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野說法

它是悟界的果,而道諦是悟界的因。 這因果是不能分離的。 否則,就不是正命。

簡介

【古印度】釋迦牟尼
釋迦牟尼(公元前565年—前485年),釋迦族的聖人,佛教創始人。原名喬達摩.悉達多,古印度迦毗羅衛國淨飯王太子。29歲時偶感人世間生老病死諸般煩惱,主動出家修行,尋求解脫之道。35歲悟道成佛(即“覺悟者”),開始說法傳教,普度眾生。在世界諸多宗教派別中,佛教以其簡易的日常修煉吸引著平民百姓,又以其博大精深吸引著知識階層。它也是三大宗教中唯一沒有發動過宗教戰爭來傳教的。
老死因有生,生緣由一切善惡行為的業結果,決不是什麼天神所造,生是沒有自體的。生是行為的有業,行為的有業生出取來,好比有柴薪才能起火燃燒。“取”由“愛”生,“愛”由“受”生。痛苦時需要安樂,飢餓時需要飲食,所有這一切就生出愛來,受是愛的原因。受又是從哪裡來的呢?它由“觸”而生,苦和樂的感受,都是因為有觸,才會感覺出來。觸由眾生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六入”(即六根)而生。“六入”又由“名色”而來,名色好比是芽,六入好比是莖葉,芽可以成為莖葉。名色的根源是“識”,識是生出名色的種子。不過,有時識生名色,有時名色又生識,這好比人有時坐車有時拉車一樣。也有名色和識互生,名色是由六根而展開的。“行”在識和名色中間起作用,而行的產生又是由於眾生“無明”,也就是生死的根本。

四諦

諦就是真理,這四諦可用4個字表示:苦、集、滅、道。
苦就是苦諦,就整個人生而言,會遇到不盡的苦惱。人生即苦,苦波重重。
四諦中的苦諦與集諦屬於迷界,也就是眾生不覺悟,陷於迷茫茫之中是受苦的原因。滅諦和道諦是悟界,也是眾生擺脫痛苦、生、老、病、死的境界。
苦諦中,人生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怨憎會苦、五陰熾盛苦。這八苦是迷界的果。
有果必有因,那因就是集諦,就是無明,就是痴、嗔、貪的聚集。痴是不明事理,迷惘愚昧;嗔是嗔恚忿恨,嫉妒不平;貪是對名利財色等一切的貪慾。八苦就是痴、嗔、貪的果。
人生就是苦,具體說是八苦,第一是生苦,初受生時,在母胎內,窄隘不淨,及出胎時,冷風觸身有如刀割,時年漸,種種煩惱業力眾苦交集,可見生之苦。第二是老苦,體力不支,牙齒脫落,耳聾眼花,行動不便,遭人不敬,可見老苦。第三是病苦,四大不調,寒熱交作,身心受病,精神痛苦,可見病苦。第四是死苦,四大分離,神智漂散,拋下一切,業境現前,可見死苦。第五是愛別離苦,眷屬親朋,名位權利、一切愛樂乖違離散,不能共處,可見愛離別之苦。第六是求不得苦,世間一切榮華富貴,聲色之境,心欲而不能得。求之不得亦是苦。第七是怨憎會苦,冤家仇人,或不如意的事,欲遠離而反共聚,可見怨憎會苦。第八是五陰熾盛苦,五陰即五蘊,指色、受、想、行、識,此五種煩惱之火熾盛燃燒,前述皆因這五蘊聚集所致。眾生不擺脫迷界,就不能超脫,不能脫離苦海。
脫離迷界,才能達到悟界。四諦中的滅諦和道諦就是講這個的。滅諦就是講怎樣滅除苦惱,永享天樂。它是悟界的果,而道諦是悟界的因。這道就是成佛之道。要想滅除人生的種種苦惱,得到安樂,就必須依照我指示給你們的道路走下去,才能到達清淨安樂的涅彼岸。如果一個人遵循道諦的八正道去做,能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就可以取得滅諦的果,能將無明煩惱、集諦業斷、我法執除、貪嗔痴盡;也能夠生死解脫、眾苦雲消、得寂滅境,安住涅。
道是因,滅是果。這因果是不能分離的。要想離苦得樂,就不出四諦的範圍。苦集而迷,道滅而悟。迷而不能悟者就是眾生,迷而能悟者便可成佛。你們是不是都願意離開苦惱,到那沒有苦惱,只有快樂,沒有黑暗,只有光明的地方去呢?
我相信,誰都是喜歡光明的,沒有哪一個人是喜歡黑暗的。但是,在你趨向光明離避黑暗時,必須放下那些你在黑暗中曾經造成的一切罪惡,撥開這些絆腳的業障。所以,你們要虔誠地懺悔。懺悔你過去所做的種種惡業或是種種錯事。要痛哭流涕地悔過自新。並且決心做到,從今天起將依照佛的指示,走向光明的彼岸。
你們要知道,走向光明境域的路是很多的。但是歧途、岔道也很多。不小心就會誤入歧途。如何才能不入歧途呢?現在我就指給你們八種正確的道路。你們若能依照我所指示的八種正道去走,自然就能很安全地到達目的地的。

八正道

所謂八正道,也就是八種真理。如果你能依照這八種真理去實行,那么你就能永遠離開苦惱,沒有生老病死。更不會再作召集苦惱的身口惡業,就會永遠得到清淨安樂的涅之道了。
何謂八正道呢?這八正道是指,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種離苦得樂的真理。
現在聽我依次給你們講解。
修行的人,首先要有正確的見解,這是最為重要的。就是要對人世間的一切,必須要有正確的認識。不能隨順世俗之見,比如說,世人認為“人死如燈滅”,什麼都沒有了。還有的認為“人死仍然做人,畜死依然為畜”。這些都叫做世俗之見,都是不正確的。那么什麼才是正確的見解呢?用一句話解釋就是要深悟因果。換句話說就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真理。所以說,行善者得福報,作惡者得苦報,也是真理。能深悟因果的,就能具有正確的見地,這就叫做“正見”。你們都聽明白了嗎?
一般人所發動的思維,有許多是妄念在起作用。因為這是來自不淨的識田。而修行的人,必須用無窮的智慧來發動思維。這種思維不是來自識田,而是由清淨的本性中發露出來的,它能夠斷除一切迷惑的作業,而澄入本來的真性。這就是“正思維”。
人最容易造作惡業的,便是口。所以,我們修行的人要戒欺妄語、惡罵語、用舌頭搬弄是非語、各種傷風敗俗語……能夠做到這一步,也很不容易。但是要修,就必須戒掉這種種口舌是非。雖說做到這一步十分不容易,也要做到,這樣做了也是很不夠的。更不能以做到這些為滿足。還要以愛語、溫順和氣的言語、弘法利生的言語,使眾生都樂意親近我們每一位佛教徒,使眾生都樂意接受我們佛教理。這就是“正語”。一切正語中,當以講經談法為首。因為這才是唯一能令眾生出離生死苦海,指引涅彼岸的言語。所以叫做正語。
下邊再解說正業。何為正業呢?“業”就是一種行為、一種動作。人們的一舉一動都是在造“業”。但是這業是有善惡之分的。如身體的動作,往往會造成殺、盜、淫等惡業。又如一個人的口的動作,也會產生妄語、咒罵、誣陷等惡業。還有意識的活動也會不斷地造成貪、欲、淫亂等惡業。所有這些全都是惡業。一個修行者,必須做到身不造殺、盜、淫,口不出欺妄語,意不起貪、欲、淫亂。不但要做到禁作這些惡業,而且還要利用身口等,去做許多利益眾生的事。使眾生出離輪迴,同登彼岸,那便是正業。
以上是對正業的解說,下邊對正命作解說。何謂正命呢?不去做那些迷惑眾生的職業,去獲取生活,這就叫“正命”。如果是在家修行的人,也不能做傷害眾生的職業,或是迷惑眾生的職業。如屠戶、漁夫、鴇母、開賭場、販鹽、造酒等都是傷害眾生或是迷惑眾生的職業,都不是“正命”。
出家修行的人,更不可經營五種不如法事而生活。你們一定要牢牢記住才是,現在就聽我一一對你們解說出來。
這一就是不可詐現異相。這二就是不可自說功德。這三就是不可占相吉凶。這四就是不可高聲現威。這五就是不可說得供養。否則,就不是正命。以上所指出的五種都是邪命
對通向涅 不生不死的道,勤加修行者,叫正精進。
一般人有一種很壞的習氣,就是懈怠。也可以說這是一種通病。不進則退,這是修行的人最忌諱的。這也是最難行的事。我們若要出離生死,就必須勤加修行,才能同證涅。那么修行者要怎樣精進,才能通向涅 呢?說來也是很簡單的。只要嚴持戒律,即精進以持戒為第一,絲毫不得懈怠。念佛或是禪定,不斷修習,朗讀經論,增長智慧。這樣便戒定慧具足,當然就不難趨蹬涅之道了。以上所講各點,就是正精進之要。
請往下聽,再為你們解說“正念”。什麼是正念呢?一般眾生的念頭,距離成佛之道,可以說是太遙遠了。修行者能專念證心,這便是正念。
我們知道,念從心起,心不離道。所以說道即是心,修行者只要做到心正,那么就能作道正念。所謂正念是指專念證心的正法。更處處合乎六度高行的助法。念佛當然是正念的一種。能時時提起正念養成習慣,臨危便不會失卻正念。這是最好的修行方法。
以上講了七種真理,現在為你們解說第八種真理“正定”。正定是一種出世間的禪定。因為禪定里有世間與出世間的區分。世間的禪定是有漏的。所謂漏意思是指不能圓滿成功。所以,修道以世間禪定者,至多也不過生無色界天,仍在六道輪迴之中。出世間禪定便是無漏。無漏才能跳出輪迴、證涅樂,世間禪,非正定,出世間禪才是正定。

十二因緣

芸芸眾生皆萬世輪迴,處於不盡的因果報應之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因果果,果果因因,無因不成果,無果不有因。因果報應十二因緣。這十二因緣又分為過去因、現在果、現在因、未來果。這十二因緣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其中無明和行是過去因;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果;愛、取、有是現在因;生、老死是未來果。
無明是第一因緣,是過去煩惱的總稱,指見、思二惑而言。眾生生死相續、苦海重波而流轉不息者,莫不以貪慾為本,或貪財色或貪名利或貪種種快樂,稍有不遂,即起嗔念,嗔起橫心,往往不畏因果,恣意妄為無惡不作,對世間、出世間真理全無了解,故稱無明。
行為第二因緣,是造作之意,依過去的無明煩惱,口則惡口、兩舌、妄言、綺語,身則作出殺、盜、淫等行為,凡事違背天理,即或偶起善念,但瞬即消失,由此眾業山積,因以成行。
識為第三因緣,由於累積造業,而將精微廣大之妙真如心成業識,遇緣則托胎,以完成生命體。
名色為第四因緣,入胎之後,六根未生,但有受、想、行、識之名(精神)與紅白凝滑之色(物質),此即謂名色。
六入為第五因緣,十月期滿,形成出胎,此時已具眼、耳、鼻、舌、身、意,故名六入(或六根)。
觸是第六因緣,出胎後,尚未分別苦樂,僅對外界環境生接觸而生認識。
受為第七因緣,出胎後自幼至十二三歲,對美惡中庸等一切諸境皆能分別,因而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之感受。故名受。
愛為第八因緣,自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對衣、食、住、行等產生愛著。如飢思食,渴思飲,倦思眠。遇樂則思合,遇苦則思離,故名愛。
取為第九因緣,20歲之青年,精神健旺,血色剛強,凡事皆能隨力所及而盡力進取。
有為第十因緣,盡一生所作之事,或善或惡,或有益無益,一一皆有來生之果報,故名有。
生為第十一因緣,即有來生之果報,時至緣熱,又於六趣(六道)及四生(即胎生、卵生、濕生、化生)中受生,完成未來之生命。
老死為第十二因緣,既然有生,則老、病、死、苦不能倖免。前生之惑業,招今生之果報。今生之惑業,又招來生之果報,來生又招來生,如此生生世世,業果酬還,無有了時。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