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

5年,漢平帝元始五年,奧林匹亞的神殿被大火摧毀。

紀年

中國傳統紀年: 年號漢平帝元始五年,該年為平年。

大事記

十二月﹐王莽毒死平帝﹐居攝踐祚﹐稱"假皇帝"﹐民臣稱之為"攝皇帝"奧林匹亞的神殿被大火摧毀。

出生人物

劉嬰西漢末代皇帝(25年逝世)。

逝世人物

孔光,字子夏,魯國(今山東曲阜)人。孔子十四代孫,中國西漢大臣。以明經學,不到20歲被舉為議郞。他為官嚴守秘密,堅持原則。曾任御史大夫、廷尉,於法律頗為擅長。一度罷相,後又復職。公元5年(元始五年),孔光病故。(出生於前65年

歷史記載

王莽加九錫元始五年(5)五月,以富平侯張純為首九百零二名公卿大夫、博士、列侯、議郎等聯名向太皇太后上書,稱頌王莽功德比伊尹和周公,請加“九錫”。“九錫”即古代帝王賜與有大功或有權勢諸侯大臣的九種物品,包括車馬、衣服、朱戶、納陛、武賁、鐵鉞、弓矢、秬鬯。太皇太后遂策命安漢公莽以九錫,
平帝死
平帝初即位,王莽恐帝外家衛氏奪其權,乃上奏太皇太后拜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后,留中山(今河北唐縣東北),不得至京師。平帝年長,對王莽留母衛後之事憤憤不平。元始五年(5)十二月,王莽在年終大祭時上椒酒,置毒酒中,毒死平帝。平帝時年十四。葬康陵。
王莽居攝踐祚
元始五年(5)十二月平帝死後,前煇光謝囂上奏太皇太后稱:武功(今陝西郿縣東)有人在打井時得一白石,上刻“告安漢公莽為皇帝。於是王莽指使同黨向太皇太后上書,要求讓他象從前的周公那樣人代替天子臨。太皇太后沒有辦法,只好順從這一要求,由王莽攝政,稱“攝皇帝”。次年,王莽改年號為攝元年(6)。三月王莽又眾宣帝的玄孫中挑選一個年僅三歲的小孩劉嬰,立為皇太子,號曰“孺子嬰”。
孔光死
孔光字子夏,孔子十四世孫。經學尤明,年未二址。舉為議郎。匡衡舉光方正,為諫大夫。坐議有不合,左遷虹長,自免歸教授。成帝初即位,舉為博士,數使錄冤獄,行風俗,賑贍流民,奉使稱旨,由是知名。光以博士選高第為尚書,明習漢制及法令。上甚信任。轉為僕射、尚書令。詔令以其周密謹慎,未嘗有過,加諸吏官。遷諸吏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給事中,領尚書事、後為光祿勛,復領尚書事,諸吏給事中。共典樞機十餘年,守法度,修故事。上有所問,據經法以心所安而對,不希指苟合;如或不從,不敢強諫爭,以是久而安。有所存舉,唯恐其人聞知;沐日臨休,兄弟妻子燕語,終不及朝省政事。有人問光:溫室省中樹皆何木?光嘿不應,更答以它語,其不泄如是。後徙為御史大夫。綏和元年(前8)二月,成帝詔儀立皇太子。光主張立中山王,結果以議不中意,左遷廷尉。綏和二年(前7)三月,孔光為宰相,封博山侯。哀帝即位後,傅太后欲與成帝母俱尊稱號,群臣多順指。唯師丹與孔光持異議。哀帝難違大臣正議,又內迫於傅太后,遂策免師丹。朱博代為大司空。傅氏在位者與朱博共毀譖光。數月後遂策免。上丞相博山侯印綬,罷歸。後復征為光祿大夫,數月,為御史大夫。元壽元年(前2)二月,復為丞相,復故國博山侯。明年,定三公官,改為大司徒。後徙為帝太傅,鏇為太師。元始五年(5)四月死,終年七十。

資治通鑑記載

孝平皇帝下元始五年(乙丑,公元五年)
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征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安漢公又奏復長安南、北郊。三十餘年間,天地之祠凡五徙焉。
詔曰:“宗室子自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其令郡國各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
夏,四月,乙未,博山簡列侯孔光薨,贈賜、葬送甚盛,車萬餘兩。以馬宮為太師。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諸侯王公、列侯、宗室見者皆叩頭言:“宜亟加賞於安漢公。”於是莽上書言:“諸臣民所上章下議者,願皆寢勿上,使臣莽得盡力畢制禮作樂;事成,願賜骸骨歸家,避賢者路。”甄邯等白太后,詔曰:“公每見,輒流涕叩頭言,願不受賞;賞即加,不敢當位。方製作未定,事須公而決,故且聽公製作;畢成,群公以聞,究於前議。其九錫禮儀亟奏!”
五月,策命安漢公莽以九錫,莽稽首再拜,受綠韍,袞冕、衣裳、瑒琫、瑒珌,句履,鸞路、乘馬,龍旂九旒,皮弁、素積,戎路、乘馬,彤弓矢、盧弓矢,左建朱鉞,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圭瓚二,九命青玉珪二,朱戶,納陛,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虎賁三百人。
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還,言天下風俗齊同,詐為郡國造歌謠頌功德,凡三萬言。閏月,丁酉,詔以羲和劉秀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台、周公作洛同符。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為列侯。時廣平相班穉獨不上嘉瑞及歌謠;琅邪太守公孫閎言災害於公府。甄豐遣屬馳至兩郡,諷吏民,而劾“閎空造不祥,穉絕嘉應,嫉害聖政,皆不道。”穉,班婕妤弟也。太后曰:“不宣德美,宜與言災者異罰。且班穉後宮賢家,我所哀也。”閎獨下獄,誅。穉懼,上書陳恩謝罪,願歸相印,入補延陵園郎;太后許焉。
莽又奏為市無二賈,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之制;犯者象刑。
莽復奏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冢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后、皇太太后璽綬以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璽綬;徙共王母歸定陶,葬共王冢次。”太后以為既已之事,不須復發。莽固爭之,太后詔因故棺改葬之。莽奏:“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籓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將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間,皆平。莽又周棘其處,以為世戒雲。又隳壞共皇廟,諸造議者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征師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食故邑。數月,更封丹為義陽侯;月餘,薨。
初,哀帝時,馬宮為光祿勛,與丞相、御史雜議傅太后謚曰孝元傅皇后。及莽追誅前議者,宮為莽所厚,獨不及。宮內慚懼,上書言:“臣前議定陶共王母謚,希指雷同,詭經僻說,以惑誤主上,為臣不忠。幸蒙灑心自新,誠無顏復望闕廷,無心復居官府,無宜復食國邑。願上太師、大司徒、扶德侯印綬,避賢者路。”秋,八月,壬午,莽以太后詔賜宮策曰:“四輔之職,為國維綱;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鮮明固守,無以居位。君言至誠,不敢文過,朕甚多之。不奪君之爵邑,其上太師、大司徒印綬使者,以侯就第。”
莽以皇后有子孫瑞,通子午道,從杜陵直絕南山,徑漢中。
泉陵侯劉慶上書言:“周成王幼少,稱孺子,周公居攝。今帝富於春秋,宜令安漢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慶言。”
時帝春秋益壯,以衛後故,怨不悅。冬,十二月,莽因臘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帝有疾,莽作策,請命於泰畤,願以身代,藏策金滕,置於前殿,敕諸公勿敢言。丙午,帝崩於未央宮。大赦天下。莽令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喪三年。奏尊孝成廟曰統宗;孝平廟曰元宗。斂孝平,加元服,葬康陵。
班固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以長樂少府平晏為大司徒。
太后與群臣議立嗣。時元帝世絕,而宣帝曾孫有見王五人,列侯四十八人。莽惡其長大,曰:“兄弟不得相為後。”乃悉征宣帝玄孫,選立之。
是月,前輝光謝囂奏武功長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圓下方,有丹書著石,文曰:“告安漢公莽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
莽使群公以白太后,太后曰:“此誣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謂太后曰:“事已如此,無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它,但欲稱攝以重其權,填服天下耳”太后心不以為可,然力不能制,乃聽許。舜等即共令太后下詔曰:“孝平皇帝短命而崩,已使有司征孝宣皇帝玄孫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後。玄孫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漢公莽,輔政三世,與周公異世同符。今前輝光囂、武功長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雲‘為皇帝’者,乃攝行皇帝之事也。其令安漢公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具禮儀奏。”於是群臣奏言:“太后聖德昭然,深見天意,詔令安漢公居攝。臣請安漢公踐祚,服天子韍冕,背斧依立於戶牖之間,南面朝群臣,聽政事;車服出入警蹕,民臣稱臣妾,皆如天子之制。郊祀天地,宗祀明堂,共祀宗廟,享祭群神,贊曰‘假皇帝’,民臣謂之‘攝皇帝’,自稱曰‘予’。平決朝事,常以皇帝之詔稱‘制’。以奉順皇天之心,輔翼漢室,保全孝平皇帝之幼嗣,遂寄託之義,隆治平之化。其朝見太皇太后、帝皇后皆復臣節。自施政教於其宮家國采,如諸侯禮儀故事。”太后詔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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