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客

門客太子及賓客知其事得,皆白衣冠以送之。——《戰國策·燕策》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基本資料

詞目:賓客
拼音:bīn kè賓客
基本解釋
1. [Guest;Visitor]
2. 客人的總稱
賓客盈門
公子於是乃置酒大會賓客。——《史記·魏公子列傳》
3. 門客
太子及賓客知其事得,皆白衣冠以送之。——《戰國策·燕策》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詳細解釋

1. 客人的總稱。

《詩·小雅·吉日》:“發彼小豝,殪此大兕,以御賓客,且以酌醴。” 唐 姚合 《晦日宴劉值錄事宅》詩:“花落鶯飛深院靜,滿堂賓客盡詩人。” 明 唐順之 《吏部郎中林東城墓志銘》:“鎖門謝賓客,雖親故人不往拜,示自尊重。” 清 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墓志銘》:“(袁可立袁樞)文雅通博,為海內物望所歸。喜賓客,座上無日不滿。”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在 曾 家家運旺盛的時代,賓客盈門。”

2. 指以賓客之禮相待。

北宋 王安石 《傷仲永》:“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

3. 春秋 、 戰國 時多用稱他國使者。

論語·公冶長》:“ 赤 也,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也。” 邢昺 疏:“可使與鄰國之大賓小客言語應對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屈原 ﹞入則與王圖議國事,以出號令;出則接遇賓客,應對諸侯。”劉師培 《序》:“今考《周禮·秋官》,凡奉使典謁之職,主於大小行人、司儀、象胥諸官,皆典謁四方之賓客者也。”

4. 指貴族的門客、策士等。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淮南王 大喜,厚遺 武安侯 金財物,陰結賓客,拊循百姓,為畔逆事。” 司馬貞 索隱:“《淮南·要略》雲 安 養士數千,高才者八人。”

5. 東漢 以後對依附世家豪族人口的稱謂。

《後漢書·馬援傳》:“ 援 以 三輔 地曠土沃,而所將賓客猥多,乃上書求屯田 上林苑 中,帝許之。”《三國志·魏志·李典傳》:“ 典 從父 乾 ,有雄氣,合賓客數千家在 乘氏 。”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六章第二節:“隨著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依附農民的數量不斷增加。 東漢 的徒附、附從、義從、客、家客、賓客、部曲等等,都是依附農民的不同稱呼。”原註:“ 東漢 豪強地主的‘賓客’,不完全是依附農民,但有時依附農民也稱為‘賓客’。”

6. 官名。太子賓客的省稱。

唐 代始置, 明 代以後廢。 唐 元稹 《唐故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河東薛公神道碑文銘》:“刑部五男, 乂 終郎, 丹 終賓客, 擁 終御史,公實刑部府君第某子。” 唐 無名氏 《玉泉子》:“ 崔 出為賓客分司。”《資治通鑑·唐太宗貞觀十七年》:“己丑,詔以 長孫無忌太子太師……諫議大夫 褚遂良 為賓客。” 胡三省 註:“太子賓客,正三品,古無此官 唐 始置。掌侍從規諫,贊相禮儀。”

基本概念

官名。太子賓客的簡稱。
漢代時投靠在貴族、官僚、豪強門下的一種非同宗的依附者。也稱客。
戰國時,賓客系指依託權門的游士、食客。他們一般不參加生產勞動,由主人供養,為其服務,在法律上還保有平民的身份,雖有主從關係,但人身是自由的。孟嘗君信陵君平原君等所養的客便是如此。其中不少客簡直象貴賓或幕僚。
漢代養客之風仍盛。有時皇帝特下詔令不許諸王、侯養客。賓客為主人營治產業,出謀劃策,奔走效命,乃至在主人指使下侵凌小民,魚肉鄉里,甚至盜掠財物,殺人越貨,充當剝削壓迫人民的工具。遇有戰亂,賓客常被主人徵發作戰。吳楚七國之亂漢武帝末年江充誣陷戾太子謀反的亂事中就都有賓客參加。新莽末年的戰亂中,劉■、馮魴岑彭臧倉劉植等人都曾部勒賓客起兵作戰。過去曾是自由身份甚至是貴賓的賓客,漢代逐漸降為附從,至此實際上已變成為貴族、豪強的家兵、部曲。
隨著賓客身份的變化,除士人外,更多的破產自耕農以充當賓客為其出路。西漢中期以後,賓客參加農業生產的情況日益多見。漢成帝時,紅陽侯王立使客占墾草田數百頃。新莽時,馬援亡命北地,田種畜牧,役屬賓客數百家,至有牛馬羊數千頭,谷數萬斛,及其屯田天水苑川,則與田戶中分收穫。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馬援又以所將賓客猥多,請求屯田上林苑中。這種非安坐而食的賓客,地位低下,已成為超經濟強制下的封建依附農民。東漢時期,賓客更越來越多地參加了農業生產。
賓客附於主人戶籍,脫離了封建政府的管轄。東漢末,劉節賓客數千家,前後未嘗給徭。曹洪在許(今河南許昌東)和長社(今河南長葛東)的賓客,徵調不肯如法。
由於賓客蔭庇於主家,而且在軍事上的統屬關係和經濟上的租佃關係日益發展,他們對主人的依附性也就越來越強,客的身份地位也越來越低落,其稱謂從原來的“賓客”、“人客”逐漸與奴婢並稱為“奴客”、“僮客”。三國以後,更徑稱為“佃客”,明白地顯示了其封建依附農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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