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
正文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集體編著,張照、程德清主編的等級列舉式分類法,簡稱《人大法》。1952年編成草案,1953年出版。1954年出版初稿第 2版,1955年出版增訂第2版,1957年出版增訂第 3版,1962年增訂第4版,1982年出版第5版。體系結構 《人大法》根據毛澤東關於知識分類的論述和圖書本身的特點,設立了總結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綜合圖書等 4大部類,總共17個大類。該分類表的大類見表。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標記符號 《人大法》的類目標記符號採用阿拉伯數字,標記制度為展開層累制。用一位數字或兩位數字(10除外)後加小圓點表示大類。根據類目的需要,依次增加號碼構成各級類號。一個類號中同時存在並列和從屬關係。如“15.12.10314煤的氣化”類號由“15.”、“12.”、“10”、“3”、“1”、“4”等6節號碼組成,以號碼節數的多少表示等級關係(層累制),以號碼的數序表示並列關係(順序制,如下表中中“15.”表示第15大類,“15.12.”表示“化學工業”為“工程技術”大類中第12個二級類)。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人大法》除了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及該校各系資料室採用外,1949~1956年間曾被中國新建立的一些圖書館採用。1956年 4月至1987年12月期間,中國的“統一書號”曾採用該分類法的大類號碼標識新出版圖書的學科類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