥各自所刻的曹植的文集。

曹植其人

三國時魏國詩人。字子建。沛國譙縣(今安徽亳州)人。曹操第三子。少聰慧,“善屬文”,始深得曹操寵愛,幾立為太子。後因行為放任,其兄曹丕被立為太子。延康元年(220)曹丕稱帝後,植名為王侯,實為囚徒,兩度被貶爵移封。黃初七年(226)曹丕病逝,曹叡繼位後,繼續遭受猜忌和打擊,最後移封陳郡,卒謚思,故世稱陳王或陳思王。
曹植的思想和創作,以曹丕即位為界,明顯地分為前後兩期。前期作品主要表現了“戮力上國,流惠下民,建永世之業,流金石之功”的政治抱負。如《白馬篇》、《薤露篇》。後期作品則主要反映了曹魏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控訴了曹丕父子對他的迫害,抒發了自己備受壓抑,有志不得伸的滿腔悲憤情緒,表現了自己不甘階下囚的生活,希冀用世的強烈願望。如《贈白馬王彪》就是詩人“憤而成篇”之作,深刻地反映了統治集團內部的殘酷鬥爭。另如《野田黃雀行》、《七哀詩》、《怨歌行》、《鰕篇》、《雜詩》等,也都是詩人後期的“憂生之嗟”。除此之外,曹植也有一些直接反映當時社會現實的詩篇,如《泰山樑甫行》、《送應氏》等,反映了軍閥混戰、社會亂離給人民帶來的苦難,表現了詩人對勞動人民的深切同情。
曹植是建安時期成就最高的一位詩人。他的詩現存約80首,大部分是樂府詩。曹植一生重視從樂府民歌中汲取創作養料,他的《美女篇》就直接脫胎於漢樂府民歌《陌上桑》。他的《怨歌行》、《泰山樑甫行》、《名都篇》、《白馬篇》、《野田黃雀行》等都是沿用樂府舊題或創造的樂府新題。所不同的是,他在學習民歌的基礎上進行了加工和提高,因此他的詩歌呈現出文人所特有的風格與情調,具有明朗、和諧、清新等特色。
曹植一生創作了大量的五言詩,把五言詩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並使之達於成熟。他的五言詩,敘事與抒情相結合,格調雄渾而不卑弱,文辭華美而不雕琢,尤其是注重語言的提煉和修辭,特別留意於文句的整飭和韻律的和諧。在中國詩歌發展史上,他被視為五言詩的一代宗匠。
除詩歌之外,他的章表、辭賦也十分出色。賦今存40餘篇,數量在漢魏作者中為第一。代表作《洛神賦》以傳說中關於宓妃的故事為題材,刻畫了洛神的美麗形象,表現了人神戀愛而終因人神殊隔、不能結合的惆悵之情,描寫細膩而生動。散文今存近百篇,以前期《與楊德祖書》和後期《求自試表》、《求通親親表》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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