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騎

緹騎

朝的執金吾可擁有二百個緹騎,因穿著橘紅色衣裝,故稱緹騎,《後漢書·百官志四》載:“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丞一人,比千石。緹騎二百人。”明代錦衣衛一般稱緹騎.

基本信息

釋義

緹騎(緹騎):tí qí

1.穿紅色軍服的騎士。泛稱貴官的隨從衛隊。 漢 執金吾下有緹騎二百人。《後漢書·百官志四》:“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丞一人,比千石。緹騎二百人。” 王先謙 集解引 李祖茂 曰:“《說文》:‘緹,帛丹黃色。’蓋執金吾騎以此帛為服,故名。” 唐 劉禹錫 《送李尚書鎮滑州》詩:“ 黃河 一曲當城下,緹騎千重照路傍。”

2.為逮治犯人的禁衛吏役的通稱。如 明 代錦衣衛校尉, 清 代步軍衙門番役等。 明 張溥 《五人墓碑記》:“緹騎按劍而前。”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草檄》:“ 三山街 ,緹騎狠,驟飛來,似鷹隼。” 柯靈 《<阿英散文選>序》:“例如題為《流離》的一九二七年日記選……樸實無華地記錄了一段不平常的日子:緹騎的追逐,星夜的逃亡。”

職責

錦衣衛下領十七個所,分置官校,有千百戶、總旗、小旗等,死後允許身材魁梧的親子弟代替,如無則從民戶中挑選。校是校尉力士,挑選民間丁壯無惡疾過犯者擔任。他們除了充當皇帝的侍衛儀仗隊外,與東廠一樣,專司偵察,當時稱為“緹騎”,一般都有四五萬人,多時達到十五六萬。這批人臂壯腰圓,一大二粗,橫行街市,犯下無數罪行。名義上,錦衣衛“凡緝事,必行賄受賄有人,現獲有贓,獲贓有地,謂之‘四角全’,而後打入事件,有一不全,不敢行,恐反坐也” .

實質

設立於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全名為“錦衣衛親軍指揮使司”,設有指揮使(正三品,由勛戚大臣擔任)、同知、僉事。錦衣衛是皇帝的私人衛隊,直接受皇帝指揮,不隸屬於五軍都督府。明太祖朱元璋設了十二個親軍衛指揮使司,錦衣衛是其中跟皇帝最緊密,最重要的一個衛。它不但肩負保衛皇帝安全的職責,還要四處進行秘密偵查,必要時直接逮捕。它的下面設有十七個所,分置官校,名目有千戶、百戶、總旗、小旗等,這些官兵不是宦官,明朝軍籍是世襲的,所以這些人世代充當皇帝的打手,被稱為緹騎,朱元璋時人數不過五百,此後最多的時候約六萬人,嘉靖帝曾將一次性裁撤三萬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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