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賓王(約626或627~684後)

駱賓王(約626或627~684後)

正文

駱賓王(約626或627~684後)唐代詩人。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駱賓王和王勃楊炯盧照鄰齊名,號稱“初唐四傑”;又與富嘉謨並稱“富駱”。其父官青州博昌縣令,死於任所。他7歲能詩,有“神童”之稱。父死後,他流寓博山,後移居兗州瑕丘縣,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高宗永徽(650~655)年間,為道王李元慶府屬,道王叫他陳述才能,他恥於自炫,辭不奉命。拜奉禮郎,為東台詳正學士。因事被謫,從軍西域,久戍邊疆。後入蜀,居姚州道大總管李義軍幕,平定蠻族叛亂,文檄多出其手。在蜀時,與盧照鄰往還唱酬。儀鳳三年(678),由長安主簿入朝為侍御史,因事被誣下獄。次年,遇赦得釋。出獄後,曾北游幽燕,再度投身戎幕。調露二年(680),出任臨海縣丞,世稱駱臨海。光宅元年(684),武則天廢中宗李顯為廬陵王,積極準備改唐為周。這年9月,徐敬業(即李敬業)據揚州起兵反對武則天,駱賓王參加了這一軍事行動,被任為藝文令,掌管文書機要。著名的《代李敬業傳檄天下文》,就是這時寫的。11月,徐敬業兵敗,駱賓王下落不明。《資治通》說他與李同時被殺,《朝野僉載》說是投江而死,《新唐書》本傳說他“亡命不知所之”,而孟棨《本事詩》則說:“當敬業之敗,與賓王俱逃,捕之不獲。將帥慮失大魁,得不測罪。時死者數萬人,因求戮類二人者,函首以獻。後雖知不死,不敢捕送。故敬業得為衡山僧,年九十餘乃卒。賓王亦落髮,遍游名山。至靈隱,以周歲卒。”
他和盧照鄰都擅長七言歌行,“富有才情,兼深組織”,“得擅長什之譽”(胡震亨《唐音癸簽》)。他的長篇歌行《帝京篇》在當時就己被稱為絕唱,《疇昔篇》、《艷情代郭氏贈盧照鄰》、《代女道士王靈妃贈道士李榮》等也都具有時代意義,往往以嶔崎磊落的氣息,驅使富艷瑰麗的詞華,抒情敘事,間見雜出,形式非常靈活。這種詩體,從六朝小賦變化而來,它吸取了六朝樂府中轆轤輾轉的結構形式以及正在發展中的今體詩的對仗和韻律,言詞整齊而流利,音節宛轉而和諧,聲情並茂,感染力強,易於上口成誦。明代何景明說初唐四子“音節往往可歌”(《明月篇序》),所指即此。在駱賓王稍後的劉希夷張若虛以及盛唐的李頎王維高適,中唐的元稹白居易,晚唐的鄭嵎韋莊,及至清代吳偉業等人的長篇歌行,都是沿著這條線索發展下來的。
駱賓王的五律也有不少佳作。如《在獄詠蟬》,托物寄興,感慨深微,是膾炙人口的名篇;《送鄭少府入遼》抒寫立功報國的樂觀戰鬥精神,格高韻美,詞華朗耀,除了全首平仄聲調還不協調,律體形式尚未成熟而外,比起楊炯的《從軍行》、《紫騮馬》並無遜色。絕句小詩,如《於易水送人》、《在軍登城樓》,寥寥20字中,壯志豪情,激盪著風雲之氣,頗能見出詩人的個性風格,在初唐絕句中也是不多見的。
“四傑”齊名,原是詩文並稱的。他們的駢文在才華艷發、詞采贍富之中,寓有一種清新俊逸的氣息。無論抒情、說理或敘事,都能運筆如舌,揮灑自如,比起六朝後期堆花儷葉,一味追求形式之美的文風,有著明顯的不同。駱賓王《代李敬業傳檄天下文》,便是最能代表這種時代新風、流傳廣泛的名作之一。它以封建時代忠義大節作為理論根據,號召人們起來反對正在籌建中的武周王朝,氣勢充沛,筆端帶有情感。其中“一抔之土未乾,六尺之孤安在”二句,頗能激發唐朝舊臣對故君的懷念。據說武后讀到了這兩句,矍然為之動容,問:“誰為之?”或以賓王對。後曰:“宰相安得失此人!”(《新唐書》本傳)足見他在政治和文學上的才能,連敵對方面目空一世的武則天,也為之折服。
駱賓王集》,最早為中宗時郗雲卿所輯10卷本,其書已佚。明、清兩朝流行的有4卷本、6卷本和10卷本,所收篇目大致相同,均為後人重輯。清人陳熙晉《駱臨海集箋注》後出,最為完善,有中華書局排印本。事跡見新、舊《唐書》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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