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

自考本科是我國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績合格後由主考學院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聯合頒發大學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符合條件者由主考大學授予學士學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對學習者進行的大學學歷水平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國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可以考研,自考本科出國留學等。其中澳大利亞、英國的高等學府都承認,世界上有20多個國家承認自考學歷人。

基本信息

主要特點

⒈沒有入學考試,只要想讀就行,不受戶籍年齡、職業、學歷和招生計畫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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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學習時間自由,報讀晚班、雙休班、運轉班、函授班、全日制班均可,中途可以間斷。無論是否在校或是否在職,都能選擇到適合於自己的學習時間。
⒊學習地點自由,在全國各地均可參加學習,考試成績在各省市間可以轉移。根據報考人數的規定可以在本地申請外地學校的自學考試。
⒋學習速度自由,最快一年畢業,最慢無限期。考不及格的課程可反覆重考,直至畢業。
⒌選擇專業自由。專科設有43個專業,本科段和獨立本科段設有42個專業,涵蓋十二大類,可以自由自主地選擇你愛好的專業。
⒍肯定可以畢業。因為考不及格的課程可反覆重考,只要堅持學習,沒有哪門課程是永遠考不及格的。
⒎該文憑含金量高。學分制國家統考,既保證了每個堅持學習的學員都能畢業,又保證了每個學員的畢業質量.該文憑不但在中國被承認,還得到英、美、加、澳等幾十個國家的認可.自考畢業生出國留學可免修已取得及格成績的課程。
⒏該文憑權威性和信譽度高。因為該畢業證書由主考大學和國家自考委聯合簽發,而在上海的主考大學絕大部分是名牌大學,如: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同濟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等。
⒐高專高職在校生,在攻讀高專高職的同時,可報讀自考本科段和獨立本科段,等高職高專畢業時,可同時領到本科畢業證書,免去了專升本的升學考試,也免去了專升本的學習時間和費用。
⒑尚未畢業或已經畢業的大學生、研究生,均可報讀自考第二專業,並可免修部分課程。這種雙專業、多專業的複合型人才,在社會上有更多更好的機會。
⒒有些自考專業之間相同的課程很多,報考第二專業時,可以免考很多課程,如報讀商務管理大專畢業後,可以領到華東理工大學頒發的商務管理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和英國劍橋大學頒發的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如果再增讀四門課程,就又可領到華東政法學院頒發的金融管理大專畢業證書和英國劍橋大學頒發的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
⒓部分自考專業除頒發畢業證書外,還可頒發國際國內崗位資格證書,如:商務管理專業可同時由英國劍橋大學頒發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金融管理專業可同時由英國劍橋大學頒發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物流管理專業可同時由中國交通運輸協會頒發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證書,再加讀一門課程後可由英國皇家物流與運輸協會頒發ILT物流基層管理人員證書或ILT物流部門經理證書,其它專業還有如中國電子商務高級職業證書,調查分析師證書,中國餐飲業職業經理人資格證書,勞動和社會保障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等等。
⒔歷史形成自考教育收學費低,只有高職高專收費的1/4至1/2.
⒕自考畢業生深受用人單位歡迎。自考畢業生在學習過程中形成的學習習慣對其後期的影響遠遠超過了其已學知識的本身。
國家投資最少,面向群體最大,已經和正在為提高全民族文化科技素質作出巨大貢獻。
總之,自考是一條寬廣的、可行的、適合於各種人群的成功之路,只要您努力,您就會成功,只要大家都努力,中國就會輝煌。

報考方式

⒈學校集體報名時間:每年12月份(建議參加學校統一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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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網上報名:11月份
各個省份報考也有不同。河北省每年可以考三次,4月,7月,12月,報名時間為每年12月,5月,6月報名。
新生(第一次在廣東省報考自學考試的考生稱為新生):
新生的報考分兩步進行:一是報名;二是報考
(1)報名:考生將本人的基本信息資料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給省自考辦,從而在省自考辦的計算機中建立一個考籍戶頭。報名又分為預報名和正式報名,
①預報名:考生登入省自考辦指定網站,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等);
②正式報名。考生預報名後,憑預報名號和准考證工本費交費收據到指定地點拍攝電子相片,由攝像點將考生的相片資料上傳省考辦的電腦,同時產生一個準考證號,這個過程就叫正式報名。(說明:報考護理專、本科專業的考生需先到醫學培訓中心進行資格審核,然後憑資格證明辦理新生照相)
報考:新生正式報名後,在指定時間報考當次的考試
注意廣東省自考辦規定,同一期考試,考生只能選擇一種報考途徑進行報考!重複報考可能造成報考無效,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例如,考生使用“2266”網報考後,又到“sz9500”網再次追加報考,則其中一個網站的報考無效。)
(3)領取准考證:考生報名後,應於當次考試的前十天內,到原攝像點領取准考證,作為今後參加考試的憑證。 (為方便考生領取准考證,深圳市郵政局開展准考證快遞業務。)

自考時間

2013年1月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1月12日、13日進行。具體開考專業和課程詳見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中“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綜合信息查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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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安排”欄目。本次考試的新生註冊、課程報考和繳費工作均實行網上辦理。
一、時間安排
註冊、報考、繳費時間:2012年12月1日0時至10日24時,逾期不予辦理。
新生照相時間和地點:2012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註冊時所選擇區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新生照相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補辦准考證(包括更正註冊信息等)的考生須在新生照相期間到註冊區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曾在本期未開考區(縣)註冊的考生如需辦理補證手續請到現報考區(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
查詢《考試通知單》時間和方式:時間為2012年12月24日至考試結束。方式為網上查詢,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綜合信息查詢”欄目查詢所報考課程的具體考試地點,並可下載、列印《考試通知單》。
領取准考證時間和地點:2012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註冊時所選擇區縣的自學考試辦公室。
二、註冊、報考與繳費
考生須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進行註冊、報考與繳費。
1、註冊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必須辦理新生註冊手續,並選定專業報考相應課程,報考、繳費成功後,系統將會為該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證號,考生須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正式准考證號辦理照相及其他相關手續。
本期只註冊而不報考課程的考生註冊信息無效。註冊、報考且繳費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將被取消註冊、報考信息,報考費將於照相結束後兩個月退還至考生繳費賬戶。此類考生若下期參加考試須重新註冊報考。
2、報考
考生在報考筆試課程前須先選擇確認區縣,根據開考計畫選擇報考課程,確認無誤後繳費。報考期間,考生可隨時查詢、修改和補報課程以及查詢繳費狀態,但不能退報課程。考生可直接在網上變更考試區縣和增報專業,不需額外繳費。報考結束後,考生僅可以查詢報考信息及繳費狀態。
3、繳費
繳費實行網上支付,繳費平台使用易寶支付。報考成功的標誌是所報考課程的繳費狀態為“已繳費”,考生應核實銀行成功扣款。

各省考試安排

湖北省

2014年起調整自考統考課程考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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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2014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考課程的考試時間每年安排3次,分別在4月、7月、10月。
二、按照全國考委有關檔案精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考課程的考試時間安排主要在4月和10月,7月考試統考課程的考試時間安排原則上應由各單位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增考申請後實施。
三、每年的4月、7月、10月的考試日期和課程考試時間保持不變,具體安排時間見當年當次報考簡章。

江西省

接江西省自考辦通知,江西自學考試從2013年開始,自學考試的考試次說由每年的3次考試改為2次考試,取消掉了以前的一月份的考試,調整後的江西自考統一安排在全國自學考試每年4、10月統一考試中進行。

陝西省

根據我省自學考試的發展狀況,經研究決定,從2011年起每年只在4月、10月安排自學考試,1月、7月不再安排 。省自考辦《關於2011年陝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安排的通知》(陝考辦〔2010〕9號)中有關2011年1月、7月的考試安排作廢。

四川省

2013年自學考試時間調整通知
四川省自學考試從2013年起改為每年1、4、10月考試,7月不再組織考試。

廣東省

在廣東自考一般為一年4次,分別為1、4、7、10月。其中1月和7月是小考,4月和10月是大考。
外語類專業聽說考試、英語本科畢業水平考試時間為每的5月、11月。其他實踐性環節考核的時間由主考學校另行通知。sg

加考通知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2013年起,將執行全國考辦修訂後的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專業考試計畫,舊計畫停止執行。為保證新舊計畫的平穩過渡,經研究決定,2013年1月增加一次舊計畫的部分專業課考試。現將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考試時間安排:
2013年1月自學考試商務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專業加考舊計畫部分專業課考試安排

時 間
專 業

1月11日星期五

1月12日星期六

1月13日星期日

09:00—11:30

14:30—17:00

09:00—11:30

14:30—17:00

09:00—11:30

14:30—17:00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01C1204

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

00937

政府、政策與經濟學

00938

組織行為學(二)





00154

企業管理諮詢

00896

電子商務概論

01C1203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本科)

00937

政府、政策與經濟學

00938

組織行為學(二)

00208

國際財務管理



00159

高級財務會計

00896

電子商務概論
註:新計畫1月份考試安排仍按京考自考[2012]22號檔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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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考區縣:1月12日(星期六)、1月13日(星期日)考試的4門課程可任意選擇1月考試開考區縣報考,1月11日(星期五)考試的2門課程只能選擇朝陽區報考。
3.報考時間及方式:1月12日(星期六)和1月13日(星期日)考試的4門課程於2012年12月1日--10日報考,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進入“2013年1月自學考試網上報考”進行新生註冊、課程報考和繳費。1月11日(星期五)考試的2門課程報考時間為2012年12月11日--13日(報考期間不能註冊新生),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進入“2013年1月自學考試商務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加考舊計畫2門周五考試課程網上報考”進行課程報考和繳費。6門加考課程的考試通知單與2013年1月考試的其它課程同時發放,考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綜合信息查詢”欄目查詢具體考試地點。
4.自2013年4月考試起,所有上述兩專業考生須按修訂後的考試計畫參加考試,不再安排舊計畫課程考試。
5.本次加考課程的成績發放與1月份考試其他成績發放時間相同。

畢業手續

2012年下半年套用技術類考試畢業申報即將開始,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網上申報
套用技術類考試畢業申報時間為2012年12月8日-12日,考生須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畢業申報,點擊“自學考試”→ “網上業務辦理”→“2012年下半年套用技術類考試畢業申報”,登錄密碼為考生報名考試時使用的密碼。
二、申報注意事項
1. 系統未提取到成績的課程,考生需根據實際情況補錄成績及考試期,單擊課程名稱後可補錄成績。其中用NIT成績、職業資格或技能證書成績代替課程成績的,課程成績填寫“合格”,考試期填寫獲得證書時的時間;理論課程的上機、實習成績填寫“合格”,考試期填寫為理論課合格的時間;其它課程的成績及考試期按實際分數和考試期填寫。
2. 考生應按照要求填寫簡歷和自我總結。簡歷按時間順序由遠到近,填寫高中學習階段、理論助學院校學習階段和技能助學院校學習階段簡歷,學校名稱填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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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數字在英文半角狀態下錄入,時間間隔橫槓用小鍵盤上的減號。自我總結不得超過500個漢字,建議考生先用WORD編輯,再進行貼上。
3. 用自學考試課程成績代替套用技術類考試課程成績的考生,須自行在網上列印成績單,審核時交驗成績單。
4. 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成績代替基礎英語課程成績的考生,須於畢業申報開始前到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接待大廳辦理免考手續,審核時交驗免考證明。
三、現場審核
(一)時間
畢業申報憑單提示的時間。
(二)地點
東城區自考辦南區(原崇文區自考辦),地址:天壇東路9號
(三)費用
考生須交納畢業審定費20元/人次。
(四)交驗材料
1.套用技術類考試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自學考試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用自考課程成績代替套用技術類課程成績者)、駕照原件及複印件(該項僅限市場行銷專業),所有複印件皆複印在一張A4紙上。
2. 用PETS免考基礎英語課程的帶市自考辦開具的免考證明信。
3. 用自學考試課程成績替代套用技術類考試課程成績的帶自學考試課程成績單。
4. 有補錄成績的帶補錄成績單.
5. 用NIT證書替代計算機基礎課程的帶NIT 證書原件。
6. 各專業的職業資格技能證書原件(具體見附屬檔案)。

注意事項

首先就要對中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有個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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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中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參加該專業課程的學習。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通過教學計畫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後,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自學考試的學歷受到國家的承認,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的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也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報考選擇

選擇專業

首先,要認真閱讀本省(市)高教自學考試委員會公布的《報考簡章》,了解本省(市)的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手續、開考專業的情況和本次考試的課程安排,根據自己報考時的工作性質和實際情況,慎重選擇一個專業報考。
在選報專業時應注意,由於各省開考的專業較多,有些專業是面向社會開考,報考對象不限;有些專業是部門委託開考,僅限本系統在職人員報考;一些本科段專業和特殊專業(如醫學類專業)對報考者的學歷、職業等還有一些具體要求。
首先應該考慮自己的興趣和愛好。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你只有感興趣的東西,才會真正投入的去學。
其次,要選擇與自己文化基礎相適應的專業,以保證學習的順利進行。比如你的數學基礎比較好,邏輯思維比較靈活,則可以考慮選擇理工類的專業;如果你的記憶力比較不錯,可以選擇識記性較強的專業。
第三,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的需要及該行業的發展狀況,選擇一些社會上已供大於求的專業,對今後的求職和就業會造成影響。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有專科、本科兩個學歷層次,專科、本科、獨立本科段三種專業類型。點擊查看專業介紹(專科段 本科段 獨立本科段)及 類型詳解。
在選擇好專業的基礎上,確定本次應考課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選定專業和本次應考課程後,應儘早購買該專業的《專業考試計畫》,按有關課程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和指定的必讀教材進行自學。

班級教選擇

輔導班的選擇
社會助學是連線自學者與國家考試的中間環節,是幫助自學者走向成功的橋樑和紐帶。社會助學的組織形式大致有以下幾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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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高等學校舉辦的自考助學。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電視大學、各級黨、團、幹校等院校。這些學校助學多為可脫產學習的全日制辦學形式,學校的教學設施比較齊全,師資力量雄厚,開辦的助學專業也較多,比較適合高中畢業生和非業餘學習人員繼續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⑵委託開考部門和用人單位舉辦的自考助學。包括部門組織的學校、培訓中心及各種形式的輔導站,例如廣東英衛培訓中心
這種部門助學的最大優勢是把自考助學的專業與發展所需要的人才培養方向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有系統有組織的助學活動,從參學職工的行業特點出發,學習的時間和方式靈活多樣,有利於解決工學矛盾,因而更適合在職職工按照從事的工作選好專業,參加助學。
⑶社會力量助學。這種助學組織多數屬於民辦院校,有社會團體、民主黨派舉辦的學校,也有社會有關部門的離退休人員依託有關單位舉辦的助學學校。
選擇學習班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⑴要選擇經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自考機構審查、備案的,具有正式辦學資格的助學組織。
⑵學校開設的是否屬於國家自考系列,與考生自己所選擇的專業是否一致。在報考前,先看一下學校專業介紹和各省、市、自治區自考辦的專業考試計畫,將專業設定的課程目錄瀏覽一遍,做到心中有數。
⑶學校的助學方式和授課時間是否適應個人的情況,如全脫產、半脫產業餘夜校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時間、學習計畫,權衡哪種方式最適合自己。
⑷了解學校的辦學質量,看一看學校的設施(硬體)和管理(軟體)怎樣?哪些教師任課?學生的課程統考及格比例在當地的水平如何?這些都是考生選擇學校前應該了解清楚的。
⑸另外,自學考試的某些專業,或某個層次,對考生來說,還有具體報考條件的限制。
比如報考醫藥類的的助學學校,是否具備較好的實驗和實踐環節考核條件,這也是考生完成學業必不可少的條件。
教材的選擇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實行兩級管理。凡是全國統考課程的教材由全國考委組織編寫、出版,並作為全國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應;凡是省統考課程由省考委編寫或指定教材。
全國及各省自考辦每年都要向社會公布開考計畫,計畫中對每門課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確規定,考生應注意所規定的教材的名稱、作者、出版社等有關信息,以便按規定購買。
自考教材實行主渠道供應,即由全國考辦及省級考辦、地、縣各級考辦向考生供應教材。供應教材是各級自學考試辦公室的職責。
考生諮詢有關教材問題均可與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繫。

相關問題

首次報考應注意的問題
首次報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證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站)辦理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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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須按規定繳報名費,填寫《報考登記表》或《機讀報考卡》,並交一寸紅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兩張。
《報考簡章》的作用
《報考簡章》是考生報考的重要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包括:(一)開考專業、科目和考試時間;(二)報名時間、地點;(三)報考對象和報考手續;(四)畢業及實踐環節考核的報名及時間安排;(五)考生應知曉的注意事項等內容。
考生通過仔細閱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試開設的專業,考試課程的時間安排,各項技能考試的時間安排,引導考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參加考試,避免出現錯報、漏報。
可兼報兩個專業
許多省市都允許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但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時應量力而行,科學地安排好學習時間和每次應考的課程門數,以免顧此失彼。
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報考自學考試時還可以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其中:
⑴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哲學、政治經濟學、中國革命史、中共黨史、高等數學、普通邏輯、大學語文、公共外語等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的課程;
⑵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相同學科不同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的課程;報考自學考試不同學科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⑶各類高等學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⑷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畢業生、退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課;
⑸各類高等學校和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在學校的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本,併到當地自學考試機構辦理手續,經查驗核准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審核批准。
同專業報考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可分別報考專科、本科段各專業,也可同時報考同一專業的專科和本科段,但畢業時必須先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後才能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同時取得本、專科專業考試計畫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應考者,可同時辦理畢業手續)。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須持本人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報考規定條件允許的本科段專業。
報考自考本科的條件
①、具有國家承認的正式專科學歷者方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
②、黨校及幹部函授大學專科畢業人員,不具備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資格。
③、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考生,應持專科畢業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到當地該專業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與所學專科專業不同的本科,根據專業的不同需要加試相應的課程。
④、報考本科段的具體規定參見所報專業的開考計畫。

加考通知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複合型專業越來越多,自考生中專接本考生越來越多,為了進一步明確專接本認定手續,我們就部分本科專業專接本類別的劃分進行了簡化,調整了部分專業加考的課程,並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與專業基本規範》列出了各類專業範圍。

自2006年開始,將按照調整後的專接本加考課規定辦理畢業手續。已按照2001-2005年考試計畫進行加考而尚未畢業的考生,可用2005年底前已通過的加考課代替新調整過的加考課(含實驗),加考門數對等即可。若加考門數不對等,如原加考課3門,考生已通過1門,而調整後的加考課變為2門,則缺少的門數,應按調整後新的加考課補齊。多餘的加考課程在本專業不再使用。
其它未調整的本科專業,其專接本規定中專業範圍分類與新公布專業範圍分類有衝突的,按新的分類執行。

考前事項

基本原則就是以考試大綱為本。嚴格按大綱複習,提高自身的基礎知識和自學能力。
對於一些自考輔導班老師宣傳的所謂猜題、押寶,則不要輕信,更不要亂做模擬考題。因為一些模擬考題往往與考試大綱不一致,而且與考試題目大相逕庭。
處理好平常積累與集中複習的關係。自考重在平常積累,集中複習是衝刺階段的必要手段。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臨考前也可以找來歷年的考試題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題原則,因為命題原則一般是穩定平衡的。
隨時關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題型變動情況。
注意勞逸結合,適當調整臨考的緊張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時間。考試當天別忘了攜帶必要證件(准考證、身份證、考試副證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並準時到達考場。

畢業申報手續

(一) 畢業申報條件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符合下列規定,可以取得畢業證書:
①考完專業考試計畫規定的全部筆試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
②完成規定的實習、實驗、畢業論文(設計);
③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獲得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後,國家承認其學歷。
(二) 申報時間
上半年:6月8日—12日;
下半年:12月8日—12日
(三) 登入網站
所有專業實行網上申報,考生須登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申報。進入網站後,點擊“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畢業申報”。
自考本科自考本科

(四)網上申報
考生輸入准考證號和密碼,進入申報系統。選擇畢業所在區縣,申報系統根據准考證號自動提取考生的成績,若考生還有曾用准考證,還需輸入曾用准考證號。若系統尚有未能提取到的成績,會提示考生依據成績單正確錄入成績、考試期,直至考試計畫的所有課程均滿足畢業條件。考生確認所有成績均正確後,進入下一頁面登記簡歷、撰寫自我總結,完成後提交申報結果。系統判斷各畢業申報項目均填寫無誤後,提示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畢業申報即為成功。
(五) 現場確認
考生根據申報提示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畢業區縣進行現場確認。經確認個人基本信息、成績信息均準確無誤,且滿足畢業條件,考生交納審定費,區縣為考生列印回執單。
(六) 領取畢業證
上、下半年領取畢業證書的時間大約為 7月15日、翌年1月15日以後。考生憑回執單領取畢業證。
(七) 注意事項
1 考生一旦申請畢業,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證號、出生年月、性別、照片等重要信息。
2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申報畢業,逾期不得補報,隨下一期申辦。
3 現場確認必須考生本人親自前往,不得代替。
畢業手續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畫自己判斷並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准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列印考生基本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並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鑑定表》。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後,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畢業證領取程式
領取憑證:准考證、身份證
1、出示准考證、身份證,告知自考專業及層次;
2、在領取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籤名,如系受人委託代領,應同時出示被委託人的身份證,並在簽名欄內簽”***代” ;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夾,仔細檢查,有無錯裝或缺漏(檔案袋內裝自考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畢業成績單);
4、將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將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成績單(各1份)密封在袋內交本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建議考生在密封檔案前將自己的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一份留存備查)。

考試機構

中央機構

(一)全國考委。中央有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簡稱全國考委), 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自考本科自考本科

(二)全國考辦。國家教委設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全國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這個機構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國家教委高教自學考試辦公室、全國考委辦公室(簡稱全國考辦)。
(三)專業委員會和考試研究委員會。全國考委下設13個專業委員會和1個考試研究委員會。其工作由全國考辦主管。

地方機構

(一)省考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簡稱省考委)。
(二)省考辦。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機構(簡稱省考辦),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三)地市考委。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簡稱地市考委)。
(四)主考學校。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任務是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以及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主考學校設高教自學考試辦事機構。主考學校的工作由省考辦主管。
全國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專業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在《條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

其他相關

一般說的自考本科包括自考專科段(課程數目15門左右)和自考獨立本科段(課程數目15門左右),高中畢業後一般都是先讀自考專科段(獲得專科證書),考完後再讀自考獨立本科段,然後再拿專科證書申請自考本科證書(自考里有這一規定沒有一個國家承認的專科證書是申請不到自考本科證書的),自考獨立本科一般是那些專科畢業生或在讀生報考的階段。

自考考研

自考本科可以考研,與統招本科在初試時同等待遇,不存在加試或論文等問題,但個別學校可能要求有學位才允許報考(如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但是,自考與普通本科區別在於,統招本科可以在大四時以應屆生身份考研,而自考本按照教育部規定,“必須取得本科畢業證方可報考”。由於自考每年兩次發證,六月和十二月,這經常導致很多十二月份考生只能拖延一年考研。但在實際操作時,有部分大學,尤其是本校的自考生報考本校的研究生時,允許自考生在通過全部課程和畢業論文的時候以應屆生身份報考,此類學校多為二本等院校。

自考分類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是在總體上與一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同類專業水平相一致的自學考試專業類型。此類專業可分為分段式本科、獨立本科和一體式本科。
自考本科自考本科

分段式本科
分段式本科即是將一體的本科專業根據自學考試的特點和需要分為基礎科段和本科段,相當於全日制高校的“二二分段”。基礎科段可直接與本科段相銜接。
①基礎科段
基礎科段是自學考試根據本身的特點和需要,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四年制課程設定中一二年級所學的課程單列而成的自學考試專業類型。大多數省的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對於這類專業均實行與專科專業相同的管理,這類專業一般也不設限制性的報考條件,考生在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後,也可獲得專科畢業證書。
②本科段
本科段是自學考試根據本身的特點和需要,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四年制課程設定中三四年級所學的課程單列而成的自學考試專業類型。此類專業對報考者是有報考條件限制的,即持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或正在專科(或專科以上)就讀者才可報考。考生在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後,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獨立本科
又被稱為自考專升本,是為已取得專科學歷的人繼續學習而設定的。根據考生原畢業專業與自學考試專業的相關程度,考生須加考幾門或直接接考獨立本科段的課程。也被稱之為專套本、自考銜接本等。
一體式本科
一體式本科是在自學考試領域是不多見的一種專業類型,現在只有浙江省、吉林省等極少數的省開考有此類專業。此類專業與分段式本科專業的主要區別就是,這類專業不分段,保持封閉的而完整的課程設定。除特殊專業外,此類專業一般不設限定性的報考條件。考生在經過完整的本科課程的學習,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後,可超越專科階段,直接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學位申請

⒈考試成績平均分。每個學校、每年都有所不同,大概在70-85左右(必須達到平均分不低於70分)。
⒉畢業論文答辯(部分學校要求中等)。⒊通過學位英語考試。考試期間即可參加考試,一般全部考完之後會有時間限制,每個學校都不相同,大致為1-2年。學位英語考試難度在CET-4級或PETS-3級左右。
4.當年12月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和授予學士學位時間一般不得晚於第二年6月30日。

北京自考

2002年開始,中國人民大學對其主考的自學考試工商企業管理、會計、財稅、統計學、新聞學、行政管理學、檔案學、經濟學等八個本科專業畢業生申請學位的條件進行了調整,為便於實施,根據市自考辦申請學位和中國人民大學學位委員會批准工作程式,現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1、凡申請上述專業學位的畢業生,本科段課程的成績必須達到65分(含)以上,其中不包含實驗、上機等實踐環節考核的成績。加考課在2005年底以前考試成績合格可以不足65分。
2、申請學位的畢業生因計畫調整而選擇專科的課程補學分,其所選課程成績也必須達到65分(含)以上。外語(英、日、俄)(二)課程不能用補學分的辦法進行頂替。
3、按《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規定(2002年修訂)》(京考自考[2002]第29號),用外語等級證書辦理外語(英、日、俄)(二)免考的考生可以辦理畢業,但不能申請學位。用外語專業畢業證書或本科畢業生的外語合格成績免考本科段外語(英、日、俄)(二)課程的,申請學位不受影響。
4、每年9月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為辦理申請學位手續時間,考生獲得畢業證書後須在兩年內申請辦理學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即:上半年的畢業生9月份即可申請一次,若未申請,第二年9月份還可申請一次;下半年的畢業生於來年年初拿到畢業證書後, 9月份申請一次學位,若未申請,下一年9月份還可申請一次。
5、考生按考試計畫通過全部課程(含實習、實驗等)考試即可進行畢業論文或設計登記。經答辯取得合格以上成績的按自考辦規定的時間辦理畢業手續。
獲得畢業證書後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的要求準備材料,按要求填寫學位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將材料交到指定地點,經學校分委員會和校學位委員會審批合格後,由自考辦統一發放,具體領取證書時間見《現代教育報·考試招生專刊》或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通知。
規定課程成績不夠65分的,畢業前、後均可以重考,但畢業後重考不能超過第4條規定的期限
6、本說明自2003年12月開始執行。

專科考核

2013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實習)、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報考實行網上申報、網上繳費、現場審核(考試期:1304),網址為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凡取得現行專業考試計畫規定的全部課程(含加考課程、實踐環節考核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方可參加專科畢業考核(實習)、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申報。
2、凡申報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考生須按規定提前辦理“專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續,未辦理的考生請於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接待大廳辦理(地址: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
3、凡屬北京自學考試、北京學歷文憑考試、北京套用技術類考試專科畢業生接考自學考試相同專業本科的,不需要辦理“專接本”手續,可以直接申報本科畢業論文(設計)。
二、申報及繳費時間:
1、申報時間:2012年12月8日至15日,節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補辦。請考生登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在首頁點擊“自學考試”,進入頁面後點擊“網上業務辦理”, 進入頁面後點擊“2013年上半年專科畢業考核(實習)、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申報”即可進入申報頁面。
2、繳費時間:2012年12月8日至18日。網上報考繳費系統支持的是易寶支付。
3、申報成功的標誌為所申報專業的繳費狀態為“已繳費”。
三、凡順利完成網上申報的考生,須自行列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審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審定表”(須正反面列印1份)。申報成功後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無需進行現場審核。
四、申報成功的考生請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申報憑單”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申報憑單”上規定的時間到主考高校報到或參加講座。報到時請攜帶准考證、“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申報憑單”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申報憑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審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審定表”。
五、現場審核要求及安排
1、凡未能順利完成申報的考生(如課程銜接、補錄課程問題等),則必須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通過後方能列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審定表” 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審定表”(請正反面列印1份)並進行網上繳費。
2、現場審核時間及地點:2012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西城區自學考試辦公室,地址:西直門內南草廠63號。
3、現場審核交驗材料: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申報憑單”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申報憑單”上所列為準。
4、凡當期專科畢業並尚未領到畢業證書的考生——自學考試畢業生現場審核時須持有“畢業申報回執單”;其他院校畢業生在現場審核時必須出具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證明。
六、收費標準:本科畢業論文指導答辯費400元/人(專科畢業考核收費標準為:工商企業管理專業150元/人;飯店管理專業180元/人;房屋建築工程專業240元/人;體育產業經營與管理專業300元/人;護理專業520元/人;汽車維修與檢測專業400元/人)。
七、成績發布時間:本次考核成績將於2013年6月8日發布,查詢成績網站: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成績通過者請按照要求申辦畢業手續。

熱點問題

2013年1月 起中英合作商務管理(本科)、金融管理(本科)將使用全國新的統一計畫,考試時間、課程及教材均有較大變化。助學單位、考生及家長對修訂後
自考本科自考本科
的新考試計畫理解起來有一定困難,有很多問題和疑惑,現就諮詢較集中的熱點問題以問答的形式解釋如下:
一、考試時間有什麼新變化?
舊專業計畫每年1月、4月、7月、10月進行考試,修訂後的專業計畫的考試時間為:公共基礎課和選修課考試時間為每年的1月、4月、10月,以自學考試全年考試時間安排的檔案為準;專業核心課,即中英合作商務管理與金融管理(管理段)證書課程,考試時間為每年的5月、11月,以全國考辦非學歷證書課考試安排的檔案為準,考試時間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上另行通知。
二、基礎科(專科段)課程有什麼新變化?
基礎科(專科段)不再設定“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其他課程與舊專業計畫相同。
三、本科段舊計畫中的課程在其它專業還安排考試,能否參加?
新計畫執行後,考生應按新課程考試,以保證學到最新知識。如個別考生已考舊課但未通過,或只差1門舊課就能畢業,可註冊到其他專業參加舊課考試,但要遵守有關新舊代替的規定。
四、專接本的規定有什麼新變化?
不再設定加考課。已通過的加考課程,在按舊計畫辦理畢業時適用,在修訂後的本科段專業計畫中不適用,也不能頂替修訂後的本科段專業計畫中的課程。
五、本科段新舊計畫課程頂替關係是怎樣的?
本科段新舊計畫課程頂替關係詳見網址附屬檔案2中表格,需要解釋的是:表格中的舊課和新課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而是舊課中的任意一門可以頂替新課中的任意一門,由考生來自主選擇需要頂替的新課程,但每門舊課只能使用一次。
六、本科段授予學位規定有什麼新變化?
修訂後的金融管理專業(本科段),學位類別由經濟學學士學位改為管理學學士學位,條件不變。
修訂後的商務管理專業(本科段),依然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其授予學位條件仍執行“中國人民大學主考的專業,課程成績必須達到65分(含)以上,外語成績不能用等級證書(CET、PETS等)免考、必須在畢業2年內申報”的規定。使用舊課頂替新課的,舊課也要達到65分(如舊課不再安排,必須考新課)。
七、“凡按照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證書管理段頒發條件免考的課程成績可在本計畫中與相同課程通用”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證書(管理段)課程也是本科段專業計畫中的專業核心課。這些課程免考條件與管理段證書頒發條件的免考規定相同。也就是說,符合管理段證書免考規定中某一款的考生,其相同的專業核心課也同時可以免考。
八、按修訂後的專業計畫取得畢業證後,是不是自動獲得中英合作商務管理、金融管理證書(管理段)?
不是。
為了不影響學生畢業,我們制定了較為寬鬆的新舊課程替代關係,學生可以順利畢業,但是如果想拿“劍橋高級商務管理證書(管理段)”或“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管理段)”證書必須符合其頒證條件,不能隨意頂替。即使符合申領證書條件,也要提交申領證書請求,才能獲得證書。
九、按修訂後專業計畫首次辦理畢業是在什麼時候?
基礎科專科段首次辦理畢業的時間為2013年6月,本科段首次辦理畢業的時間為2013年12月。之前均按舊專業計畫辦理畢業手續。
十、教材大綱有什麼新變化?
基礎科(專科段)不變,本科段課程引入中英合作商務管理與金融管理(管理段)證書課,教材使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的證書課教材,考試大綱附於教材後。詳見網址附屬檔案1中管理段證書課程考試自學用書目錄。

公共課程

根據《教育部關於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定的通知》(教考試函[2006]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對我市開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定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統稱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課。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有專科層次專業(含專科、基礎科段)思想政治理論課設定2門課程,共6學分,分別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代碼03706,2學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代碼03707,4學分)。
“形勢與政策”的內容列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其考試分數比重約占5%,考試範圍和內容為每次考試日期前6個月以內的國內外時事。
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有本科層次專業(含獨立本科段、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論課設定2門課程,共6學分,分別為“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課程代碼03708,2學分)、“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課程代碼03709,4學分)。
四、從2008年10月開始安排調整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不再安排公共政治課考試。
五、公共政治課和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頂替關係如下:
自考本科自考本科

一專科
1、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科(01C0204)、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01C0203)的考生,已通過“鄧小平理論概論”課程的考生,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
2、其它專科層次專業:
已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3門課程中2門(含2門)以上的,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
已通過“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和“鄧小平理論概論”2門課程中1門的考生,須參加“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課程代碼03706,2學分)的考試;
僅通過“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課程的考生,須參加“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課程代碼03707,4學分)的考試。
二本科
1、以下本科層次專業,已通過“毛澤東思想概論”課程的考生,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

序號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序號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1

工商企業管理

01B0201

8

經濟學

01B0211

2

會計

01B0203

9

物流管理

01B0216

3

財稅

01B0204

10

調查與分析

01B0217

4

金融

01B0205

11

電子商務

01B0899

5

國際貿易

01B0206

12

林業生態環境工程與管理

01B0901

6

中英合作採購與供應管理

01B0209

13

金融管理

01C1203

7

體育產業經營與管理

01B0210

14

商務管理

01C1204
2、其它本科層次專業:
已通過“毛澤東思想概論”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2門課程的,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
已通過“毛澤東思想概論”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2門課程中1門的考生,須參加“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課程(課程代碼03708,2學分)的考試。

能源管理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檔案精神,現將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畫中部分課程做出調整,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執行。其課程調整情況與頂替關係如下:
1.能源管理專業(專科)
“管理信息技術”(4學分,課程代碼00802)課程,調整為“人力資源管理(一)”(6學分,課程代碼00147)課程,原課程已通過的考生可替代新課程。調整後總學分為72學分。
“人力資源管理(一)”課程 2013年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上午09:00-11:30。
2.能源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
增加“管理經濟學 ”(5學分,課程代碼02628)為選考課,與“經濟學”(5學分,課程代碼00800)課程二選一,調整後總學分不變。
“管理經濟學”課程2013年考試時間為04月21日上午09:00-11:30,“經濟學”課程2013年考試時間為04月20日上午09:00-11:30。

會計學

會計學自考專業課程及學分 專業代碼:B020204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備註



01

03708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2




02

0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




03

00015

英語(二)

14




04

04183

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

5




05

04184

線性代數(經管類)

4




06

00051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

3




07

00150

金融理論與實務

6




08

00158

資產評估

4




09

00159

高級財務會計

6




10

00160

審計學

4




11

00161

財務報表分析(一)

5




12

00058

市場行銷學

5




13

00162

會計制度設計

5




14

00149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6




S1

00052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實踐)

1




S2

10199

會計畢業論文


不計學分



合計



74


15

00009

政治經濟學(財經學)

6

非直接報考加考課程



16

00067

財務管理學

6



17

00155

中級財務會計

8



18

00156

成本會計

5



19

00157

管理會計(一)

6


免考規定

為進一步發揮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放靈活的優勢,努力構建高等教育“立交橋”,推進首都學習型城市建設,經徵詢主考學校及有關專家意見,決定調整部分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免考規定,以適應普通高校學生參加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學習的需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免考規定適用的對象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主考學校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校生、畢業生、肄業生、結業生(以下簡稱為在校生及畢、肄、結業生)。這些學校包括:
北京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自考本科自考本科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大學醫學部 北京協和醫學院
北京聯合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建築工程學院
二、調整的免考規定
1.主考學校中的在校生及畢、肄、結業生參加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可免考已通過的、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公共基礎課,自考成績由普通高校的合格成績替代。思想政治理論課包括中國近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公共基礎課包括外語[英語(二)、俄語(二)、日語(二)]、線性代數(經管類)、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高等數學(工本)、物理(工)、大學語文、計算機套用基礎。
2.主考學校中的在校生及畢業生所學專業課程與自學考試的專業課程名稱相同或名稱相近但要求相同的,可以申請對該課程(含實踐)的免考,將普通高校的合格成績(含輔修,不含考查)記入自考成績。但參加自學考試的專業課程考試不得少於5門,且必須參加論文答辯。
3.主考學校中的肄業生、結業生所報考的自考專業與普通高校所學專業名稱一致的,普通高校專業課程與自學考試的專業課程名稱相同或名稱相近但要求相同的,且必須參加論文答辯。
4.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5.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⒈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⒉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畫規定執行。
⒊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模組及其他任一模組者(共兩個模組),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
⒋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套用》模組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等課程。
⒌獲得全國NIT 《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組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套用技術”課程。
⒍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詳細情況請諮詢各地考辦。
三、調整免考規定適用的專業
1.主考學校中的在校生及畢、肄、結業生參加自考,從新生註冊至畢業、申請學位,工作流程及要求與其他自考生相同。
2.主考學校中的在校生及畢、肄、結業生參加自考本科專業學習,其專業類別劃分及加考課程按現有規定執行。
3.主考學校自考辦須對本校在校生及畢、肄、結業生進行身份及成績確認。
4.各主考學校自考辦根據專業委員(或相關專業專家、教師)的認可,對報考本校主考專業的在校生及畢、肄、結業生提交的普通高校專業和成績進行初步認定,認定後定期報送北京市自考辦考籍科。由市自考辦考籍科統一進行備案、審核,將考生普通高校成績計入自考成績,並為考生開具接考、免考證明信。
5.各主考學校要嚴格按工作程式及有關規定按時填寫、報送數據,如發現接、免考認定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市自考辦將取消相關考生的成績。

本科助學

自學考試本科助學初了解
自學考試本科助學是專門為在校大學生設定,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定改革的一部分。是為了進一步發揮高校在自學考試中的作用,滿足大部分專科學校在校生參加本科專業學習的需求,它的培養目標及學歷要求總體上與自學考試相同專業的學歷要求和標準一致,同樣注重考察同學們運用基本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自學考試本科助學的四項政策
1、自學考試本科助學專業實行全國考委統一審查備案的自學考試本科專業考試計畫。
2、考試計畫中三分之二的課程,由河南省考辦組織考試,省轄市(重點擴權縣)考辦負責具體實施,稱為統考課程;剩下的課程由省考辦組織,主考學校負責具體實施,稱為助學考試課程。
3、本科助學專業的統考課程參加每年四月、十月份的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統一考試;助學課程考試安排在每年六月、十二月份全省統一時間舉行。
4、參加自考助學的考生,在專科階段學過並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可免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考試計畫中名稱與要求相同的政治理論課(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公共基礎課(高等數學、機率論與數理統計、複變函數與積分變換、線性代數、物理);有大學英語課程三個學期考試合格成績者,可以免考英語(二)課程;在專科階段學過並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其它課程,可免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考試計畫中名稱與要求相同的加考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及有關證書者,可免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中的相關課程(計算機套用基礎、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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