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

宋代官修本朝《會要》﹐後人稱《宋會要》。《宋會要輯稿》﹐是從《永樂大典》中輯出的《宋會要》原稿﹐未經徹底整理。宋朝前期由崇文院三館官員編纂本朝史事﹐後期於秘書省設立會要所﹐專修本期《會要》。兩宋修成的會要計有《慶曆國朝會要》(宋綬等纂)﹑《元豐增修五朝會要》(李德芻等纂)﹑《政和重修會要》(曾肇等纂)﹑《幹道續四朝會要》(汪大猷刪定)﹑《幹道中興會要》(陳編類)﹑《淳熙會要》(趙雄等奏進)﹑《嘉泰孝宗會要》(邵文炳匯次)﹑《慶元光宗會要》(京鏜等奏進)﹑《嘉泰寧宗會要》(陳自強等奏進)﹑《經進總類會要》(張從祖類輯)和《經進續總類會要》亦即《十三朝會要》(李心傳修)等十一種。此外﹐《宋史》的《理宗紀》和《禮志》﹐計有四次進呈《會要》的記載﹐但史文不詳﹐諸家書目皆不著錄﹐詳細情況難以查考。這十一種《會要》﹐內容雖往往相互交錯﹐總的時間是從宋太祖建隆元年(960)至宋寧宗嘉定十七年(1224)﹐對兩百六十五年史事﹐作了分門別類的記述。入元之後﹐《宋會要》已有所散佚﹐至明修《永樂大典》時﹐所收已非原書之舊。
明初保留下來的《宋會要》﹐佚於明朝中期。明正統六年(1441)﹐楊士奇所編《文淵閣書目》﹐著錄《宋會要》兩百零三冊﹐下注“缺”字。萬曆三十三年(1605)﹐孫能傳﹑張萱重編的《內閣藏書目錄》﹐已無《宋會要》之名﹐知此時業已散佚。此後葉盛編《竹堂書目》所載《宋會要》﹐焦竑《國史經籍志》所載五種宋代所修本朝《會要》﹐都是抄錄舊目﹐並非實有其書。
清嘉慶十四年(1809)﹐徐松在全唐文館任職﹐利用職務上的方便﹐將《宋會要》隨同全唐文簽注﹐交書吏謄寫﹐所以影印的原稿﹐在篇首或版心多有“全唐文”三字。這時《永樂大典》已殘缺兩千卷。此後徐松對稿本曾進行過校訂和排比﹐由於篇幅大﹑問題多﹐限於人力﹐未能完成即去世。清光緒十三至十五年(1887~1889)﹐張之洞創置的廣雅書局﹐委繆荃孫﹑屠寄接續整理﹐共錄出清稿一百一十冊﹐這就是“廣雅清稿”。1915年﹐稿本歸嘉業堂﹐並由劉富曾等再行整理﹐謄出清本﹐這就是《清本宋會要》。劉氏在整理過程中﹐對徐輯原稿﹐有所刪並和丟失。1931~1936年﹐北平圖書館委葉渭清研究﹐發現《清本》分類隸事頗多失檢﹑移改原稿﹑雜引他書不注所本等問題﹐在陳垣為首的編印委員會主持下﹐將從《清本》中查到的原稿丟失文字補入﹐由上海大東書局影印發行﹐名《宋會要稿》﹐約有八百萬字。
該書保存了大量《宋史》及其它史書所不載的宋代史料﹐其記述往往具有較為原始而詳細的特點﹐便於查核元修《宋史》各志的紕繆和疏略﹐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又如食貨類“限田雜錄”﹐“造水”﹐“修理堰﹑閘﹑渠﹑斗門﹑堤岸”﹐“各路產物買銀價”﹐“量衡”﹐“諸郡進貢”﹐“船﹐戰船附”﹐“民產雜錄”﹐“置市”諸門﹐皆為《宋志》所不載。《宋會要輯稿》為研究遼﹑宋﹑金史的基本史籍之一﹐共三百六十六卷﹐其中有十卷分上﹑下卷﹐實有三百七十六卷。按《玉海》所載《慶曆國朝會要》類目﹐分六十七類﹕帝系十一卷﹑后妃四卷﹑樂八卷﹑禮六十二卷(卷二十分上﹑下)﹑輿服六卷﹑儀制十三卷﹑瑞異三卷﹑運歷二卷﹑崇儒七卷﹑職官七十九卷(卷三十六﹑四十一﹑四十三﹑四十八分上﹑下)﹑選舉三十四卷﹑食貨七十卷(卷六十一﹑六十三﹑六十八﹑七十分上﹑下)﹑刑法八卷(卷二分上﹑下)﹑兵二十九卷﹑方域二十一卷﹑蕃夷七卷﹑道釋二卷。類下分門。各門篇首有簡短的序言加以概括﹐然後按年﹑月﹑日順序﹐摘取有關詔令﹑奏章﹐不僅眉目清晰﹐便於檢閱﹐且能將各種典章制度﹐沒有形成制度的政事處理故事﹐以及發生﹑發展過程中的利弊和不同意見﹐較完整地反映出來。
《宋會要輯稿》較之原書已大有殘缺﹐除現存篇幅多不完整外﹐也有整門殘缺的部分。如職官一之四十七頁注:“詳載樞密院門”﹐但《宋會要輯稿》中並無此門。《永樂大典》采入《宋會要》時﹐還附入了一些從南宋晚期到明朝初年的著作﹐以《宋史》﹑《文獻通考》﹑《玉海》最多﹐或作正文﹐或為附註。在禮﹑樂﹑蕃夷諸類中﹐有個別幾門出現了寧宗以後的文字。其中禮五十四“改元詔”門還記載了趙改元“祥興”的事情﹐這當然不會出自宋人所修本朝《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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