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彌留之際》

《我彌留之際》是美國作家福克納於1930年發表的代表作以及“約克納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說之一。講述美國南方農民本德倫為遵守對妻子的承諾,率全家將妻子的遺體運回家鄉安葬的“苦難歷程”。小說完全由本德倫一家、眾鄰居及相關人員五十九節內心獨白構成,多角度講述了這個故事,是作者運用多視角敘述方法及意識流法的又一傑作。

基本信息

《我彌留之際》我彌留之際

書名: 我彌留之際
作者: 威廉·福克納
原版名稱: AsILayDying
譯者: 李文俊
出版社: 上海譯文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4-4-1
裝幀: 平裝

內容概要

《我彌留之際》描寫農民安斯按照亡妻的遺願,率全家扶送靈柩去傑弗遜鎮妻族的墓地安葬。一路上磨難不斷:次子達爾認為屍體已腐爛,應就地處置,於是放火燒棺材,被當作瘋子關進瘋人院;長子卡什為了救護落水的棺材壓斷了一條腿;越來越重的屍臭招致來大群的兀鷹;三兒子朱厄爾失去了他心愛的馬;女兒德爾欲趁機去城裡打胎,卻被藥房裡的夥計欺侮;弱智的小兒子未能得到他渴望的玩具小火車,唯有老爹安斯配了一付假牙並找了一個新婆娘

作品目錄

人物表
達爾
科拉
達爾
朱厄樂
達爾
科拉
杜威·德樂
塔爾
安斯
達爾
皮保迪
達爾
瓦達曼
杜威·德樂
瓦達曼
塔爾
達爾
卡什
瓦達曼
塔爾
達爾
卡什
達爾
瓦達曼
達爾
安斯
達爾
安斯
薩姆森
杜威·德樂
塔爾
達爾
塔爾
達爾
瓦達曼
塔爾
達爾
卡什
科拉
艾迪
惠特菲爾德
達爾
阿姆斯蒂
瓦達曼
莫斯利
達爾
瓦達曼
達爾
瓦達曼
達爾
瓦達曼
達爾
卡什
皮迪保
麥高恩
瓦達曼
達爾
杜威·德樂
卡什

人物介紹

本德侖農民安斯。本德侖其妻艾迪,長子卡什。本德侖次子達爾。本德侖三子朱厄爾。本德侖四子瓦德門。。本德侖其女杜維,德爾。弗農。塔爾農民,本德侖的鄉鄰科拉。塔爾其妻凱特。塔爾其女尤拉。塔爾其女萊夫鄉鄰,青年農民,杜威。德爾的男友皮保迪醫生朗。奎克鄉鄰小朗。奎克其子阿姆斯蒂鄉鄰盧拉。阿姆斯蒂其妻惠特菲爾德牧師比利。凡納鄉鄰,店主兼獸醫喬迪其子休斯頓鄉鄰利特爾江鄉鄰薩姆森店主雷切爾。薩姆森其妻斯圖爾特。麥卡勒姆農民尤斯塔斯。格里姆斯諾普斯的幫工,這個斯諾普斯是販野馬的
弗菜姆。斯諾普斯的侄子莫斯利在莫特森鎮上開了家藥房的藥劑師艾伯特藥房夥計警察局長莫特森鎮的警察局長吉利斯皮農民,住在傑弗生郊外的大路旁麥克。吉利斯皮其子斯基特。麥高恩傑弗生鎮上一家藥房的夥計喬迪同一藥房的小夥計鴨子模樣的女人新的本德侖太太。“他們在苦熬”
編輯本段
點評鑑賞
這是怎么樣的一部書呢?說它是悲劇吧,不大像,說它是喜劇,也不合適。面對著書中的一出出場景,我們剛想笑,馬上有別一樣的感情湧上心頭;反過來,也是一樣。這裡真的用得上“啼笑皆非”這樣一句中國成語了。難怪國外的批評家說這是一出悲喜劇。其實最確切的說法應該是荒誕劇,因為它具有五十年代荒誕劇的一切特色,雖然在它出版的1930年,世界文壇上還沒有荒誕劇這個名稱。
《我彌留之際》如果與福克納同時期創作的另一本小說《聖殿》並讀,主旨就顯得更清楚了。(《聖殿》的出版在《我彌留之際》之後,其實寫成卻在《我彌留之際》之前。)在《聖殿》里,福克納寫出了社會的冷漠、人與人之間的隔膜以及人心的醜惡,寫出了“惡”的普遍存在。而在《我彌留之際》里,福克納寫出了一群活生生的“醜陋的美國人”。
《我彌留之際》寫的是發生在十天之內的事。小說開始時,艾迪·本德侖躺在病榻上。這個國小教員出身的農婦在受了幾十年的熬煎後,終將撒手歸天。窗外是晦暗的黃昏,大兒子卡什在給她趕製棺材。艾迪曾取得丈夫的口頭保證,在她死後,遺體一定要運到她娘家人的墓地去安葬。在三天的準備、等待與大殮之後,到四十英里外的傑弗生去的一次“苦難的歷程”開始了。一路上,經過了種種磨難,大水差點沖走了棺材,大火幾乎把遺體焚化,越來越重的屍臭招來了眾多的禿鷹,疲憊不堪的一家人終於來到目的地,安葬了艾迪。在這個過程中,拉車的騾子被淹死了,卡什失去了一條腿,老二達爾進了瘋人院,三兒朱厄爾失去了他心愛的馬,女兒杜威·德爾沒有打成胎,小兒子瓦達曼沒有得到他想望的小火車,而作為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侖卻配上了假牙,娶回了一位新的太太……
《我彌留之際》寫的是一次歷險,就這一點來說,它有點像《奧德修記》,但是它完全沒有《奧德修記》的英雄色彩。它在框架上又有點像約翰·班揚的《天路歷程》。在風格上,它更像《堂吉訶德》。《堂吉訶德》也是讓人笑的時候帶著淚的一本書。(福克納說《堂吉訶德》他“年年都要看,就像有些人讀《聖經》那樣”。)但是《我彌留之際》畢竟是一部現代小說,用欣賞《堂吉訶德》的眼光來看待它總不免有隔靴搔癢之感。
三十年代時,美國的一些批評家曾把《我彌留之際》作為一本現實主義小說來分析,把它看成是關於美國南方窮苦白人農民的一部風俗志,一篇社會調查。用那樣的眼光來看《我彌留之際》更是沒有對準焦距。這非但無助於領會作品的主旨,反而會導致得出“歪曲貧農形象”這樣的結論。
那么,應該用什麼尺度來衡量《我彌留之際》呢?
麥可·米爾蓋特在他的《威廉·福克納的成就》這本書里說:“福克納的主要目的更像是迫使讀者以比書中的人物與行動第一眼看去所需要或值得的更高一層、更有普遍意義的角度來讀這本小說,來理解本德侖一家及其歷險記。還有,儘管這個故事讀來讓人不愉快,它經常具有一種陰陰慘慘的狂想曲的氣氛,但是它使我們逐漸領會,在某種意義上它是關於人類忍受能力humanendurance)的一個原始的寓言,是整個人類經驗的一幅悲喜劇式的圖景。”美國批評家克林斯·布魯克斯也在他的《威廉·福克納淺介》一書里說:“要考察福克納如何利用有限的、鄉土的材料來刻劃有普遍意義的人類,更有用的方法也許是把《我彌留之際》當作一首牧歌來讀。首先,我們必須把說到牧歌就必得有牧童們在美妙無比的世外桃源里唱歌跳舞這樣的觀念排除出去。所謂牧歌——我這裡借用了威廉·燕卜蓀的概念——是用一個簡單得多的世界來映照一個遠為複雜的世界,特別是深諳世故的讀者的世界。這樣的(有普遍意義的)人在世界上各個地方、歷史上各個時期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因此,牧歌的模式便成為一個表現帶普遍性問題的方法,這樣的方法在表現時既可以有新鮮的洞察力,也可以與問題保持適當的美學距離。”布魯克斯繼續寫道:“更具體地說,大車裡所運載的本德侖一家其實是我們這個複雜得多的社會的有代表意義的縮影。這裡存在著生活中一些有永恆意義的問題,例如:終止了受挫的一生的死亡、兄弟鬩牆、驅使我們走向不同目標的五花八門的動機、莊嚴地承擔下來的諾言的後果、家族的驕傲、家庭的忠誠與背叛、榮譽,以及英雄行為的實質。”
……
而且在總體上,福克納還是把這次出殯作為一個吉訶德式的理想主義行為來歌頌的。儘管有種種愚蠢、自私、野蠻的表現,這一家人還是為了信守諾言,尊重親人感情,克服了巨大的困難與阻礙,完成了他們的一項使命。福克納自己說:“《我彌留之際》一書中的本德侖一家,也是和自己的命運極力搏鬥的。”可以認為,《我彌留之際》是寫一群人的一次“奧德賽”,一群有著各種精神創傷的普通人的一次充滿痛苦與磨難的“奧德賽”。從人類總的狀況來看,人類仍然是在盲目、無知的狀態之中摸索著走向進步與光明。每走一步,他們都要犯下一些錯誤,付出沉重的代價。就這個意義說,本德侖一家不失為人類社會的一個縮影。加繆對福克納作品的主題所作的概括也許是絕對化了一些,但是並不是沒有道理的。他說:“福克納給予我們一個古老然而也永遠是現代的主題。這也許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個悲劇:盲人在他的命運與他的責任之間摸索著前進。”福克納有他自己的概括方式,他說:“到處都同樣是一場不知道通往何處的越野賽跑。”在三十年代福克納所在的世界裡,這樣的描述不失為準確與真實。福克納在自己的作品裡反映了這樣的現象,應該說是忠實地反映了他周圍的現實。[1]

作者簡介

威廉·福克納(WillianFaulkner1897~1962),美國小說家。出生於沒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在加拿大空軍中服役,戰後曾在大學肄業一年,1925年後專門從事創作。他被西方文學界視作“現代的經典作家”。共寫了19部長篇小說和70多篇短篇小說。其中絕大多數故事發生在虛構的約克納帕塔法縣,被稱為“約克納帕塔法世系”。這部世系主要寫該縣及傑弗遜鎮不同社會階層的若干家庭幾代人的故事。時間從獨立戰爭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出場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現,實為一部多卷體的美國南方社會變遷的歷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寫傑弗遜鎮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沒落及成員的精神狀態和生活遭遇的《喧譁與騷動》(又譯《聲音與瘋狂》1929);寫安斯·本德侖偕兒子運送妻子靈柩回傑弗遜安葬途中經歷種種磨難的《我彌留之際》(1930);寫孤兒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種族偏見的播弄、虐待下悲慘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寫一個有罪孽的莊園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莊園的毀滅性結局的《押沙龍,押沙龍!》(1936);寫新興資產階級弗萊姆·斯諾普斯的冷酷無情及其必然結局的《斯諾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鎮》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納1949年獲諾貝爾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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