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異傳》

《列異傳》

多為鬼神妖怪故事。如《談生》寫冥婚,《宋(一作宗)定伯》寫宋定伯捉鬼賣鬼。其中許多情節為後世志怪小說所採用。

《列異傳》

第一節 志怪小說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說:“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愈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其書有出於文人者,有出於教徒者。文人之作,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以為幽明雖殊途,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這裡指出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興盛的原因,是受了民間巫風、道教及佛教的刺激,而作者的態度,是將怪異傳說視為事實來記載。作為一個基本的概括,魯迅的總結是正確的。但也要注意到,志怪小說的來源和實際面貌比較複雜。著重於宣揚神道,還是傾心於怪異事跡,以及小說中表現人生情趣的多寡,其間的區別還是很大。
現存志怪小說中,有署名漢人之作,主要有題為班固作的《漢武帝故事》、《漢武帝內傳》,題為郭憲作的《洞冥記》。
以前研究者多認為出於六朝人的偽托,但近來也有提出不同意見的,對此尚有深入探討的必要,本書中暫存疑。三種都是講有關武帝的神仙怪異故事,其中《內傳》敘西王母下降武帝宮中之事,篇幅頗長,文辭華麗而鋪張。年代確定的志怪書,當以題名曹丕作的《列異傳》最早。現此書已亡,在幾種類書中有引錄。其中“宋定伯賣鬼”故事很有名。宋定伯少年時,夜行逢鬼,便詐稱自己也是鬼,一路同行,巧妙地消釋了鬼對他的疑惑,並騙得鬼怕人唾的秘密。其後他把鬼強行背到市場上,鬼化為羊,他唾羊使其不能變化,賣得一千五百錢。這故事很有幽默感,也頗能反映中國民間的一種心理,便是造出鬼來嚇人,又想出法來騙鬼,俗雲“糊弄鬼”即是。另外,《談生》敘一書生與一美麗女鬼為婚,因不能遵守三年不得以火照觀的禁約,終於分離,留下一子。這故事優美動人,後代還有新的演變。因不能抑制好奇心而受到懲罰,這是各國民間傳說中最常見的母題,由此可以見到人類的一種普遍心態。
魏晉志怪小說中,《搜神記》是保存最多且具有代表性的一種。作者乾寶(?—336),字令升,新蔡(今屬河南)人,是兩晉之際的史學名家,著有《晉紀》,時稱良史。又好陰陽術數、神仙鬼怪。《搜神記》序中,自稱作此書是為“發明神道之不誣”,同時亦有保存遺聞和供人“游心寓目”即賞玩娛樂的意思。此書原已散佚,由明人重新輯錄而成,現為二十卷,四百多則,其中偶有誤輯。
《搜神記》的內容,一是“承於前載”,但並不都是照舊抄錄,有些文字上作了加工;二是“採訪近世之事”,出於作者手筆。其中大部分只是簡略記錄各種神仙、方術、靈異等事跡。也有不少故事情節比較完整,在虛幻的形態中反映了人們的現實關係和思想感情。尤其有價值的,是一些優秀的傳說故事。如《李寄斬蛇》、《韓憑夫婦》、《東海孝婦》、《干將莫邪》、《董永》、《吳王小女》等,都很著名,對後代文學有較大影響。
《東海孝婦》敘一孝婦為冤獄所殺,精誠感天,死時頸血依其誓言緣旗竿而上,死後郡中三年不雨。關漢卿的名作《竇娥冤》即以此為藍本。《董永》敘董永家貧,父死後自賣為奴,以供喪事,天帝派織女下凡為其妻,織縑百匹償債,而後離去。《天仙配》的故事由此演變而來。以上二則,本意都是表彰孝行,但又不盡於此。前者還控訴了官吏的昏庸殘暴,後者又表現了窮人對美好生活的幻想。而這兩點,分別成為《竇娥冤》與《天仙配》的中心。
《韓憑夫婦》寫宋康王見韓憑妻何氏美麗,奪為己有,夫婦不甘屈服,雙雙自殺。死後二人墓中長出大樹,根相交而枝相錯,又有一對鴛鴦棲於樹上,悲鳴不已。這故事控訴了統治者的殘暴,歌頌了韓憑夫婦對愛情的忠貞。結尾是一個民間故事中常見的詩意的幻想,後世“梁山伯與祝英台”故事的結尾可能受其影響。這種幻想是美麗而又軟弱的。《吳王小女》也是一個生死相戀的故事:吳王夫差的小女與韓重相愛,因父親反對,氣結而死。她的鬼魂與韓重同居三日,完成了夫婦之禮。故事的情調悲涼淒婉,紫玉的形象寫得很美。在中國古代的愛情故事中,女性總是比男性來得熱情、勇敢、執著,這是值得注意的現象。
比較起來,《李寄斬蛇》和《干將莫邪》,更具有強烈的鬥爭精神。前者寫閩中庸嶺有巨蛇為祟,官府只能每年招募一名童女獻祭,李寄自出應募,以她的機智和勇敢殺死大蛇。事畢,李寄對以前被蛇所食的九個女子的骷髏說:“汝曹怯弱,為蛇所害,甚可哀愍!”歌頌了英勇鬥爭以求生存的精神。後者寫干將莫邪為楚王鑄劍,三年乃成,被殺。其子赤比長大後,為父報仇。故事的後半部分寫得壯烈無比:
王夢見一兒,眉間廣尺,言:“欲報仇。”王即購之千金。兒聞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謂:“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將莫邪子也。楚王殺吾父,吾欲報之!”客曰:“聞王購子頭千金,將子頭與劍來,為子報之。”兒曰:“幸甚!”即自刎,兩手捧頭及劍奉之,立僵。客曰:“不負子也。”於是屍乃仆。客持頭往見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頭也,當於湯鑊煮之。”王如其言。煮頭三日三夕,不爛。頭踔出湯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兒頭不爛,願王自往臨視之,是必爛也。”王即臨之,客以劍擬王,王頭隨墮湯中。客亦自擬己頭,頭復墮湯中。三頭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
這個故事中所表現出的人民對於殘暴統治者的強烈的復仇精神,是中國文學中少見的。文中寫干將莫邪之子以雙手持頭與劍交與“客”,寫他的頭在鑊中躍出,猶“瞋目大怒”,不但是想像奇特,更激射出震撼人心的力量。它以悲壯的美得到魯迅的愛好,被改編為故事新編《眉間尺》。
《搜神記》中的優秀作品,其情節之完整與豐富、形象之鮮明生動,較以前的志怪小說有一定發展,已開始改變“叢殘小語”、粗陳梗概的形態。其文字簡潔質樸,有魏晉史家之文的特徵。
《搜神記》之後,優秀的志怪書當數劉義慶的《幽明錄》。劉義慶(403—444),彭城(今江蘇徐州)人,宋宗室,襲封臨川王。他愛好文學,著述甚多,除《幽明錄》外,傳世還有志人小說《世說新語》。不過,這些著作當有他門下的文士參與編寫。
《幽明錄》亦久已散佚,魯迅《古小說鉤沉》輯有二百六十多則。它和《搜神記》不同之處,是很少採錄舊籍記載,而多為晉宋時代新出的故事,並且多述普通人的奇聞異跡,雖為志怪,卻有濃厚的時代色彩和生活氣氛。其文字比《搜神記》顯得舒展,也更富於辭采之美。這和宋代文學總的發展趨勢一致。
《劉阮入天台》是一則有名的故事。寫東漢時劉晨、阮肇二人入天台山迷途遇仙,居留十日,回家後已是東晉中期,遇到的是七世孫。它雖是寫人仙結合,但除了末段劉、阮還鄉一節,不甚渲染神異色彩而充滿人情味。故事中的兩個仙女,美麗多情,溫柔可愛。如初見一節:
出一大溪,溪邊有二女子,姿質妙絕。見二人持杯出,便笑曰:“劉、阮二郎,捉向所失流杯來。”晨、肇既不識之,緣二女便呼其姓,如似有舊,乃相見忻喜。問:“來何晚邪?”因邀還家。
這種描寫,實際是對人間幸福與歡樂的追求,散發著美好的生活氣息。在這方面,《賣胡粉女子》更是絕佳之作: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寵恣過常。游市,見一女子美麗,賣胡粉,愛之。無由自達,乃託買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無所言。積漸久,女深疑之。明日復來,問曰:“君買此粉,將欲何施?”答曰:“意相愛樂,不敢自達,然恆欲相見,故假此以觀姿耳。”女悵然有感,遂相許與私,克以明夕。其夜,安寢堂室,以俟女來。薄暮果到,男不勝其悅,把臂曰:“宿願始伸於此!”歡踴遂死。女惶懼,不知所以,因遁去,明還粉店。至食時,父母怪男不起,往視已死矣。當就殯殮。發篋笥中,見百餘裹胡粉,大小一積。其母曰:“殺吾兒者,必此粉也。”入市遍買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跡如先。遂執問女曰:“何殺我兒?”女聞嗚咽,具以實陳。父母不信,遂以訴官。女曰:“妾豈復吝死,乞一臨屍盡哀。”縣令許焉。逕往,撫之慟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靈,復何恨哉!”男豁然復生,具說情狀。遂為夫婦,子孫繁茂。
這個故事有許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它雖寫了一個死而復生的故事,但神異色彩極為淡薄。相反,人物、情節都很貼近生活,令人有真實感。富家子每日借買胡粉以接近所愛慕之人,女子在情人猝死時驚惶失措,慌忙逃走,被發現後卻毫無畏懼,決心以身相殉,這些描寫,都毫無誇張,令人相信。作者對男女主人公的私通行為,並不指責,反加讚美,肯定了人們追求幸福與快樂的權利。比照南朝民歌,可以看到時代的思想特點。此外,這故事雖不很長,但能以簡練的語言寫出曲折變化的情節。單慕、互愛、歡聚、猝死、尋拿、哭屍、復生,環環相扣,波瀾迭起,在志怪小說中是不多見的。當然,《幽明錄》中也充滿了離奇的故事。如《龐阿》一則,寫石氏女愛慕美男子龐阿,身不得隨,精魂常於夜間來龐家,最終二人結為夫婦。這是最早的一個離魂故事,雖是離奇,抒情性卻很強。還有很多鬼魅故事,也比較注意感情氣氛的渲染。
總之,《幽明錄》比以前的志怪小說,更注意人生情趣,也更有文學性。像《賣胡粉女子》這樣的作品,已有脫離志怪、著重於人間生活的傾向。
除以上所述,較好的志怪書,還有十六國時代王嘉的《拾遺記》,多述歷代遺聞;舊題陶潛所作《搜神後記》,內容與《搜神記》相仿。其中《白水素女》一篇,即民間“田螺姑娘”的傳說,流傳很廣;梁代吳均的《續齊諧記》,也以神怪為主,文辭清麗,敘事委曲,是其所長。《陽羨書生》一則,演化佛經中的故事,幻奇之極。
志怪小說對後代文學有深遠的影響。唐代傳奇,首先是在志怪的基礎上,加以繁衍擴展,形成著意虛構而又怪誕離奇的長篇,而後再轉向人間生活。而且,在整個文學史上,志怪小說始終沒有消失。其中最有價值的一文,乃是有意識地利用志怪形式,在幻奇的故事中表現社會生活和人生情感的作品,蒲松齡《聊齋志異》可以作為代表。至於六朝志怪中的故事,為後代小說、戲劇所吸收,加以創變,推陳出新,更是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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