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郡

衡陽郡

公元220年,孫吳於長沙郡西部設衡陽郡,轄今衡陽市、婁底市、益陽市、湘鄉市、寧鄉縣、韶山市、等地。治蒸陽縣(今衡陽市蒸湘區)。

衡陽郡簡介

三國
公元220年,孫吳於長沙郡西部設衡陽郡,治蒸陽縣(今衡陽市蒸湘區)。下轄蒸陽(今衡陽縣)、重安(今衡南縣)、湘南(湘潭市)、湘西(今衡山、衡東、南嶽區)、湘鄉、益陽等縣。此為歷史上首次出現以衡陽命名的郡。
兩晉南北朝
西晉置衡州,治衡陽。東晉、南北朝先後設湘東郡、衡陽王國(轄今衡陽市、婁底市、益陽市、湘潭市、寧鄉縣等地)、湘東王國(今衡陽市、茶陵、炎陵、攸縣、雙峰、安仁等地),首府設衡陽。
隋朝
公元589年,隋滅陳並改郡為州,並衡陽、湘東兩郡為衡州總管府
唐朝 
唐天寶年間將衡州改稱衡陽郡,直至唐乾元元年復用衡州。肅宗至德二年置衡州防禦使,治衡州(今衡陽市),領衡、涪、岳、潭、郴、邵、永、道八州。
公元764年,唐朝為了加強對湖南地區的控制,設定湖南觀察使。湖南觀察使駐衡州。
宋朝
為衡州衡陽郡,湖南提刑司治所。
元朝
確定行省制度,改置衡州路總管府,在衡州設湖南宣慰司。元貞元年(1295) 衡永郴桂諸路人民抗糧、抗丁,起義頻繁,朝廷于衡州設行樞密院
明朝
衡州府,下轄衡陽縣(衡陽市區、衡陽縣、衡南縣)、衡山縣(南嶽區、衡山縣、衡東縣)、耒陽縣(耒陽市、安仁縣)、常寧縣(常寧市)、茶陵州(茶陵縣、攸縣、炎陵縣、安仁縣)、桂陽州(桂陽縣、臨武縣、藍山縣、嘉禾縣),明朝中後期設雍王桂王藩國,都衡陽。
清朝
置衡永郴道,駐衡州府,領衡州府(衡陽縣、清泉縣、衡山縣、耒陽縣、常寧縣、安仁縣、酃縣、桂陽州、臨武縣、藍山縣、嘉禾縣)、永州府(零陵縣、祁陽縣、東安縣、道州、寧遠縣、永明縣、江華縣、新田縣)、郴州(永興縣、宜章縣、興寧縣、桂東縣),雍正十年(1732)增領桂陽州,更名衡永郴桂道
公元1676年,吳三桂在衡陽稱帝,國號周。衡陽稱應天府(國都)。
1852年,曾國藩、彭玉麟在衡州創建湘軍。1854年,從衡州出師北伐太平天國。
民國
民國三年(1914年),廢府存道,改衡永郴桂道為衡陽道,俞壽璋任道尹。衡陽道(全省三道:衡陽道、湘江道、辰沅道)所轄縣仍如清朝衡永郴桂道,治所衡陽,直轄湘南34縣。
1937年,湖南分十個行政督察區,第二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駐衡陽,轄衡陽、衡山、常寧、耒陽、攸縣、安仁、酃縣、茶陵。
1941年1月,湖南省政府決定將衡陽縣東華、雁峰、西湖、石鼓、江東5鎮和城郊的廣福、奇罡、酃湖3鄉區域設定衡陽市,直屬湖南省政府,衡陽縣治仍駐市區。
1942年1月1日,國民政府設衡陽市,屬省轄,市長朱玖瑩
1943年,衡陽成為國民政府第二大工商業城市,人口近100萬。
新中國
1949年設衡陽專區,專署駐衡陽市。轄衡陽市及衡陽、衡山、攸縣、茶陵、酃縣、安仁、耒陽、常寧等8縣。
1952年撤銷衡陽專區,設立湘南行署,行署駐衡陽市。原衡陽專區所屬衡陽、衡南、衡山、耒陽、安仁、酃縣、常寧等7縣和原郴州專區所屬郴縣、永興、資興、桂東、汝城、宜章、臨武、藍山、嘉禾、桂陽等10縣,原零陵專區所屬零陵、東安(駐白牙市)、祁陽、祁東、新田、寧遠、江華、道縣、永明等9縣劃入湘南行政區,轄1市26縣。
1983年7月,衡陽地區與衡陽市合併,實行市管縣新體制。衡陽市轄衡陽、衡南衡山衡東常寧耒陽祁東七縣和石鼓區雁峰區珠暉區蒸湘區南嶽區五個縣級區。

歷任郡守

三國
衡陽郡太守 葛祚
衡陽郡太守 霍竺
衡陽郡太守 繆禕
兩晉
衡陽郡太守 習鑿齒
衡陽郡太守 商靈均
衡陽郡太守 劉翼
南北朝
衡陽郡太守 何承天
衡陽郡太守 杜烈
衡陽郡太守 殷景仁
衡陽郡公 蕭諶
衡陽太守 劉期
衡陽太守 王矩
衡陽郡太守 楊邠
衡陽郡太守
衡陽郡太守 謝答仁
衡陽郡太守 滕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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