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數期貨交易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以股票價格指數為對象的期貨交易,其目的在於減少股票投資的風險,增加股票投資的吸引力。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於 1982年2月在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農產品交易所問世,採用美國證券交易所價值線混合指數為標準。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股票市場的價格經常劇烈變動,使投資者面臨的股票價格風險日益增加。這種風險用投資多樣化來分散,僅適用於資本雄厚的大公司,大多數資力微薄的小投資者卻無能為力,這無疑將影響中小投資者的積極性。

歷史沿革

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股票市場的價格經常劇烈變動,使投資者面臨的股票價格風險日益增加。股票價格風險主要有兩種;①某種股票價格漲落的風險。這種風險一般可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即同時投資幾種股票以期某種股票價格的下跌帶來的損失可通過另外幾種股票價格上漲所得的利潤來彌補。②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漲落的風險。這種風險用投資多樣化來分散,僅適用於資本雄厚的大公司,大多數資力微薄的小投資者卻無能為力,這無疑將影響中小投資者的積極性。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應運而生。在總的市場看漲時,可以買進股票指數期貨,而市場看跌時則可以出售。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於 1982年2月在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農產品交易所問世,採用美國證券交易所價值線混合指數為標準。同年4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採用標準·普爾混合指數開展指數期貨業務。同年5月,紐約期貨交易所採用紐約證券交易所混合指數也開展了指數期貨業務。此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成為金融期貨市場上最熱門和發展最快的一種期貨交易。香港期貨交易所也於1986年5月6日開始辦理股票指數期貨交易業務。

圖

交易內容

主要利用股票指數和期貨契約來進行。指數種類很多,以美國為例主要有標準·普爾混合指數、道—瓊斯平均指數、紐約證券交易所混合指數等。它們分別以不同的樣本為基礎計算而成,數值都不一樣,故各交易所都必須明確規定交易使用指數的種類。每份契約都是標準化的,其價格都是按照一個基數乘以指數來計算。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為例,每份契約價格基數規定為500美元,如成交的指數期貨價格是240美元,那么,一份指數期貨契約的價格就是240×500=120000美元。按規定,價格的升降按照指數變動“點”來計算,指數每升降一個點,契約的價格就相應升降500美元。指數最小的波動為0.05點,即25美元。每份指數期貨契約成交後,一般都要按契約價格交10%的保證金。當天交易完成後,客戶在期貨交易所內的戶頭都要按股票指數實際核算一次。任何收益和虧損都能在當天的投資者戶頭上得到反映,有盈則取,有虧則補,投資者隨時可以知道其每天的損益情況。

特點

①交易對象是經過處理的股票綜合指數,而不是股票。交易都是圍繞指數進行,故稱為“沒有股票的股票交易”。②交割採用現金,不用股票。因為指數是若干種股票價格的綜合指數,而不是若干數量的股票,只能採用現金交割。然而,進行實物交割的是少數,大部分投機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後交易日結束之前擇機將買入的期貨契約賣出,或將賣出的期貨契約買回。即通過一筆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來沖銷原有的期貨契約,以此了結期貨交易,解除到期進行實物交割的義務。這種買回已賣出契約,或賣出已買入契約的行為就叫平倉。③可以進行套期保值。如某投資者持有價值10萬元的股票,當市場價格總趨勢有下降可能時,他擔心股票價格下跌遭受損失,但又不願失去股票持有權,於是他可在股票指數期貨市場上出售一個10萬元的契約。如果後來股票價格果然下跌10%,該投資者的股票損失便為1萬元,但這時他已按下降10%的指數價格購入了一個相同的契約,與前面出售的契約對沖,可獲利1萬元,正好抵消前面的損失,達到保值的目的。正因為有上述特點,股票指數期貨的問世被稱為股票交易中的一場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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