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少傑

羅少傑

羅少傑,出生於1964年,原任北京市東城區前門街道工委書記,因涉嫌雇兇殺人,2011年9月被警方控制。2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某街道曾任工委書記的羅少傑雇兇殺人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少傑死刑。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羅少傑,北京東城區委前門街道原工作委員會書記(正處級)。1964年出生於河北,16歲時到北京上學,中學畢業後入伍,復員後進入崇文區龍潭街道工作。2002年,成為崇文區城管大隊隊長、書記。2011年國慶節前,羅少傑涉嫌雇兇殺人碎屍。警方經縝密分析和調查,2011年9月26日已被北京警方控制。2 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某街道曾任工委書記的羅少傑雇兇殺人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少傑死刑。

案件始末

城管隊長工作遇紅顏

2002年,38歲的羅少傑成為北京市某區城管大隊隊長兼書記。這一年,該區舊城改造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大片舊城正在拆遷改造。城管大隊有一項工作就是配合拆遷,城管大隊長羅少傑在當時拆遷圈子裡很有名,被坊間稱做“羅哥”、“羅爺”,拆遷公司都願意結交羅少傑這樣的幹部。

當時,跟羅少傑交好的幾個拆遷公司人員中,時年34歲的馬衛華和31歲的葉學軍,都是拆遷公司的部門經理,是羅少傑兩個關係最好的“老弟”。也就是在這時,羅少傑遇到了比他小7歲的陳月(化名)。

時年31歲的拆遷公司美女經理陳月,是羅少傑最好的“小妹”。陳月年過三十仍待字閨中,因為她條件好,並不著急。羅少傑常約陳月單獨吃飯喝酒,兩人漸漸發展成為情人。

陳月覺得,羅少傑與她年齡相仿,仕途上還很有發展,作為結婚對象是個不錯的選擇。羅少傑告訴陳月:“我跟老婆感情不好,要不是她重病在身,我們還有個女兒,早就離婚了。”實際上,羅少傑跟妻子結婚十多年,妻子根本沒任何病,他只是貪圖陳月的美色說幾句謊言而已。

在兩人交往中,陳月也有一種隱憂:每次提到他們的將來,羅少傑總是虛與委蛇,岔開話題。陳月明白自己的處境,要想扶正,不但要搞定羅少傑,還要搞定他的妻子。

2004年的一天,羅少傑匆忙上班把手機丟在家裡,他讓妻子張薇(化名)把來電轉到自己單位的座機上。張薇在操作轉接號碼時,無意中看到了陳月發給羅少傑的曖昧簡訊。那種肉麻的對話,讓猝不及防的張薇崩潰了。

當晚羅少傑回家後,趁女兒沒在家,張薇問:“你實話告訴我,是不是外面有女人了?”

“是。”羅少傑乾脆承認。

“你說怎么辦吧?”張薇問羅少傑:“你是要我們娘倆,還是離婚?”

“我那只是一時糊塗逢場作戲。我保證跟那個女人分手就是了。”羅少傑跟妻子發誓。

她打電話要求羅妻離婚

羅少傑雖然口頭上答應,卻難以從陳月的溫柔鄉抽身。他提醒陳月說:“我老婆知道咱倆的事了,以後咱注意一點,別把風聲鬧大了。”

“鬧大了才好呢,那不正好跟她離婚嘛。”陳月聽了反而興奮起來。

“這事可不能鬧,鬧出事來把我官鬧丟了,咱倆以後喝西北風啊?”羅少傑連忙阻止。

讓羅少傑意想不到的是,陳月很快將電話撥到羅少傑家裡,對張薇說:“大姐,我是羅少傑的女朋友,我們已經同居了,你們離婚吧,他已經不愛你了。”

為避開騷擾,張薇更換了手機號碼,但不久陳月又搞到了她的新號碼。騷擾電話再次打來,而且家裡的門鈴經常莫名其妙地被人按響,出門一看也沒有人。

2005年,在張薇的堅持下,羅少傑舉家搬到了新的住處,家裡終於得到了短暫的平靜。

通過對羅少傑朋友馬衛華的旁敲側擊,陳月知道羅少傑給妻子弄了一套房子,她向羅少傑說:“既然你給她買房,也得給我買!她有的,我也得有。”

無奈之下,羅少傑也答應給陳月買房子,但只帶著她往通州、大興等偏遠地方跑。最後,陳月看中了位於通州區馬駒橋一處小區。羅少傑出錢裝修了房子並陪陳月購買了全套家具之後,才把陳月安撫下來。

等待中她已紅顏漸老

但這種安撫並沒有解開陳月心中的糾結,陳月不但要從羅少傑這裡得到一份“愛情”,還希望得到一份“婚姻”。

2009年,陳月突然發現珠胎暗結,她把這個喜訊告訴羅少傑,沒想到羅少傑卻催促她去做人工流產:“我剛當上街辦工委書記沒幾年,乾好了可能往上走一步,如果這時候生孩子,那就毀掉了我的仕途。”在哭過、鬧過都沒有結果的情況下,陳月只好悄悄去打掉了胎兒。

陳月從31歲認識羅少傑開始,就把全身心投入到羅少傑身上,她就想要一個名分,而這恰恰是羅少傑不能給予的。

但陳月卻陷入愛情不能自拔。每次孤零零從工作單位開車回到自己的家,她需要有個能喘氣能出聲有溫度的活物作為伴侶,小區裡的小貓小狗成了她關注的對象。以往她還對那些把貓狗當兒子的人嗤之以鼻,等她養了一隻小狗之後才發現,狗比人更通人性,更惹人愛憐。

陳月無時無刻都在期望著羅少傑能夠娶她,但羅少傑總有這樣那樣的理由拒絕她。陳月明知道羅少傑是在敷衍她,但此時她已從一個大姑娘變成一個年過不惑的女人,花容失色紅顏老去,離開羅少傑的感情,她無法獨自行走。

在羅少傑面前,陳月是寵物。在貓狗面前,陳月又變成了主人。陳月找到了這種奇妙的感覺。她不但買來一些關於寵物的書,還把自己餵養寵物的感受和方法寫成文章,發表在一些媒體和網站上。時間久了,有的媒體還給她開闢專欄,特約她擔任專欄作家;有的網站還邀請她擔任版主,她還有了不少冬粉。

從朋友處套出“真相”

2011年中秋節前,眼看41歲的生日將要來臨,陳月再也等不下去了,她要羅少傑給一個明確的說法。但羅少傑卻經常不接電話。

9月4日深夜12點,孤枕難眠的陳月給羅少傑發簡訊說:“今天你有本事關機,反正我明天進城,我去你單位找你,你甭回家。好久沒給你鬧了吧?!我想趁我能動抓緊給你促進一下,我給你的耐心太多了!你打算跟張薇裝跟所有人裝到什麼時候?真是不見棺材不落淚,我今天就去區里揭穿你,都別過了!”

9月6日深夜,陳月再次給羅少傑發簡訊:“你整天想著糊弄我,只關心自己的狗屁前途,對我一點不負責任,自己沒那官命還禍害我兒子!這次你還是能拖就拖,我要不跟你玩命你還跟沒事人似的!指不定憋什麼屁呢,你自己慢慢設計吧,我不跟你玩了!傷心了不想活了,我死之前也要了你孩子的命給我兒子陪葬。”

陳月的兩次簡訊都沒有得到羅少傑的正面回應,2011年9月9日,當年跟在羅少傑鞍前馬後的馬衛華突然來找陳月。馬衛華告訴陳月,羅少傑的意思是找一處大房子,準備當做羅少傑和陳月的婚房。此時,馬衛華已經離開拆遷行業,改行當上了北京嚴之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校長,辦起了“一對一”的民辦教育,坐上了寶馬車。

在去看房路上的閒聊中,陳月從馬衛華嘴裡套出了她想要的東西。一是羅少傑妻子張薇根本沒病,更沒得什麼絕症;二是張薇和羅少傑早已搬到了新住處;三是羅少傑不止有兩套房產,還有別的資產。

聽到這些訊息,陳月怒火中燒。付出這么多年感情的這個男人,竟然一直跟自己說謊。陳月逼著馬衛華說出了羅少傑新住處的門牌號。

“羅少傑這個天殺的,他坑了我一輩子!我這就去跟他算賬!”陳月非常生氣。

兩巴掌抽出離婚時間表

2011年9月11日是中秋節,本來羅少傑答應跟陳月一起過節,但陳月等了一天他也沒來。到了深夜,陳月帶著一個朋友和馬衛華來到羅少傑家樓下。陳月給羅少傑發簡訊質問羅少傑:“你就跟我算計吧,騙我這么多年了到昨天還在騙,我都會知道的,早晚跟你算賬!”

得不到羅少傑的回覆,陳月先是讓朋友以羅少傑單位工作人員的名義按響門鈴找羅少傑,接電話的張薇稱羅少傑不在家。接著陳月又按響了羅少傑家的門鈴。張薇不想跟陳月在深夜裡發生爭執,隨即撥打了“110”報警。警察趕到後,勸走了陳月。

連著兩天,羅少傑都沒去見陳月。9月13日晚上,陳月終於等來了羅少傑,兩人一見面就為結婚的事發生了激烈爭吵,氣急之下陳月當著眾人的面動手打了羅少傑兩個嘴巴。最後,陳月與羅少傑定下離婚“時間表”:9月13日晚,羅少傑告訴父母自己與妻子離婚,並與陳月結婚;9月14日,羅少傑與孩子談離婚、結婚的事;9月15日,羅少傑與妻子攤牌。

9月14日中午,陳月催問羅少傑,羅少傑電話中告訴她說:“我跟父母談了離婚的事,被罵了一頓,父母說了,不再管我的事。”

陳月沒想到的是,這兩巴掌最終為自己惹來殺身之禍。

殺人分屍警方速破命案

按照與馬衛華商議好的原定計畫,9月14日下午2時30分到亦莊看房子,陳月駕駛著她的本田轎車來到沃爾瑪超市停車後,坐上了馬衛華的白色寶馬車,然後來到附近一個小區。

馬衛華帶著陳月來到事先租好的五樓一套房內,房門沒鎖,陳月只看了一眼就對這處髒亂的房子很不滿意。陳月正要發作時,她的脖子被馬衛華用力一擰,登時軟了下來。隨後,馬衛華用陳月的絲巾在她脖子上打了個結,然後將陳月屍體挪到臥室的暖氣片旁。

馬衛華匆忙下樓,樓下一個叫葉學軍的人在等著他。這個葉學軍也是羅少傑當年乾拆遷過程中認識的小兄弟,就是他與馬衛華一起出面租了這套房子。

9月15日上午,馬衛華帶著司機朱鵬買了一隻大行李箱,開車返回殺人現場,把陳月屍體裝進箱子,運到崇文門某小區早已租下的房子裡。當晚,馬衛華又叫來做“一對一教育”的朋友張鵬幫忙用電鋸分屍,一部分放進了冰櫃,一部分放進高壓鍋蒸煮。隨後的時間裡,馬衛華等人展開了近10天的毀屍滅跡活動。陳月的肢體一部分被衝進下水道,一部分被拌進便當扔在附近的垃圾桶內。

殺死陳月後的9月17日,羅少傑打電話給陳月的弟弟說陳月外出玩幾天,讓他幫忙到家裡餵狗。幾天后,陳月家人一直聯繫不上陳月,開始產生疑惑。隨後,陳月家人在亦莊的沃爾瑪超市停車場找到陳月的轎車。9月19日,羅少傑反覆詢問陳月的弟弟:“你姐是不是被人綁架了?”陳月的弟弟感到羅少傑有點異樣,隨後報了警。

警方通過調取沃爾瑪超市附近的監控錄像,發現陳月停車後上了一輛白色寶馬車,而這輛寶馬車正是馬衛華的。隨後,馬衛華、葉學軍以及朱鵬、張鵬4人被抓獲,他們很快又將羅少傑供了出來。

警方查明,原來羅少傑早在2009年陳月逼他奉子成婚時,就開始起意殺死陳月。2011年8月,羅少傑就已指令馬衛華殺掉陳月,併到懷柔“山吧”附近踩點,準備以交通事故的假象殺死陳月,羅少傑還安排葉學軍給馬衛華當助手。

中秋節當天,陳月到羅少傑家大鬧,羅少傑最終下決心立即幹掉陳月。他給馬衛華打電話說:“這事不能再等了,今天不行明天必須幹掉陳月。”隨後,羅少傑交給馬衛華4萬元租房子;殺死陳月後,馬衛華提出為處理屍體需要租房,為此羅少傑又給了馬衛華10萬元;兩天后,馬衛華又找理由向羅少傑要了20萬元。

2011年9月26日,警方將羅少傑控制。經訊問,羅少傑承認僱人將陳月殺害。

判處死刑

前天,轟動一時的前門街道工委書記羅少傑雇兇殺情婦碎屍案在法院開庭審理,因被告人家屬以該案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提出申請,法院沒有公開審理此案。檢方建議對羅少傑判處死刑。

雖然此前有訊息稱,警方破案後,曾從羅少傑位於國瑞城的家中搜出大量現金,但是此次檢方指控羅少傑的罪名僅有故意殺人罪,沒有涉及貪污、受賄的經濟犯罪。

記者了解到,檢方指控,羅少傑因為感情問題與被害人熊某發生矛盾,後起意殺死熊某。2011年9月,羅少傑分別找到馬衛華和葉學軍,商議指使殺死熊某,並為此向兩人提供了資金。檢方認為,羅少傑、馬衛華和葉學軍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朱小鵬和張大鵬構成毀滅證據罪。

據了解,此案庭審從上午10點一直到晚上8點。對於指控,5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認罪。

在法庭上,因為殺人手段太過殘忍,檢方建議判處羅少傑死刑。羅少傑對檢方的建議感到很驚訝,竟然當庭反問為什麼。檢方的回答是:手段殘忍,證據確鑿,無可辯駁,決不寬恕。

2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少傑、馬衛華死刑。葉學軍等其他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年到1年6個月有期徒刑。

執行死刑

2014年4月17日訊息:羅少傑、馬衛華於近日被法院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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