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萬林

胡萬林

胡萬林 ,原名胡震傑,四川省綿陽人,1949年12月12日出生。先後從一個乞丐、囚徒成為一個萬人敬仰的“神醫”,然後再到一個囚徒。1999年01月,以涉嫌非法行醫罪被逮捕;2000年9月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5萬元。2013年10月,胡萬林刑滿出獄後,重操舊業。22歲大學生雲旭陽服用由胡萬林開出的芒硝類“藥物”之後死亡。2014年11月19日,以非法行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萬元。2015年2月11日,胡萬林案二審維持原判。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胡萬林胡萬林
1958年,9歲的胡萬林讀一年級。到1962年,13歲的胡萬林長成了大小伙子,生有一身蠻力。在學校里,他除了讀書是“死瘟豬”外,其餘樣樣皆精。無奈,父母將他叫回家放牛。胡萬林從小養成了倔犟固執、寡言少語的性格。輟學以後,他除了放牛外,更多的時間則是一個人偷偷地跑到山坳習練武功

18歲時,胡萬林的武功已在當地“打遍村人無敵手”。

1969年,在胡萬林20歲時,母親楊素珍托人介紹了鄰村的姑娘任朝芳與他結婚。任朝芳為胡萬林生了兩個女兒後,同他離了婚。

1974年因反革命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1980年出獄後以販賣蟲草謀生。1982年因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23團哈木胡提監獄服刑。1994年,服刑期間的胡萬林開始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23團醫院中醫門診部行醫。

1996年,因為經手治療過的患者中先後有13名死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緊急下發《關於立即停止罪犯胡萬林非法行醫的通知》,明確提出立即停止其非法行醫的行為。

1997年9月在山西太原晉祠第二工人療養院開辦醫院。

1997年11月,出獄後的胡萬林在陝西長安縣太乙宮鎮開辦終南山醫院。因經其治療過的患者中有人死亡,不久該醫院被當地政府取締。

1998年初,著名作家柯雲路《發現黃帝內經》出版,胡萬林被描述成幾乎可以包治百病的“當代華佗”,胡也因該書的出版被人們視為“神醫”。

1998年10月1日,一位患者在衛達醫院喝了胡萬林的藥後不久死亡,其家屬為此和醫院發生衝突,當晚,胡萬林神秘失蹤;12月8日,胡萬林在上海被抓獲。

1999年1月16日,胡萬林以涉嫌非法行醫罪被商丘警方正式宣布逮捕。

2000年9月30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而非法行醫,為人治病,在診斷中造成多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且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為由,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5萬元。

2013年10月21日中午,於新安縣龍潭大峽谷雲成賓館,胡萬林重操舊業,再發命案。22歲大學生雲旭陽飲用有胡萬林開出的芒硝類“藥物”之後死亡。

人物事件

蓋世華佗

胡萬林胡萬林
1995年起,中國陡然間出現了一個“蓋世華佗”,據說醫術如神,包治百病,什麼癌症、肝炎、高血壓陽痿諸病,一應手到病除。現代醫學無能為力的癌症,在“神醫”手下據說可達90%的治癒率,一時引得病者朝聖般從全國各地輾轉來尋。

這個“神醫”就是胡萬林,一個1997年5月才跨出監牢的“奇才”。在這之前,他於1983年因殺人罪被判刑,而這已是他第二次入獄。這個出獄後幾年中紅遍中國的“奇才”,50歲生命史中有24年是在監獄中度過的。

早年的胡萬林學過一點中醫,在新疆服刑時他曾盡力表現其醫術,搏得了一點點好名聲。1995年郭周禮在《國際氣功報》上寫了一篇題為“一個囚徒創造的神話”以後,某新聞機構向全國發了通稿,尚在獄中的胡萬林頓時名聲大噪,患者萬里迢迢,前往新疆和靜縣的胡萬林服刑農場求醫。

1997年底,作家柯雲路推出一本70萬字的巨著———《發現黃帝內經》。該書的上部“發現當代華佗”詳細介紹了“神醫”胡萬林。《發現黃帝內經》一時感動了成千上萬讀者,掀起了新一輪造神運動。

各種社會力量諛附胡萬林,胡“神醫”臨世了。1997年7月,他在太原開辦了胡萬林醫院,治死20餘人。1997年11月左右,在陝西長安縣太乙宮鎮開辦了臭名昭著的終南山醫院,引來10萬人“朝聖”,鬧出146條人命。後陝西警方出動上千警力取締該醫院,胡“神醫”卻能在警力合圍之下悠然逃逸,在信徒的保護傘下,躲在了北京。

1998年10月,胡萬林在河南商丘衛達醫院重振旗鼓,開始了他的騙局。很快,這一訊息就傳到了楊素珍老人(胡萬林母親)耳里。老人纏著孫女要路費,孫女給了她路費,並將她送上了火車。到達衛達醫院後,老人看到的已不是胡萬林在新疆時那萬人求治的場面了,胡萬林整天愁眉苦臉,言語不多。老人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胡萬林醫死了人。她感到很害怕,心想胡萬林這次一定完了。

醫死案例

1998年6月15日,胡“神醫”在河南商丘市衛生局及相關部門力邀之下,來到商丘創辦衛達醫院,先後治死30餘人。被治死的典型案例是:劉法民、崔桂雲、何素雲。

劉法民

河南省漯河市長劉法民在北京被診斷為肝硬化。

1998年9月24日,劉法民在夫人、女兒的陪同下來到商丘衛達醫院,經過“胡大師”幾秒的“目測”之後,劉法民拿了被胡萬林稱為“活水”、“神水”的“藥”,並於同日下午住進該市××大酒店。當晚,劉法民按“胡大師”的“服藥須知”服藥後,即嘔吐、腹泄、呻吟不止。第二天,劉再去衛達醫院看病取藥,晚上服藥後又是嘔吐腹泄,凌晨一點以後劉法民就有了全身抽搐的反應,後來還伴有昏迷。他的夫人和女兒只得將他送到衛達醫院。因衛達醫院無法救治,劉又被轉往商丘市中心醫院,此時已是深度昏迷,全身抽搐嚴重。同日下午,由河南衛生廳領導率領的搶救專家趕到商丘,在專家們的全力搶救下,劉法民病情有所好轉,1998年9月26日上午,劉被轉往鄭州市河南省人民醫院搶救治療。1998年9月27日早上,劉法民市長在鄭州去世。

何素雲

何素雲,一位55歲的商丘市優秀國小教師,患高血壓病。1998年9月,何素雲的女兒傅春梅聽說商丘新落成的衛達醫院請來了一位神醫,包治各類疑難雜症和不治之症,於是專程去諮詢,得到院方百分之百肯定回答,並從“神醫”手裡買了柯雲路寫的《發現黃帝內經》一書。何素雲看過此書後,對“胡大師”的醫術深信不疑,遂於9月28日來到衛達醫院,求見“大師”。胡萬林說:“我治高血壓就跟治感冒一樣。”何立即得到了“大師”的一張紙條,領藥回家服用。希望驅除高血壓的何素雲,每天喝下實為芒硝藥水的“神藥”。那藥一下肚,即感腹內火燒火燎,腸胃如翻江倒海。喝了第二次,何便感體力衰竭、目眩頭暈。10月1日第三次服下,便暈倒。傅春梅慌了手腳,陪母去找胡萬林。胡稱:“我的藥就是讓你反覆的,有反覆就好了。”說著對著一瓶純淨水作發功狀,完畢將水交給何說:“喝過它就沒事了。”何依言照服。下午傅春梅發現母親已不能動了。抬到無人理睬的衛達醫院後,胡撂下一句話就走了。未幾,病人斷了氣。

“胡大師”搞出的命案被媒體曝光,舉國一片譁然。商丘警方先對胡萬林拘傳,後轉為監視居住,但胡鏇即隱匿無蹤。1998年12月9日,因長期非法行醫惹出多宗命案的“神醫”胡萬林在上海被公安機關扣留,商丘警方聞訊後迅速派人將“胡大師”押回商丘,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懲處。而那些造神的吹鼓手也必將面臨法律的追究。

2001年1月1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胡萬林的抗訴,依法維持原判,核定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5萬元。

母親告發

1975年的一天夜裡,胡萬林從外面帶回一個姓何的男子。半夜裡,胡萬林和何某吵了起來。楊素珍被驚醒,便悄悄地起床去看個究竟。不料,老人卻看到了一個讓她差點叫出聲來的恐怖場面:何某死了,胡萬林將何的屍體朝廚房拖。胡萬林哀求母親不要告發自己,老人淚流無語。她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胡萬林把何某埋在了廚房裡。

殺人之後,胡萬林對母親極為孝順。1981年,胡萬林從外面帶回來一個叫唐素英的女子,對母親說是他在外面娶的老婆。婚後不久,胡萬林又出去做生意,將唐素英留在家裡。這女人不但好吃懶做,而且還處處虐待老人和小孫女。有時候老人和小孫女被餓得幾天都吃不到一頓飽飯。胡萬林從外面回來,老人將媳婦虐待她的事給胡萬林講了。她滿以為兒子會為她主持公道,但胡萬林什麼也沒說,反要母親讓著唐素英。

老人徹底心冷了。想了幾天幾夜後,她終於想通了要舉報這個逆子。公安機關根據老人的指點在她家的廚房裡挖出了一具尚未完全腐爛的男屍。

1983年,胡萬林被綿陽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逮捕。胡萬林剛被抓走不久,那個唐素英也將胡萬林所有值錢的東西席捲而空,跑得不知去向了。

1984年,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判處胡萬林無期徒刑,押往新疆農二師二二三團哈木胡提監獄服刑。胡萬林自到新疆服刑後,沒有給家裡寫過一封信。這期間,老人四處打聽胡萬林服刑的地址,但都未能如願。

1994年秋天,已94歲高齡的楊素珍老人獨自一人背著包裹顫顫巍巍地坐火車來到了新疆胡萬林服刑的地方。此時的胡萬林已是一個萬人“仰慕”的大忙人。每天找他看病的人幾乎堆成了山。胡萬林見母親到來,只是淡淡地與老人談了一陣,便又去忙他的事去了。在新疆呆了幾天,老人從病人的口中知道兒子給病人看病,一不號脈,二不問病因,三不開藥方,任憑自己口中胡言亂語。

家庭關係

母親:楊素珍
第一任妻子:任氏
第二任妻子:唐素英
女兒:嫁到魏城鎮秀山村

重出江湖

事件經過

胡萬林案庭審胡萬林案庭審
2013年8月,因為22歲大學生雲旭陽殞命農家賓館,使得從公眾視野中消失沉寂的胡萬林再次浮出。2013年8月31日,雲旭陽一行17人上午抵達旅館,一共開了3樓7間客房,都是提前打電話訂好的,來登記的是一個年齡較大的女性,應該有六七十歲了。
練功

17人中,有一個短花白頭髮的老人,看上去十分另類。他們這群人在路邊廣場上練功,別人掄胳膊打轉,這個老頭屁股一掉一掉,蹦得可高,雙腿一扭一扭,走得可快,跟鏇風一樣,根本不像那個年紀的人。老人說是來跟著師傅學習的。這群人回到房間後,大約是下午四五點鐘,樓上隨即開始傳出類似人嘔吐時的巨大“吭吭”聲,響動很大。

隨後,樓上的人開始到樓下要水喝,他們要喝涼水,廚房水缸的水,他們都是成盆往樓上端。有的忍不住,在廚房用瓢接水,成瓢喝。在樓下不遠處賣冷飲的趙枝花老人說,這群人還狂買冰棍,“一回都買了20多個”。

惶恐

8月31日晚上,樓上持續的“吭吭”聲越來越大,當晚8時許,一個高個子男青年突然從樓上跑出來,神色極為恐慌,邊往外跑邊朝他們老夫婦兩人大喊“有人快死了,下一個就是我”。

3樓306房間衛生間內,一名男青年赤身裸體,被另一名中年男子扶著,半靠在牆上,頭上出血,口冒不明液體,已沒了知覺,衛生間地上,還有積水。

經陳小東及隨後趕到的縣人民醫院急救人員的持續搶救,男青年仍然宣告不治。

涉案人員

死去的男青年,正是雲旭陽,2013年只有22歲,系鄭州某高校建築專業學生。按照雲文超的說法,雲旭陽此次來洛陽,曾告知他是為了“研討中醫”,求學的。

雲旭陽死後,同行人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其中,兩名女子還跑出賓館,向河水中丟棄瓶裝物品。在附近村民和景區警務室人員攔截下,住店的13人被堵在賓館院子裡。從雲成賓館出逃的男青年,撥打了110和120,最終也被警方帶走調查。當天下午稍早時候,有3人乘車提前離開,但身份不詳。

對這群神秘的房客,一個個子較高、花白短髮的老人十分個性,似乎是這群人的老師,他就是是胡萬林。

2013年10月10日,新安縣公安局已向雲文超通報了鑑定意見通知書。通知書顯示,該局對雲旭陽死因的鑑定意見是“雲旭陽符合飲用含芒硝(類)的液體後引起噁心、嘔吐等,合併腸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導致機體脫水、水電解質平衡紊亂和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的徵象”。

2013年10月1日新安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除了胡萬林,還有組織者呂偉、唐孟君、賀桂枝。此外,聯絡人陳永康等人,因大多屬於受害人,且沒有證據證明參與實施了犯罪,暫未採取相關措施。

2013年10月21日下午4時,雲文超及雲家代理律師張偉到新安縣公安局了解情況。對家屬指稱的涉案物質系芒硝,該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及三中隊中隊長李某並未認可,但表示屬於芒硝類物質,確切成分仍在進一步調查中,他們已委託了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下屬的洛陽黎明化工研究院作物質鑑定。

案情調查

胡萬林胡萬林
新安縣警方證實“神醫”胡萬林涉案,並透露案件基本情況。參與者說,按胡萬林要求,喝的是“五味湯”。

2013年10月22日下午,大河報記者撥通了此次“中醫研討”活動參與人員之一陳永康的電話。在湖北行醫的陳永康,也是雲旭陽的第二個師父。

他說,當時他們一行十幾人,跟隨胡萬林進山學習養生健身,組織者是呂偉,但他與呂偉並不熟悉。

2013年8月30日趕到洛陽後,眾人集合,當晚他和雲旭陽等人在洛陽住宿。8月31日上午11時,他們一塊坐車趕到了龍潭大峽谷。本打算第三天開始教養生理論,沒想到剛到第一天就出事了。

釋疑焦點

為何赤身裸體?

據龍潭大峽谷衛生所醫生陳小東講,當晚他接到雲成酒家老闆李雲成電話趕到現場救治時,雲旭陽赤身裸體,被人扶著半坐在衛生間地上。這種赤身裸體的狀況,也引發了雲家家屬的疑惑。

李某解釋說,涉案人員喝下芒硝類物質是在案發當天下午,出現不良反應是在晚上約9點到10點之間。“當時,雲旭陽本人已經出現狂躁、抽搐等各種反應。”

“他當時沒穿衣服,這是出現不良反應後沖涼水澡造成的,按他們的理念,喝完這個後都要衝涼水澡。”他說。

李某還說:“當時還有一個年輕人沒有反應,出警民警到達現場一會兒後,才出現嘔吐等不良反應,被鎮衛生院送到了縣人民醫院搶救”。

是否被脅迫過?

根據云文超提供的視頻,仍在殯儀館存放的雲旭陽遺體上,腳腕存在外傷,手掌、背部等多處青紫,頭部出血較多。據此,雲家人懷疑,雲旭陽案發前,可能受到過外力打擊,抑或是飲用芒硝類液體時,受到了脅迫而大量飲用。

對此說法,李某說,尚未發現有這方面的情況和證據。至於外傷,應該是因不良反應而出現狂躁情況後,當事人自身因素造成。

但他也表示,雲旭陽之死肯定有被誘導的因素,“包括現在還有一些人蒙在鼓裡,認為喝這個對身體確實有好處”。

定性為何是非法行醫?

雲文超認為,胡萬林之前曾因非法行醫被查處,但此次出獄後,仍不思悔改,號稱對外行醫或者收徒,包括在雲旭陽出現不良反應後,沒有尋求正規醫院搶救,對該案件的後果,應該存在著較多的放任,乃至主觀故意,使得此案有“故意殺人”嫌疑。

同時,張偉也提出,胡萬林對人大量使用很有害、危險的物質,明知故犯,導致人的死亡,並且在上世紀90年代被商丘警方查處時,當時的“打假英雄”司馬南也曾認為,胡萬林的行為可能構成間接致人死亡罪。

“我們沒有採納‘故意殺人’,認定為非法行醫,定性合適,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首先,主觀上,他們不是想置誰於死地。”李某說。

現場未透露姓名的新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表示,公安機關包括檢察機關的認定,只是初步結論,最終究竟怎樣定罪、量刑,還需要法院的進一步審判才能最終確定。

有無金錢交易?

雲文超說,參與此次“中醫研討”活動前,雲旭陽曾經向他提過帶錢的事,因手頭拮据,他最後只給了兒子1000元錢暫用。父子商定,如果還需要花銷,雲旭陽再和家裡聯繫,他們打款給他。

事後,經過查看聊天記錄,雲文超才知道,為參加此次活動,雲旭陽被要求交納費用1萬元。

按照張偉的說法,組織者明知道涉案芒硝類液體存在極大風險,且早已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非法行醫,舉辦此次活動還向參與人員收取了數額不等的費用,應該還有詐欺的嫌疑。

李某表示,這一情況,他們在偵查期間已經考慮到了。他說,,有證據證明,有人向胡萬林支付了費用,胡萬林也確實收了一部分人的錢,但還有人說,這些錢是當事人自願交給胡萬林的。

按照李某的說法,這就像一群人聽一堂英語課,大家都覺得老師講得不錯,就主動提出來給老師交學費,但老師本人沒有提這個要求。

案件開審

2014年6月18日,洛陽中院發布訊息,稱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胡萬林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醫罪一案。洛陽中院表示,胡萬林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醫罪一案,因案情重大、複雜,新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報請移送上級法院審判,經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同意移送後,該案已由洛陽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行醫罪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2013年8月31日,當時年僅22歲的大學生雲某,跟隨胡萬林的“養生班”進入河南新安龍潭大峽谷景區併入住農家賓館,一行大概十餘人,除了患者之外還有像雲某一樣的中醫愛好者。雲某服用了由胡萬林等人提供的“神藥”之後,隨即就出現了嘔吐、脫水等等症狀,當晚搶救無效死亡。

2014年9月2日,胡萬林涉嫌非法行醫致人死亡案,將在河南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稱為“當代華佗”的胡萬林,曾多次非法行醫致人死亡。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他先後三次入獄服刑。

公開宣判

2014年11月19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胡萬林等人非法行醫案公開宣判,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萬元。所謂"神醫"胡萬林曾組織中醫培訓,致1人死亡。稱"愛滋病算個屁啊,我給愛滋病人吃土喝水後,他跑步比誰都快。

二審

2015年2月11日,下午省高院通報,胡萬林等非法行醫案二審宣判,省高院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洛陽中院一審以非法行醫罪判處胡萬林有期徒刑15年、呂偉有期徒刑11年、唐孟君有期徒刑3年、賀桂芝免予刑事處罰,四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損失85889元。

人物評價

“神醫”胡萬林的故事,最終可能成為一個讓中國人心痛的笑話。這位“神醫”憑肉眼便能看出一個人有什麼病,而且什麼病都能看,什麼病都能治,什麼號脈、聽診器、X光透視、CT全不用。胡萬林的藥也只有一種:芒硝。根據他的“運動療法”,病人吃了“藥”之後,上吐下瀉,就能藥到病除。

就這樣一個江湖騙子,作家出版社竟然還為他出書,知名作家柯雲路為其撰寫了一部《發現黃帝內經》。設在陝西長安的終南山醫院,一直被當地醫療主管機構認定為非法醫療組織,可是取締卻不容易,一些人包括作家柯雲路在內,都認定胡萬林不是人,而是神。

司馬南曾經有一篇文章叫做《拔出蘿蔔帶出泥,泥里未必有蘿蔔》,描述如下:只靠胡萬林這個人是遠遠不能做出這些事情的,其背後一定還有人。比如,是誰批准在終南山成立這個醫院的?又是誰給胡萬林這個玷污醫生榮譽的人宣傳的?而他們卻沒有受到法律制裁,這不得不引起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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