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夾鍾清”鍾

“大和·夾鍾清”鍾

“大和·夾鍾清”鍾 此鍾原為宋徽宗朝所鑄“大晟”編鐘之一。 “大(太)和”款鍾。

“大和·夾鍾清”鍾

“大和·夾鍾清”鍾“大和·夾鍾清”鍾

“大和·夾鍾清”鍾,通高27.6cm,舞廣13.8cm,舞修17cm,鼓間14.7cm,銑間18cm。
此鍾屬橢圓筒式樂鍾。鈕作相對的扁體雙夔龍,龍首飾粟紋,龍身飾回紋,二龍之間有一方形小環鈕。鉦部周廓及篆帶飾多層蟠虺紋,乳枚作螺鏇式半球體,隧部以蟠虺紋組成翼形圖案。鉦部正中正面陰刻篆書“大和”二字,周圍有明顯的鏟磨痕跡,顯然是在原有刻銘上改刻的;背面陰刻篆書律名“夾鍾清”三字。
此鍾原為宋徽宗朝所鑄“大晟”編鐘之一。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兵南下後在北宋宮廷里停止使用。兩年後的欽宗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虜徽、欽二帝北去,同時劫走北宋的文物重器,其中包括“大晟”樂器。從此“大晟”樂器分散在燕京(後為金中都,今北京)、上京(金初期都城會寧府,今黑龍江阿城縣境)兩地,劫餘的一部分散落在汴京(今河南開封)。
金人統治期間,大晟樂器仍舊使用。金大定十四年(1174年),樂器上的“大晟”二字皆被颳去,取大樂與天地同和之義,重新定名為“大和”,即今日所見的 “大(太)和”款鍾。“大和”二字出自金人改刻,《金史·樂志》中的相關記載與實物所見痕跡可以互相印證。
撰稿人:丁孟

關鍵字

銑(音顯),指古代樂器鐘或鎛口的兩角。

蟠虺紋

《國語·吳語》:“為虺弗摧,為蛇將若何。”韋昭註:“虺小蛇大,是虺屬蜥或蛇。”蟠虺紋即象許多小蛇相互纏繞在一起的圖案,多作為器上的主體紋飾,盛行於春秋戰國時期。

古代傳說中的一種爬行動物,只有一足。青銅器上經常以夔作主題紋飾。 

局部圖像

“大和·夾鍾清”鍾另面“大和·夾鍾清”鍾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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