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歐中世紀的貨幣與信貸

西歐中世紀的貨幣與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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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歐中世紀的貨幣與信貸

正文

封建社會西歐各國貨幣與信貸的演變及其所起的作用。
多樣化的貨幣 中世紀早期的西歐封建莊園自然經濟,其自身的運轉並不需要貨幣,但莊園與莊園之間、莊園與城市之間通過商人進行的交換以及歐洲與近東的貿易都要使用貨幣。12世紀以後,特別是進入封建社會晚期,商品經濟日益發展,貨幣的數量、職能及作用也相應擴大。封建剝削的主要形式也從勞役地租演變成貨幣地租。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促成了西歐封建莊園經濟的解體。
公元5世紀日耳曼人遷入西歐以後建立的各王國,仍沿用君士坦丁堡的金幣索里達(見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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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本位貨幣(約重4.48克)。儘管這些貨幣打上了各自國王的名字,但它們仍然成為一種國際性貨幣,從敘利亞到西班牙,從北非到高盧北方邊疆,都可使用。但這時的索里達金幣,主要用於賞賜和納稅,而不用於商業
從7世紀開始,墨洛溫王朝和盎格魯撒克遜諸王國都鑄造了銀便士(丹尼爾)。這種銀幣在西歐使用了五個多世紀,成為實際流通的鑄幣。此外,還有半個便士的銀幣。在墨洛溫王朝時期,1鎊(銀的重量)=20索里達=240銀便士。以後的鎊、先令和便士的貨幣關係就由此開始。當時1枚銀便士鑄幣約重1.2克,1先令(蘇)相當於12個便士。先令是表示數目而並不實際發行的計算貨幣。西歐大部分地區都使用銀便士,並在帝國的範圍內對其重量成色作出嚴格的規定。加洛林王朝的帝國分裂為3個國家以後,都繼續採用銀丹尼爾作為實際流通的貨幣,把蘇作為計算貨幣。
從11世紀末葉起,隨著城市的興起和集市的繁榮,商業大大發展,對銀幣的需要量猛增,這也促使此時期的許多封建領主通過改鑄貨幣降低成色重量來從中漁利。在西歐,只有佛蘭德、科隆及英國的貨幣較穩定。由於僅僅使用銀便士已不能適應日益增多的巨額支付。1202年威尼斯鑄造了格羅索(或稱麥塔潘)的新銀幣投入流通,該幣成色為 0.965,重2.18克,開始時值24箇舊丹尼爾。接著維羅納(1203)、佛羅倫斯(1237)、米蘭(13世紀中葉)也先後發行了格羅索銀幣,那不勒斯王國也於13世紀發行了名為吉格利亞托(或卡利諾)的格羅索,這種貨幣一直使用到16世紀,並在普羅旺斯和匈牙利使用。在13世紀中,西歐其他地區也鑄造了新幣,如法國於1266年發行了格羅斯托諾斯,重4.22克,成色為0.958 ,值12箇舊丹尼爾。繼之,低地國家中的荷蘭、佛蘭德等以及德國也仿造發行。英國於1279年也鑄造了格羅特,成色0.925,重5.767克,值4箇舊便士。
除了南義大利和西班牙從 9世紀後始終使用金幣外,在西歐,隨著城市經濟和集市貿易的繁榮,隨著大陸上商業的發展和地中海貿易的重新開放,金幣也於12~13世紀逐漸恢複流通使用。地中海貿易使拜占庭金幣和阿拉伯金幣在義大利及阿爾卑斯山以北的地方流通。1252年佛羅倫斯鑄造了一種佛羅林金幣(見彩圖),熱那亞同年鑄造了一種熱那維諾金幣,這兩種金幣均重3.5克,成色為純金。這在當時是精確而又能保持重量的金幣,因而很快就在地中海貿易中廣泛使用。佛羅林更在西歐北歐流通,成為中世紀時期的全歐金幣。威尼斯於1284年仿照佛羅林而鑄造了金杜卡特(或稱西欽諾),這種金幣則在地中海東部廣泛流通並被仿造。進入14世紀後,鑄造金幣之風擴及整個歐陸,法國自1296年腓力四世時開始鑄麥西金幣,1303年鑄查西,重量均相當於兩個佛羅林金幣;1385年又鑄新幣埃居,重4.079克,以後還曾不斷改鑄。英國則於1344年由愛德華三世始鑄金幣noble,重8.972克,值6先令 8便士。神聖羅馬帝國範圍內一些選帝侯及主教在其轄區內也鑄造佛羅林。1340年,1佛羅林=1.6鎊=32先令= 384便士。由於西歐於 14世紀普遍恢復使用金幣,原來作為計算貨幣的鎊,這時也成為實際流通的貨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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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世紀末期,隨著中央集權的民族國家的形成,西歐貨幣多樣化的混亂狀況隨之逐步結束。
信貸和銀行 中世紀早期,貨幣的作用有限,幾乎沒有職業商人,因而商業信用也就沒有發展的可能。在這個時期,教會寺院是放債者,貸款常常要借款人以土地做抵押,當時的貸款大都是為了消費而不是商業信貸,更不是生產信貸。以後由於商業活動日益發展,鑄幣不統一,各種金幣銀幣的重量成色又常不足,因而錢幣兌換商及匯兌信貸業務便應時而生。11世紀時已有很多經營流動資本的商人。到12世紀中葉,高利貸廣為流行,在香料、羊毛、呢絨、酒類等商品的批發貿易中有些已憑信用進行交易,甚至在熱那亞已流行貴族或商人向海上貿易投資,保險業的雛型也已出現。12~13世紀的香檳集市貿易中信用票據的使用已占重要地位。複式簿記也開始使用。
商業信貸的發展與信用憑證的使用意味著貨幣流通的擴大,從而也擴大了流通資金,這對於商業進一步的發展以至生產的發展都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中世紀中期以後商業、貨幣與信貸的發展促成了早期銀行的產生與發展。12~13世紀集市上已出現錢幣兌換商,這些人和另外一些商人逐漸成為銀行家。中世紀的銀行業務都是同商品貿易密切聯繫的,這些早期的銀行家一般既是放款者又是商人。他們放債的主要對象往往是極度奢侈而又財力不足的國王和貴族,這樣便使有政治權力與社會地位的貴族同有錢的商人階層相互勾結在一起。
義大利的銀行家是 13~ 14世紀全歐洲資金最雄厚、勢力最強大的銀行家。其中最著名的有美第奇、佩魯齊及巴爾迪等。他們一方面經營商業,另方面則充當海外支付的中間人,經營兌換業務及劃匯業務。他們在全歐主要城市開設辦事處,匯票已成為當時西歐銀行業務的主要工具。英國、法國的國王、貴族、主教、城市商人等都是他們的顧客,甚至有的國王請他們參加會議,授予造幣權,委託他們代徵稅收,籌措軍費,而銀行家則從中索取高利。到15世紀,由於近東連綿不斷的戰爭,阻撓了商業的正常發展,地中海貿易日益衰退,美第奇等大銀行商號也隨之衰落。
15世紀在中歐奧格斯堡興起了兩個工商業和高利貸家族──富格爾家族及韋爾瑟家族。他們的經營範圍,在商業方面,有義大利的絲織品,英國的呢絨,印度的香料,以及德意志的武器、製造品等;在銀行信貸業務方面,曾給予哈布斯堡王朝、法國、波蘭以及中歐國家的國王和貴族貸款,並據此而取得貿易和採礦等許多特權。富格爾家族的經濟活動對15~16世紀北歐中歐的經濟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對歐洲一些國家的資本原始積累起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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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格爾家族、韋爾瑟家族取代美第奇、佩魯齊的經濟地位,標誌著中世紀末期義大利式的國際商業銀行業的終結,也標誌著西歐採礦冶金生產的興盛和歐洲經濟發展重心的轉移。
西歐中世紀末期信貸與銀行業的出現並有相當程度的發展,對歐洲封建經濟的解體和資本主義的產生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它們是近代資本主義金融業的前驅。
參考書目
 C. Carlo, Money, Prices and Civilization in Mediterranean Worl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rinceton,N.J.,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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