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十大關係》的講話

1956年初,毛澤東用了一個半月的時間,聽取了中央34個部門的工作匯報,經政治局幾次討論,他將匯報的問題概括為十大關係。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他對十大關係作了報告。5月2日,在最高國務會議上,他又發表講話,對十大關係作了進一步闡述。講話精闢地論述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必須正確處理的各種矛盾關係,這就是:1.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係;2.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係;3.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係;4.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5.中央和地方的關係;6.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7.黨和非黨的關係;8.革命和反革命的關係;9.是非關係;10.中國和外國的關係。講話初步總結了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並以蘇聯經驗為借鑑,提出了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的任務,明確了黨對每一種關係應當採取的正確方針,這對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具有深遠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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