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

作品簡介

《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
清朝乾隆初期,西婆羅洲(今屬印尼西加里曼丹省)發現金礦的訊息吸引了成千上萬華人渡海前去淘金。廣東嘉應州石扇堡人羅芳伯與早期抵達坤甸的數萬華人一起,開礦淘金、墾荒種植,謀求生存和發展。羅芳伯憑藉其過人的膽識和領導能力,六年間率領六千餘人的武裝民兵東征西討,平蠻蕩寇,經歷了許多戰鬥,終於在東萬律建立起一個領土面積一萬多平方公里,有十餘萬人口的自治政權,名為“蘭芳公司”。羅芳伯被推舉為領袖,稱號為“大哥”,對外則稱“大總制”。蘭芳公司在所轄地方設定政府,設關徵稅,開埠殖民,儼然一個獨立王國。羅芳伯逝世後分別由江戊伯、闕四伯、宋插伯、劉台二、劉阿生等人繼任,傳十代越一百零八年,直至近代之1884年,東萬律蘭芳政權才被荷蘭軍隊所滅。羅芳伯在位十九年,華僑尊稱其為“坤甸王”。
本書系統介紹了自蘭芳滅國至今百餘年來,在歐洲學者施好古、高延、威茨、范銳斯和中國學者梁啓超、林鳳超、溫雄飛、余瀾馨、李長傅、謝貞盤、羅香林和袁冰凌等許多人的努力下,羅芳伯及蘭芳公司的歷史不斷向世界各地傳播的過程和他們的研究成果。作者通過對現存歷史資料和各家觀點的詳細研究,又親赴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西加里曼丹省,實地考察了六處蘭芳公司遺蹟和當地華裔的生存狀況,糾正了以往學術界的一些錯誤說法,提出了一些新的觀點。此外作者還對蘭芳公司後期的歷史、羅芳伯出生地石扇堡的歷史概況、他的故居遺蹟和後裔都進行了研究和調查考察,對蘭芳公司歷代領導人及史書記載的戴燕國王吳元盛的故鄉和遺裔也進行了調查。作者在書中採取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認真細緻的考察論證,為沉寂多年的西婆羅洲華人歷史研究開創了一個新局面。
本書作者的幾個新觀點:
1.許多學者認為,羅芳伯是因為參加天地會“反清復明”活動遭到清廷追捕而走避南洋,在婆羅洲繼續從事天地會的反清復明事業。作者以大量史料證明,羅芳伯與天地會並無關係,他去南洋是為了淘金致富,並無犯法逃匿隱情。羅芳伯並無反清復明的行為,蘭芳政權對祖國的清朝政府持尊重和認同的態度。
2.有學者認為,蘭芳政權的名稱是“蘭芳大總制”,羅芳伯的稱號是“大唐總長”。也有人說羅芳伯建立的政權是“蘭芳共和國”。作者的研究表明:蘭芳政權的名稱自始至終都叫“蘭芳公司”,首領的稱號是“大哥”,對外則稱“大總制”。蘭芳政權具有“民主和獨立自治”的性質,具備了近代“共和國家”的基本要素。
3.關於蘭芳政權的性質,一百多年來學者們爭論不休。有人說它是“共和國”,有人說它是只是採金公司,也有人說它是脫胎於天地會的江湖山寨機關。作者通過研究後以事實證明:蘭芳公司初期是一個經營礦山的商業機構,後來發展成有中央政府和下屬九個地方政府、有徵稅和關柵、有司法總廳和裁判所、還擁有六千多人的武裝民兵,多次派出外交使節與馬來人及荷蘭人的政權進行談判,是一個具有管理社會職能的獨立政權。其領土面積達一萬多平方公里,人口達二十萬,存在時間長達108年。由於蘭芳公司內部是採取選舉領導人和鄉村自治的管理模式,依此可以定性它是一個具備近代國家特徵的“小共和國”。
除了上述幾個觀點,作者還對蘭芳政權的領土面積、首領稱號、地方政權、歷任首領的故鄉及遺裔等進行了詳細考證。讀者可以通過本書增加許多過去從未涉獵的知識。
該書於2014年09月由中國文化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作者李欣祥,1948年生於廣東梅縣,與羅芳伯同鄉。1961年在石扇梅北中學讀國中時開始關注羅芳伯及蘭芳公司的歷史。1966年文革爆發時在梅縣高級中學就讀高二。1968年回家鄉石扇公社參加集體勞動,曾任附設國中民辦教師、梅縣巴莊水庫電站職工和梅縣水利電力局助理技術員。1977年恢復聯考入讀梅縣地區師範大專班,1980年畢業於廣東嘉應師範專科學校物理系,畢業後在梅州師範學校任教師。改革開放後轉行從事電子工業技術工作,先後在外資企業擔任工程師、副廠長、總經理等職,曾多次獲省、市和國家科技部科研成果獎勵。1994年自主創業任董事長,曾在梅州、湖南、江西、深圳等地辦廠營商,三十年間遊歷亞非歐美二十七國。業餘喜愛文學,著有《梅北演義》、《歲月如歌》、《正義遲來》、《萬里行蹤》和《風雨百年路》等作品。退休後從事鄉土歷史和華僑歷史研究,現居深圳。

基本信息

作者:李欣祥
出版:中國文化出版社
總編審:中國文化出版社國內編審處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六里橋北里甲1號
責任編輯:紅玉
印刷:中國文化出版社印刷廠
開本:880×1230mm1/32
字數:180千字
印張:7
版次:2014年9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定價:28.00元

作品目錄

內容提要(繁體漢字)
Summary(英文提要)
Ringkasan(印尼文提要)
引言.
第一章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史實的傳播
第二章蘭芳公司後期的一些歷史事實
第三章關於東萬律蘭芳政權的名稱及其性質的爭論
第四章羅芳伯及蘭芳公司與華盛頓及美利堅合眾國初期的比較
第五章羅芳伯傳世詩文研究
第六章清中期嘉應州石扇堡的社會環境及其對羅芳伯成長的影響
第七章羅芳伯對坤甸社會的影響及蘭芳公司在坤甸的遺蹟考察
第八章羅芳伯對故鄉石扇的社會影響及其故居遺址遺裔調查
第九章關於羅芳伯加入天地會之考辯及其它應討論和澄清的說法
第十章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第十一章羅芳伯年譜及蘭芳公司大事年表
第十二章附錄文章及筆者的校釋
第十三章蘭芳公司歷代領導人的故鄉及遺裔調查
第十四章戴燕國王吳元盛事跡及其故鄉遺裔調查
第十五章蘭芳公司所屬地域地名示意圖及本書中出現的西婆羅洲地名的中、印尼文對照表
參考書目
附錄外文參考資料
後記

一本研究西婆羅洲華人歷史的好書
——讀《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有感
清朝乾隆三十七(1772)年,廣東嘉應州石扇堡(今廣東省梅縣石扇鎮)人羅芳伯渡海南下,到達婆羅洲(印尼獨立後稱加里曼丹)西部謀生。羅芳伯和幾萬個華人在那裡採金、種植和貿易,謀求生存和發展。憑著過人的膽識和卓越的領導才能,羅芳伯帶領同胞與番人幾度征戰,以武裝割據建立了一個獨立政權——蘭芳公司。這個政權管轄二萬平方公里土地,治下有二十萬人口。華人以民主的方式推舉羅芳伯為首領(大哥),在此後一百多年裡蘭芳公司選舉產生了共11位(13屆)領導人,它的政府直至1884年才被荷蘭軍隊推翻。與羅芳伯同時代的謝清高(《海錄》)稱頌羅芳伯的管治讓“華夷敬服”。稍後的英國和荷蘭學者更是明確指出蘭芳公司是一個獨立自治的“共和國”。二百多年來,羅芳伯和蘭芳公司一直是南洋華人研究領域的重點,得到中外學者的廣泛關注。我們能看到歐洲學者施好古、高延和國內梁啓超、李長傅、羅香林、田汝康等著名學者留下的研究成果。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以來,西婆羅洲華人研究領域很少有新成果發表。在沉寂多年之後,2014年9月,羅芳伯的同鄉——梅縣石扇人李欣祥先生撰寫的《羅芳伯及東萬律政權研究》一書由中國文化出版社出版。筆者有幸在深圳舉行的首發式上獲得此書,讀後深感這是一本研究西婆羅洲華人歷史的好書。這本書承接了一百多年來西婆羅洲華人研究領域的傳統,給讀者獻上了一份厚重翔實的研究結晶。建議長期關注這個學科的學者或有興趣了解這一領域的讀者不妨一讀。
民國著名學者傅斯年先生說過:“史學便是史料學”。在西婆羅洲華人公司研究領域,這個史觀判定是十分正確的。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的荷蘭漢學家高延,由於在荷印殖民政府擔任翻譯,因公事得到《蘭芳公司歷代年冊》並妥善保存,因此而開創了羅芳伯和蘭芳公司研究的先河。到了二十世紀中期,羅香林教授蒐集到《坤甸歷史》、《坤甸歷史雜錄》等新史料,得以將羅芳伯及蘭芳公司的研究從學者書齋推向社會,讓許多普通中國人知道了這段華人海外建國的光輝歷史。此後很長一段時間裡,由於很少有新史料發現,這個領域的學術研究陷入低潮。
這次在《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一書中,一批羅芳伯及蘭芳公司的新史料被李欣祥先生髮掘出來,羅芳伯及蘭芳公司百年研究史的新發展,因此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在本書中讀者可以看到:作者找到了1914年修編的《鳳嶺劉氏族譜》,理清了劉阿生的家世及後裔;記載了1939年肖肇川撰寫的《羅芳伯傳略》;蒐集到坤甸華人謝官友“羅芳伯於坤甸烏山象嘴登岸”的口述史料;確認羅芳伯祭神驅鱷之地——坤甸新埠頭伯公溝,拍攝到同治十(1871)年蘭芳公司在淡水港公館所立的旗桿;發現了東萬律蘭芳總廳遺址瓦礫中找到的“氣貫九重”巨匾;確認了《蘭芳公司歷代年冊》所說的石扇堡水口神壇——紅宮子……此外作者還論證了蘭芳公司對清朝政府持尊重和認同的態度、對《蘭芳公司歷代年冊》內容作出進一步解讀、論證了羅芳伯在坤甸的經歷等眾多蘭芳公司研究中懸而未決的問題。相信讀者都可以從李先生髮掘到的這些新史料中得到裨益。
筆者閱讀此書後,感到最為贊同和信服的是作者提出的兩個新觀點:其一是作者根據光緒版《嘉應州志》載“巴達維亞博物館藏有蘭芳大總制銜牌”、參修者張煜南是蘭芳公司後期事件的親歷者和《蘭芳公司歷代年冊》中有“劉台二為蘭芳公司大總制甲太”等三段史實,結合作者對大量有關論述的分析研究,指出“蘭芳大總制”是蘭芳政權最高領導人的官銜,從而否定了羅香林等學者將“蘭芳大總制“作為蘭芳政權名稱的觀點。作者的這個推斷有可靠的依據、嚴密的邏輯,較之羅香林先生的觀點更能讓讀者感到信服。
其二,我最為贊成的是作者對劉台二、劉阿生兩位領導人在蘭芳公司歷史中的作用加以重新評價。眾所諸知,辛亥革命前後由於反清排滿的民族革命意識深入人心,持有強硬排外立場的人往往被褒揚為民族英雄,反之則難逃漢奸的罵名。在這種思想氛圍之中,劉台二、劉阿生等主張與荷蘭侵略勢力合作的蘭芳公司後期領導人,經溫雄飛、林鳳超、羅香林等人的敘述和描繪,就只能以白臉奸雄和陰暗小人的形象載入史冊。李先生則認為,在荷蘭軍隊強迫蘭芳公司交出部分權力和後來鎮壓西婆羅洲華人的四年“公司戰爭”中,劉台二接受荷蘭人的“招安”,劉阿生帶領蘭芳公司的民兵將七千個大港公司的民兵繳械,擒其首領交給荷蘭人,是將部分華人的利益建立在損害其他華人利益的基礎之上,因而應當受到譴責。但他們採取的自保政策避免了數萬同胞身家性命的傾覆,與荷蘭人的妥協或許有他們無奈和權衡利弊的考量,我們不能拿今天的政治道德去苛求古人。從西婆羅洲眾多華人公司對今天的影響這個角度看,李先生提出的這個觀點是非常中肯的。假若蘭芳公司與大港公司一樣,也執行了一條不惜代價玉石俱焚的路線,那么西婆羅洲所有華人都將被趕殺殆盡,今日西加里曼丹仍有60萬華人生存的場景就沒有可能出現,我們也可能不會知道歷史上曾有過這么一段海外華人的奮鬥史。
田野考古首重新史料的發掘,史學研究則需從新史料中提煉出新的認識,從而得出新的觀點。《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一書很好地完成了這兩個任務。此外,讀者還可以從本書中看到作者關於羅芳伯及蘭芳公司與天地會的關係、蘭芳政權的領土面積、政權性質、政府機構和司法機關的設定以及其它新觀點和許多研究心得。
筆者還很高興地看到,《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一書,並沒有因為嚴肅的學術考證而令人覺得文字枯燥難懂,相反讀者能從中讀到許多不乏生動活潑、趣味盎然的文字,讓人讀起來有欲罷不能之感。例如“八兄弟抬轎奪山寨”,“江大刀”飛澗殺猛虎之類的傳說故事;華夷混血生下了“番牯”、“番牯”需回唐山“斬尾”、沒有回過祖國的則被蔑稱為“四腳蛇”的說法;還有“唐人生仔、番人添丁”的笑談;西加里曼丹華人後生滔滔不絕的爭講羅芳伯神話的可喜場景等等,都是引人入勝的情節描寫。據說西婆羅洲曾有《蘭芳演義》流傳,在六十餘年間印尼發生多次排華慘案和推行同化政策之後,想來此書已經是失傳了。有興趣的文藝家們或許可以參考李先生的著作,將蘭芳先賢們當年“揭地掀天”、“經文緯武”的波瀾壯闊的英雄史詩重現於世。
據了解本書作者並不是象牙塔中人,這本《羅芳伯及東萬律蘭芳政權研究》不僅來自故紙堆中千百遍的翻檢,更多內容和依據來自他的實地調查。作者是廣東省梅縣石扇人,自幼生活在羅芳伯及蘭芳公司民眾的故鄉,擁有語言、地理、民俗、社會關係上的便利。他逐個考察蘭芳政權領導人的家鄉,訪問了數十位他們的鄉親或後人,得到了《鳳嶺劉氏族譜》等外地人難得一見的材料。他還不遠萬里,遠赴印尼雅加達並輾轉來到西加里曼丹省,在當地華人社團的幫助下,深入當年蘭芳舊地發掘第一手資料,進而結合文字資料進行詳細分析考證才得出結論。作者認真求實的科學態度和去偽存真的學術精神,足以令那些在網際網路上胡編亂造的“專家”和某些死鑽書本沽名釣譽的學者們望其項背。這也是本書的史學價值之真正所在。
羅芳伯由羅大哥而羅大伯而大伯公的歷程,是中華文化“褒德報功”、“神而化之”傳統禮制的體現。對於接受了今式教育的一些讀者,或許會站在無神論的立場,從桑梓之誼、民族大義等角度去評價這本書。但看一看書中所述西加里曼丹華人對蘭芳公司先賢們百年不滅的記憶,看一看蘭芳舊地上棟宇堂皇、香火鼎盛的大伯公祠和高聳的羅芳伯墓碑,想一想唐番共舞、歡呼致敬的二月初九賽會場景,我們又要歸因於什麼呢?只能說是“大君子之澤,百世不斬”吧,只能說是羅芳伯“忠魂烈魄,上躋昊天,祚民無窮”所致吧。期待李先生今後能夠有更多的研究成果發表出來,沉寂於歷史深處的南洋華人先民的英靈,也就能得於舒展其明滅仿佛的笑顏;躑躇於異族環伺之境的蘭芳後人,必將終有昂首挺胸、雄偉壯闊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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