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榔

議榔:苗語稱為“構榔”,是苗族地區不同宗的家族組織成的地域性村寨組織,是一種民間議事會組織。 議榔是農村公社時期民主制度的殘留,由某一區域各寨子共同參與。 議榔每隔幾年或更長時間,召集一次會議,制定新的榔規。

議榔:苗語稱為“構榔”,是苗族地區不同宗的家族組織成的地域性村寨組織,是一種民間議事會組織。現黔東南及廣西融水是這種組織及活動的典型地區,湘西苗族叫做“合款”,雲南一帶稱為“叢會”。議榔是農村公社時期民主制度的殘留,由某一區域各寨子共同參與。議榔每隔幾年或更長時間,召集一次會議,制定新的榔規。這些榔規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習慣法”。會議由榔頭主持,榔頭由各寨寨老、理老等推舉產生。每次議榔首先由各寨寨老或理老們商議議榔內容,然後召集民眾大會議定,由大會通過,然後宣讀生效。議榔組織對內維護社會秩序,管理生產勞動,調解民間糾紛,對外抵禦外侮外患,包括組織軍事行為等。榔規一經制定,具有極強的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違背。議榔制度對維護苗族地區的社會穩定、淨化民情、保持民風曾發揮過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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