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理清

黃理清(1955年—),桃源縣人,因犯受賄罪被澧縣人民法院、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區長。

犯罪事件

2004年8月12日,黃理清因犯受賄罪被澧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宣判後,黃理清不服,向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常德中院經審理後認為,對被告人黃理清的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兩被告人的抗訴理由不成立。法院依法作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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