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

耶和華

耶和華(聖經思高本譯雅威;Yehovah 或 Yehowah),源於希伯來語的“יהוה‎”。是基督教歷史中部分教徒及教派對四字神名進行拉丁化而新產生的一個專有名詞,用於代替四字神名指稱基督教中的神。猶太教歷來無此稱謂。耶和華(YHWH),《聖經》舊約[基督教經典,《聖經》全書的前一部分]中神名字的英文音譯,是至高全能慈愛的神。名詞源自《聖經》和合本中的譯法“耶和華”。“耶和華”希伯來語的含義是“自有永有的”。如:以賽亞書42: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 現今,JHWH最常見的漢語譯法是《聖經》(和合本)所採用的耶和華。但仍有些學者使用思高譯本的譯法。

基本信息

不同聖經譯本的出現次數比較

大部分早期聖經抄本和譯本中都多次出現神的名字,單在希伯來原文本已出現差不多7000次。但在現今常用的不同聖經譯本中,神的名字出現次數卻有很大差異。下列是發行量比較大的聖經中文、英文譯本中“耶和華”或“雅威”的出現次數比較:

《聖經(和合本)》——《舊約全書》出現6400次;《新約全書》只1次在啟示錄19:1夾注出現。

《聖經思高譯本》——《舊約》約出現50次。在附錄2第2章(甲1)指出:“天主的名字:最主要的是:‘El.Elohim’中文譯為‘天主/上帝/神’和‘Jahve’中文譯作‘上主’、‘自有者’或‘雅威/耶和華’。‘Elohim’是世人以理智給最高神起的名字;‘Jahve’是人由啟示才認識的天主/上帝/神的名字,是天主/上帝/神自己啟示的名字。‘Elohim’亦可以指其他的神,‘Jahve’則只用以指唯一永生的天主/上帝/神。”

《聖經新譯本》——《舊約》出現約6700多次。

《聖經(呂振中譯本)》——多改意譯“永恆主EverlastingLord”,耶和華少數在《舊約聖經》出現約60多次。

《牧靈聖經》——“雅威”差不多遍及《舊約聖經》。

《聖經新世界譯本》——耶和華見證人翻譯,《希伯來語經卷》出現6973次;《希臘語經卷》出現237次。連同54次使用原文神名字的縮寫形式,出現高達7264次。

《英王欽定版聖經》(英語Jehovah)——整本共出現7次。

《現用英語聖經》——Jehovah遍及《舊約聖經》。

1994年,芮次荊將YHWH之音Yahweh、意(存在成為)並譯作“永為”。

聖經 民數記21:8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桿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桿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可見,耶和華不像耶穌那樣討厭蛇!

列王記下第18章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列王記下18:4他廢去丘壇,毀壞柱像,砍下木偶,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因為到那時以色列人仍向銅蛇燒香。希西家叫銅蛇為銅塊(或作人稱銅蛇為銅像)

​名詞來源

耶和華耶和華

這個名字只有古代猶太祭司在聖殿里讀,公元70年耶路撒冷的猶太聖殿被毀,就不再有人讀這個名字。而直到公元五世紀以前的古希伯來文是沒有元音字母的,於是這個名字的正確讀法就漸漸失傳,後來中世紀的拉比發明了希伯來元音字母(英語:Niqqud)以方便讀音,將Adonai的元音插入到字母YHWH,但這只是一種標誌方便,仍然用Adonai(意思是我的主)來代讀。在希伯來聖經翻譯成《中文和合本聖經》時,便音譯為Jehovah耶和華。

希伯來文《聖經》舊約文獻中不標元音(特別標上"adonai"的元音作為提醒),只寫了4個子音字母,通常稱為"4字神名"--英語的YHWH、法語和德語的JHWH、拉丁語的IHVH。英文版本的《聖經》用大寫的"LORD"來替代尊稱神的聖名。

來源意義

神的名字出現在《出埃及記》34章6~7節: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埃及記》3章14~15節: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

《歷代志上》29章10~13節:所以,大衛在會眾面前稱頌耶和華說:“耶和華我們的父,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直到永永遠遠的!耶和華啊,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你也治理萬物。在你手裡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你。我們的神啊,現在我們稱謝你,讚美你榮耀之名!

《以賽亞書》45章6節: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45章21節: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嗎?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

《申命記》4章15~19節: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麼男像女像,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以賽亞書》9章6~7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以賽亞書》42章5~8節: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他如此說:“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約”),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羅馬書》10章9~13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以賽亞書》53章4~6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約翰一書》2章22~23節: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歌羅西書》1: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約翰福音》4:24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提摩太前書》1: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自有永有

在《出埃及記》3章14節

中,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這裡的“自有永有”需要看原文解釋一下,請注意希伯來文是從右往左讀的。

希伯來文 אהיה ארש אהיה
讀音 Ehyeh Asher Ehyeh
中文 自有永有者 我是
英文 I am who I am

《本森聖經注釋》這樣解釋:這裡面有兩點重要性,第一,他是自己存在(self-existent),他是屬於他自己的存在,不依靠於其他任何事物,而作為自己存在,他必然是自己充分的(self-sufficient),因此是完全充分的(all-sufficient),是一切存在和祝福的不竭源泉。第二,他是永恆和不變的,昔日、今日、到永遠都是一樣,神是一切存在和完美的源泉,萬物是靠他而存在,並在他裡面得以生存、動作、存在。

新約》裡面耶穌有好幾次說到“我是”:我就是生命的糧(約6:35)

,我是世界的光(約8:12),我是好牧人(約10:11),我是羊的門(約10:7),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我是真葡萄樹(約15:1),這裡的“我是”是隱含地引用舊約,提示耶穌是道成肉身的救主身份。

現在是新約時代,神對世人的救贖和恩典籍著世人歸信耶穌基督完成。

相關經文節選

《聖經》詩篇100章(稱謝詩)

1、普天下當向耶和華歡呼!

2、你們當樂意事奉耶和華,當來向他歌唱!

3、你們當曉得耶和華是神。我們是他造的,也是屬他的;我們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場的羊。

4、當稱謝進入他的門,當讚美進入他的院;當感謝他,稱頌他的名。

5、因為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存到永遠,他的信實直到萬代!

《聖經》詩篇117章

1、萬國啊,你們都當讚美耶和華!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他!

2、因為他向我們大施慈愛,耶和華的誠實存到永遠。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聖經》詩篇128章

1、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

2、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

3、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

4、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

5、願耶和華從錫安賜福給你;願你一生一世看見耶路撒冷的好處。

6、願你看見你兒女的兒女。願平安歸於以色列!

《聖經》詩篇96章

1、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華歌唱!

2、要向耶和華歌唱,稱頌他的名,天天傳揚他的救恩。

3、在列邦中述說他的榮耀,在萬民中述說他的奇事。

4、因耶和華為大,當受極大的讚美;他在萬神之上,當受敬畏!

5、外邦的神都屬虛無,惟獨耶和華創造諸天。

6、有尊榮和威嚴在他面前,有能力與華美在他聖所。

7、民中的萬族啊,你們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都歸給耶和華!

8、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拿供物來進入他的院宇。

9、當以聖潔的妝飾(“的”或作“為”)敬拜耶和華。全地要在他面前戰抖。

10、人在列邦中要說:“耶和華作王,世界就堅定,不得動搖;他要按公正審判眾民。”

11、願天歡喜,願地快樂!願海和其中所充滿的澎湃!

12、願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歡樂!那時林中的樹木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歡呼。

13、因為他來了,他來要審判全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

誰是耶穌?

到大約公元前6-4年耶穌出生的時候,猶太人一直在等待著其宗教經典預言的彌賽亞(Messiah)的出現已經達幾個世紀。但是,耶穌自己卻因為這個稱呼所暗含的意義而不願意接受它。他所要建立的王國是精神的,而非政治的,他要把王國建立在人民的心裡。

耶和華耶和華

當耶穌升入天堂後,他的追隨者們一刻也不延誤地宣稱他就是“彌賽亞”——那個將拯救他們的人。這促成了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最終分裂,因為猶太人拒絕這種說法。但早期的基督教徒把這個說法作為他們傳道的中心。他們甚至把“彌賽亞”(Messiah)這個單詞翻譯成希臘文“Christus”(基督),意思是“被上帝塗油的”,並且把這個希臘文單詞作為惟一適用於耶穌的稱號,連定冠詞都省略了。

為什麼他們如此肯定耶穌就是人們長期等待的“彌賽亞”呢?他們和耶穌一起度過的時光使得他們相信就是這樣:他曾經奇蹟般地餵飽了一大群人,他趕走了魔鬼,他原諒了一切罪過並且宣布“耶和華的王國”即將到來。這恰恰是人們期望神聖的“彌賽亞”做的事情。

上帝之子和人之子

耶和華耶和華

早期基督教徒經常稱呼耶穌為“上帝之子”,雖然這個短語只在福音書里偶爾突然冒出來。這個稱呼也強調了耶穌和上帝之間的獨特關係——一種最類似於父親和兒子之間的關係。當耶穌稱呼上帝為“阿爸”(Abba)時,他的弟子們都非常震驚,因為這個詞語表示耶穌和上帝之間的可能具有一種最密切的關係。

然而,從他自身來說,耶穌更喜歡別人叫他“人之子”。他的聽眾非常熟悉這個短語,因為它在猶太教經典中被多次使用。在那裡,這個稱呼通常僅僅指人,但是它也可能指一個具有偉大精神權力的人物,上帝最終會給他一個永恆的王國讓他統治。

如果我們把這些術語放在一起,我們會明白耶穌怎樣看待他自己的,以及其他的人又是怎樣看待耶穌的。作為“彌賽亞”,他降臨世間使人從他們的罪惡中解放出來;作為上帝之子,他享有和上帝的獨特關係;而作為人子,他把自己和所有的人類等同起來。

耶穌問:“你們說我是誰?”西蒙彼得回答說:“你是彌賽亞,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祝福你,西門·巴約拿!”耶穌回答說,“因為這個真理不是別人告訴你的,而是我天國里的父親直接告訴你的。”——《馬太福音》 16:15—17

關於三位一體

關於經世三一和內在三一的兩種教父學上帝觀模式最後被落實在“位格”和“本質”的相關性上。把東西方的上帝觀放在經世三一和內在三一上帝觀的各自進路上考察,使得兩種上帝觀模式不是簡單地歸結為位格和本質何者優先的問題,而是落實到上帝作為自我共契的團體的不同意識,它又關聯著教會在諸種事奉上的不同意識。卡帕多西亞教父從內在三一的進路中,把“一”分析為位格性的“一”,把三位一體的上帝分析為三個“一”的自我關係。這樣,一種希臘性的東西就隱含其中,因為就希臘人的觀念而言,他們把個體看成是有著共同性法則的個體。由此,一種共同體的或者說團契的觀念是天然自然地與個體性的存在共契的。當卡帕多西亞教父以個體的關係或家庭的關係例如保羅彼得雅各的關係來比擬三位格的一體性時,我們看到的是內在性原則被表達為個體的分殊,這反而來又成為經世的超越性。因此,所謂的社會三一,在卡帕多西亞教父的意義上,是與內在三一之分析原理相互契合的。或者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卡帕多西亞教父的社會三一是需要那種希臘式的共同體或統一性原理或城邦或教會共同體的基本精神來了解的。當這種三位一體上帝觀落實到人觀上時,我們就可以完全看出希臘自由主義思想(個體主義)與人作為上帝形像兩者的關係。一方面它表現為個人主義的自由尋求和確立,另一方面,這種自由的尋求又已經具有共同體的形式,也就是說上帝的三位格的自我共契。在東方教父看來,人的位格性即共同體的和諧關係正是上帝的三位格的相互關係的體現。

西方教父包括德爾圖良奧古斯丁的進路則有相當大的不同。西方教父的三一論核心不是本體的問題,即不是substantiae(ousia)和persona(hypostasis)的問題。早在德爾圖良的著作中,這兩個術語就被確定為是不可互換地使用的,作為一的神性和作為三的位格的相對性已經得到了明確的界分。儘管表面上看來,德爾圖良的《駁普拉克勒亞斯》和奧古斯丁的《論三位一體》是以位格和本體/本質為核心概念的,並且兩個概念頻繁地交織於他們的敘述之中。然而,由於它們使用範圍上的確定性,不會導致理解上的視界模糊。這應該說是德爾圖良的傑出貢獻。因此,關於西方教父的上帝觀的研究更多地不是本體問題上的關注,而是人觀問題。這就形成了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如果能夠確立西方教父的三一論在多大程度上依賴於他們的人觀,那么也就會在多大程度上展示其三位一體上帝觀的內涵。有意思的地方還在於西方三一神學在其開創者德爾圖良那裡就顯出不同的旨趣。當德爾圖良以經世原則來平衡由君主制原則所造成的從屬論時,奧利金的三一神學以及整個以後的東方三一神學卻堅持君主制原則,即父的位格與神性統一性的合一問題。因此,西方的經世原則絕不只是三一神學在主題上的轉變問題,而是它始終把人在歷史中的救贖與歷史中的上帝相關的問題。這就進入了西方三一神學的新區域。儘管東方教父也使用“經世”這個術語,奧利金、阿他那修和卡帕多西亞教父都使用過這個術語,但是在他們的神學中,“經世”的用語是在內在三一的基本視野下展開的,這就是說這有些類似於柏拉圖主義的下降之路,先是宇宙論構造,然後才是救贖論演變,由上帝自我共契的位格互動性展示出教會共同體之間的人的互動性,以及人作為上帝的共契自我的自由主義。西方教父的三一神學卻是在“經世”的視野下展開的,這有些類似於柏拉圖主義的上升之路,人作為神的形象所承擔的就不只是關係性的位格,更是實體性的神性存在表象。如果說德爾圖良是從歷史本體中展示了上帝的自我顯示的經世性質,那么奧古斯丁從新柏拉圖主義的角度來詮釋這種經世的歷史就使得它完全地救贖論化了。

基督教上帝觀的東方和西方的不同視野乃是基於三一神學問題的複雜性。然而,不管從哪個傳統而言,內在三一和經世三一都是敞開了上帝的自我共契和神人關係兩個基本的路向:上帝以位格性的關係向度於人類的救贖歷史之中。這也就是巴特所說的,“在全部的三種樣式中,上帝既是在他自身之中又是在與世界和人類之中的獨一上帝。但是這個獨一的上帝是以不同方式在三時間內的上帝,他們是有別的,唯有在這三重差別中他是上帝;他們是有別的,這種差別性,在存在的這些三重樣式中的存在,對於他而言絕對是本質性的;他們是有別的,這種差別性是不可消除的。”14)就此而言,它們又是殊途同歸的。

上帝存在證明

當我們問一個不信神的人,世界是怎么來的,他會說天生的,豈不知此“天”即神。

1、器必有匠,桌子--木匠,房子--瓦匠,任何東西都是被製造的,宇宙--神(造物主)。

2、果必有因,世界因果相承,事物的發展是一個無限的鏈條,甲現象引起乙現象,乙現象又引起丙現象,丙現象又引起丁現象,一個原因產生一個結果,而這個原因又是前一個原因的結果,這個結果又是後一個結果的原因,必有一個無因之果(第一因)--神。

3、運動必有推動,物質是運動的,推動產生運動,第一推動力-- 神。地球繞太陽作圓周運動,除了太陽的引力之外,還必須有一個大小適當並使之沿切線方向運動的橫向推動,牛頓“沒有神力之助,我不知道自然界中,還有什麼力量競能促成這種橫向運動”,這就是有名的牛頓的神臂的第一次推動。

4、現代科學認為宇宙起源於一個點的爆炸,此點不可能是任何物質,只能是神。

5、任何東西都有它的對立面,物質也有非物質--上帝居住的神靈世界。物質(包括反物質)是實物粒子和場構成,宇宙年齡150億年,之前之後如仍是物質,就仍是宇宙了,只能是神靈。

6、生命起源,有非物質的“生命力”存在,生命是上帝創造的。

7、人類起源,進化論只是個假設,達爾文非要東非的猿猴下樹走路,並無理由。人類這個萬物之靈不可能從猴腦誕生智慧,我們是神的形象,我們區分動物的就是神給的靈魂,《聖經》“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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