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童子法》

《教童子法》

中國清代文字學家王筠(1783~1854)所著的一本專門論述啟蒙教育的書,也是中國最早的國小語文教學法著作。書中對識字、寫字、讀書、屬對、作詩、作文方面的基本訓練作了系統的論述,對國小教學的一般原理也提出一些獨到的見解。

《教童子法》

正文

在培養人的問題上,作者認為須"望子弟為鼎甲",但這不是唯一的教育目標,要功名、學問、德行三者並重。
教學上,《教童子法》強調教學要啟發誘導,循序漸進;要求學生在學習時事事專心,步步踏實。作者還特別重視學生的學習興趣,反對當時強迫兒童呆讀死背的教學方法。書中說:“學生是人,不是豬狗,讀書而不講,是念藏經也,嚼木札也。”兒童不了解書中的意思,讀起來好象和尚念經,枯燥無味,自然把學習視為苦事。書中又說:“小兒無長精神,必須使有空閒,空閒即告以典故。”就是說,兒童的注意不能持久,教學中要有適當的休息,休息時可給學生講些知識性故事。死典故可以訓練兒童的記憶,活典故能夠培養兒童的思維。
作者對文學、文字學有很高的造詣,書中對語文教學的論述有深厚的基礎與精闢的見解。如教識字,書中說:“先取象形、指事之純體教之。識日月字,即以天上之日月告之;識上下字,即以在上在下之物告之,乃為切實。純體字既識,乃教以合體字,又須先易講者,而後及難講者。”如教作文,作者主張"作詩文必須放",“以放為主,越多越好。但於其虛字不順者,少改易之。”
《教童子法》《教童子法》
《教童子法》要求教師注意教學的方法與技術,教師必須了解學生,因材施教,而不能使用體罰威嚇學生。教師是良師還是庸師,作者認為觀察學生學習時的表現就可以分辨出來。如果學生學習時歡欣鼓舞,積極認真,這是由於良師的教導,如果學生學習時疾首蹙額,呆若木雞、形同笨牛,教師必是庸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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