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說愛》

《回頭說愛》

《回頭說愛》原名為《愛在告別的儀式》,這是一部作者自己從國中到高一青春時光的記憶體,裡面摻雜了太多個人的影子,發行於2009年7月,作者為丹嬰。

基本信息

圖書信息

作者:丹嬰 著
出版社:上海書店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7-1
回頭說愛回頭說愛

頁數:253
開本:大32開
ISBN:9787545801293
包裝:平裝
定價:20.00

編輯推薦

一個忤逆心理又帶有陰霾的90’S女孩,七個性格迥異的男孩,七段感情故事,如同在不斷切換的電影畫面,忽隱忽現之間,呈現出90後女孩的五彩斑斕。也許,她的故事也是你的經歷,她的傾說也是你的回憶……作品融合了當代年輕人生活與精神的新元素。

內容簡介

本書原名為《愛在告別的儀式》。這幾乎是一部作者自己從國中到高一青春時光的記憶體,裡面摻雜了太多個人的影子。女主人公喜歡的一切東西,以及對愛情、友情、電影、音樂的理解與感悟。裡面有最真實的生活經歷,連作者本人都驚異於自己對過往生活小細節的深刻記憶。七段感情讓女主人公從憂鬱的女生逐漸成長為陽光、成熟的女生。

目錄

代序
開場白:
我不是莎士比亞
UNIT1感懷·追憶
UNIT2樹·祭奠
UNIT3類·年華
UNIT4弈·漣漪灘
UNIT5穆·伽藍星辰
UINT6宿·命之源
UNIT7羽·龍之吻
UNIT8宿·隕落
UNIT9終點·與愛情無關
尾聲:我永遠成不了莎士比亞
後來……
丹嬰後話說

書摘

UNIT2.樹·祭奠
1
栗樹在我的生命中僅僅出現了三個月,他使我第一次觸碰到了所謂的感情。
我讀預備班的那年,他初三。
現在想想常常覺得好笑的一件事情,通常看到穿著國中校服的孩子們放學背著書包走在前面的時候,“撲哧”想要笑出聲來。初三在曾經的我看來是個多么了不起的年齡,那年紀的人好像擁有多么了不起的世界觀。那是一種對於高大的膜拜。而現在回首這“高大”,又實在是多么渺小的個體。論個頭且不說,光是心智來看,國中三年級,也就是一個少年的十五歲光景,對於紛雜世界的認知,說是僅在皮毛根本不為過。當然也有早熟的個體,但在衣食無憂的眼下,早熟的又能熟到哪裡去?
若是談到早熟,我大概算是這個少數派個體中的一員。媽媽的離開讓我過早認識到“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不僅出現在詩歌亦出現在現實中。我的早熟表現在對人對事的悲觀態度上,這在十二歲發生很可惜,可卻怪不上我。
開始上中學那年,和爸爸從城市的西郊搬到了市中心,住在一幢老式洋房的二樓。這是一套有歷史的公寓。樓下有一個小花園,是住在一樓的那個義大利佬租下的。
2
義大利佬,也許是我的初戀。我很喜歡他,一直稱他為那個男人。那個男人,那個男人,在心裡叫得很親切,一天若是未見著他也感覺悻悻。那個男人,蓄著黑得發亮的鬍鬚,修剪了一個別致的造型。深棕色的瞳,略顯粗糙的皮膚。穿看上去很髒也委實不乾淨的格子襯衫,領口開得很大,邋遢到扣子也時常扣錯,露出性感得有些誇張的胸毛。那個男人,他用緊身的破牛仔裹著下肢,腿很長。穿夾腳拖鞋。那個男人,看不出年齡,甚至猜不透。
那個男人,也許是我心裡的初戀。我說過,我們都應該有一個異國戀人,至少,他在我們心中。我們愛他,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為他去背叛,為他去死。世界上存在真正的蝴蝶夫人,也存在電影裡的“蝴蝶君”。傑里米·艾因斯演的法國男人,當發現了自己深愛的中國女人其實是一個男人偽裝的時候痛不欲生。他心痛的不是這令人瞠目結舌的真相,而是他在這個時候仍然愛“她”的心聲。所以他選擇死,“她”做不了他的蝴蝶夫人,就成為“她”的蝴蝶君。我說過,必要的時候,我們可以為他去背叛,為他去死。
繼續回到那個義大利男人。那個男人,他長得很好看,是我理解的那種好看。容易讓人浮想聯翩,就像看到義大利足球隊那群脫了球衣可以直接上T形台的男人們,他屬於贊布羅塔或者布馮那類——真正的男人。
天生的魅力者。
他在花園裡種向日葵——園藝的技術不算好,委實可以說是頂頂失敗的,但純屬不勉強不刻意的自娛自樂者、烤塗滿黃油的garlic麵包、喝經過很長時間磨出來的咖啡。咖啡香味一直飄到我的屋子裡。他養狗,狗叫JACOB——條奇怪的雜種狗,一到清晨就狂吠不已,似乎並沒有它的豐人那么討人歡喜。他有輛小小的淺綠色甲克蟲,綠得鮮麗明快,讓人聯想到馬蒂斯時期的野獸風格。他時常會接一兩個談不上漂亮卻穿著有一套的中國女人回來吃燒烤。在花園裡親吻。大聲地笑。每次都不同,歡愉的情緒卻大體一致。
那個男人讓我知道,有些人活著的理念,從來就跟我們不同。
直到他搬走的那天我才了解,他是一個小有名氣的插畫家,叫弗爾南德洛。
那以後再也沒有看見他和JACOB,他們的消失仿佛是一夜之間的。悄聲無息,一個經常陪伴自己的人就這么瞬間不見。一直以來,我把那個男人當作我的朋友,我甚至夢想成為他形形色色戀人中的一個,哪怕只是路過也好。他於我,是在沉默中就可以交流的一個熟悉的陌生人。我觀望著他的生活,好像一直都存在於他的生活之中。直到有一天他不見了,我卻落寞。的確,他的生活中從來沒有我,而我,開始寂寞得無處欣賞,開始想念起JACOB瘋狂的無休止的吠聲。向日葵也開始沮喪地頹敗,不再向著太陽——這種花朵,有著特別的情緒依賴。
我現在還時常想起他,我跟很多人說起我有這么一個插畫家朋友,是的,我願意跟人說他是我的朋友,好像還是很熱絡的那種,我知曉他的故事和他的狗。只是我不再稱呼他為“那個男人”,我叫他費爾南德洛。不知道這樣說,算不算一種心靈的寬慰?
爸爸開始在一家外貿公司和老外談生意。他大學裡學的就是國際貿易之類的專業,只是那時候還遠不如現在這么吃香。公司在s城某條著名的江邊,離開家很遠的路程。他沒有私車,上下班都擠捷運,每天都來回忙碌著,類似強迫自己般努力地工作。不知為什麼,這種忙碌近乎讓我心疼,仿佛是為了忘記從前而刻意追求的。我想,也許因為他是男人,所以不會輕易地哭。忙碌落下的汗水,是他的眼淚吧?
於我的成長,他倒是一點兒也不怠慢。
他把我送到就近的一所國中讀書,似乎還是他拉下臉託了人介紹才允許我進去的。那學校很小,名氣卻與面積成了反比。
3
很難以置信,我會變成這樣。
開始厭惡說話,厭惡陌生人的體味。甚至害怕看見太陽,怕上體育課。怕那種肌膚裸露在陽光下的刺痛。那種被過去的遭遇凸顯了的稚氣、叛逆因而另類。我想我提到過我早熟,早熟得有那么點神經質。
我留短頭髮。劉海有些雜亂地捂在額前——長期這樣也激發了不少的痘痘,仿佛被吹散的海藻,粘稠的,可我卻不高興去整理,也懶得整天洗頭。不高興像那些國中時代就體現出婆媽本色的女生們那樣,把髮型和除痘當作每天必要的話題。我用一樣的表情看人,事實上卻根本沒有表情;用一樣的語氣說話,事實上卻談不上有什麼語氣。我是沒有朋友的。不希望被人無緣無故地接近和擁抱。對於還很幼稚的國中生來說,我是大家眼中的異類。別人問我什麼,回答都是“隨便”,那時候的我停留在“隨便”隨性的階段。因為不在乎,所以凡事都隨便。
老師曾經和爸爸說過,我有嚴重的憂鬱症和自閉症——我認為國中的那個手指細長如乾柴的中年老師有種膨脹的自以為是,到現在還一直這樣認為。
爸爸從來不會怪我。他知道原因。所以他只是抱抱我,輕吻我的臉。
他說我是一個有傷痕的孩子,他是那個製造傷痕的罪人。
其實我知道,他和我一樣,也是個實打實的“受害者”。想到一句很俗套的話:打開我心中的門,解開我心裡的結。
栗樹做到了。
出校門的那天,被一輛腳踏車撞倒。
抬頭看見了那個騎腳踏車的男孩。他並沒有停下,而是邊騎邊回頭吹了一聲響亮的口哨,隨後就消失在我的視野里。
就這么簡單。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栗樹。並不是什麼好印象——事實上是極壞的印象。腿上的疤為我們做了紀念。
一切看似會就這樣過去,可栗樹第二天在我教室門口的出現卻注定了緣分還會繼續。
“昨天……真是不好意思。我趕著時間所以沒回來看你!今天問了好多人才弄清楚你是哪個班的,你還真難找啊。呵呵,沒弄傷你吧?”
“沒有。”
他瞥了一眼我的腿,校服裙下腿上的疤出賣了我——淡淡的一條口子,可卻挺長的,至少,無法忽略。我設法忽略他的眼睛——他怔怔地盯著我雙腿的眼睛。我希望自己的臉沒有我感受到的熾熱通紅,腦海中儘是奇怪的念頭。從一般人看來,我的腿應該並不算難看的,至少細細長長,皮膚談不上好,卻很白。還有小腿部分的魚肚子——這沒有辦法,完全是從爸爸那裡遺傳的,倘若像我媽,倒應該是兩條好看的腿……
“真對不起了!看來……我是弄傷你了。不過想必這點小傷也沒什麼大不了吧?你能應付得過來嗎?活動活動看看,依舊能活動能上體育課吧?”
他表現出遺憾地撓撓後腦勺,表情卻是毫不遺憾毫不在乎的樣子。
“沒事了。”
我的思緒依舊停留在關於我的腿的問題上。
“那……那以後小心點!也不能全怪我,你自己以後走路也得看著路啊,到底兩條腿對兩個輪子,真是的,喂喂,我在跟你說話呢!”
本性開始暴露。
“喔。”
“那……走了啊我!你這人還真奇怪,如果有什麼問題來找我吧,三年級六班,我叫栗樹。不過看你這樣子也不像有什麼問題。”
他正視著我的眼睛。擠出一個勉強的,卻依舊很好看的微笑。
“再見。”
我冷冷地回答。
他說他初三的?叫什麼來著這人?
這就是我和栗樹之間的第一次對話,引起了全班的震驚和譁然。我從未如此顯著地成為全班的焦點——所有好奇的、驚喜的、鄙視的、埋怨的目光,所有唧唧喳喳,說再多也不會膩,想再多也厭不了的議論一時間全部集中在了我的身上——一個沒有朋友,也從來不需要朋友的冷漠女生——一個也許很多人今天才剛剛知道她叫七嵐的女生。原來,他是栗樹;原來,他是我們學校有名的最帥最招搖的男生;原來,我們班有很多偷偷迷戀他給他遞過小紙條的女生;原來,我就是這樣成了她們的“公敵”。我覺得可笑,因為我根本就不會在乎。
隨便吧。
我不喜歡招搖的男生,就像我不喜歡初次見到栗樹時他轉過頭哼出的那個又冗長又響亮的口哨。說話有種港台偶像劇小生的腔式,留著謝霆鋒十九歲時候的髮型,穿橙色的運動汗衫,很大很長拖到地上的牛仔褲,運動鞋——嗯,不得不說,這是當年男生中很流行的打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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