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試

清朝時期學子考取功名的由各縣縣官主持的考試。

考試介紹

由各縣縣官主持的考試試期多在二月,要取得出身的童生,向本縣禮房報告,填寫姓名、籍貫、年歲、三代履歷,並取得本縣廩生保結。一般考五場,也有四場或六七場者,各場分別考八股文、試貼詩、經論、律賦等。

補充說明

第一場取錄者即有參加上一級考試即府試的資格。

科舉制度

考試等級考試資格考試地點時間稱號備註
監生
孩童國子監每年1次監生
監生中有皇帝恩準的“恩監”; 因長輩曾為國建功而特準的“蔭監”; 通過捐獻金錢財物而成的“捐監”;監生雖然亦可應鄉試、會試;但一般被認為是“雜流”,就算能考中進士,地位也較為低。
童試縣試府試上過學校 各州縣每年1次若通過,稱為童生
童試的院試童生各州縣每年1次若通過,稱為生員(秀才),第一名稱為:案首。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為稟膳生員,簡稱“稟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為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學生員,簡稱“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鄉試監生或生員各省城每3年1次若通過,稱為舉人(孝廉)。第一名則稱為解元
會試舉人 京城 鄉試第2年 若通過,稱為 貢士(出貢)。第一名則稱為會元
殿試
貢士 京城 會試後(與會試同年) 全部通過,稱為進士。一甲第一名:狀元 (鼎元),一甲第二名:榜眼, 一甲第三名:探花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
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
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註: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三元及第(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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