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淨能力

自淨能力是指環境要素對進入環境中的污染物通過複雜多樣的物理過程、化學及生物化學過程,使其濃度降低、毒性減輕或者消失的性能。

基本信息

自淨能力的類型:①物理自淨;②化學自淨;③物理化學自淨;④生物自淨
自淨能力是有限的。如果利用不當,就會導致自淨能力的降低。例如生產生活產生的有害物質進入土壤後,就會導致土壤自淨性能的衰竭甚至喪失,形成日益嚴重的土壤污染。
土壤的自淨能力用土壤環境容量來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Q=(Ck-B)x105
式中:Q=土壤環境容量(kg/hm2)
Ck=土壤環境標準值(mg/kg)
B=區域土壤背景值(mg/kg)
105=將mg/kg換算成kg/hm2的係數
上式可見,在一定區域的土壤特性和環境條件下,B值是一定的,Q的大小決定於CK。土壤環境標準值大,土壤環境容量也大;反之容量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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