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歷史

瑞士歷史

瑞士聯邦地處中歐南部,是多山的內陸國家,西與法國為鄰,北與聯邦德國接壤,東與列支敦斯登、奧地利交界,南與義大利毗鄰。

瑞士歷史

正文

瑞士聯邦地處中歐南部,是多山的內陸國家,西與法國為鄰,北與聯邦德國接壤,東與列支敦斯登奧地利交界,南與義大利毗鄰。面積 41293平方公里。人口648萬(1986),居民多信奉天主教基督教。官方語言為德語、法語和義大利語。首都伯爾尼
早期歷史 公元前 5~前 4萬年瑞士就有人類居住。公元前 800年~公元初,這裡先後出現過哈爾施塔特文化和拉登文化。公元前 2世紀大部分瑞士領土被克爾特的海爾維第部族占領,公元前58年被羅馬G.J.凱撒的軍隊征服,羅馬帝國的統治達 400年之久。3~7世紀,日耳曼部族阿勒曼尼人侵入瑞士東部和北部,並在此定居,成為以後瑞士的德語區;勃艮第人侵占西部,成為以後瑞士的法語區。萊茵河以北地區仍保持羅馬遺風,成為雷托羅曼語區。後來提契諾州加入瑞士聯邦,成為今日瑞士的義大利語區。774年,瑞士領土全部併入法蘭克王國。11世紀起,汝拉山脈以東的勃艮第地區、阿勒曼尼公國和阿爾卑斯山以南地區均歸神聖羅馬帝國統治。以後瑞士領土被分裂為許多獨立和半獨立伯爵領地、封建領主領地和貴族共和國。策林根、基堡、薩瓦和哈布斯堡四大家族先後在瑞士爭權奪利,最終哈布斯堡家族成為瑞士最大的封建領主。
1291年,瑞士中部三個森林州施維茨、烏里、翁特瓦爾登在哈布斯堡家族衰落之際結為“永久同盟”,簽訂了共同防禦條約,奠定了瑞士作為獨立國家的基礎(見瑞士永久同盟)。14~15世紀,同盟擴大了領土並加強了軍事實力。琉森、蘇黎世、楚格、格拉魯斯、伯爾尼各州先後加入聯盟,1370年簽訂了八州《牧師憲章》,結成聯邦。1481年弗賴堡和索洛圖恩參加同盟,簽訂了《施坦斯協定》。1499年瑞士聯邦拒絕哈布斯堡家族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帝國改革計畫,從而導致士瓦本戰爭,結果瑞士人獲勝,簽訂了《巴塞爾和約》,爭得了實際上的獨立。巴塞爾、沙夫豪森於1501年、阿彭策爾於1513年,先後分別參加同盟,聯邦又增加到13個州,瑞士聯邦尚無常設的中央機構,只定期召開全聯邦議會。
永久中立國 瑞士在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戰爭中恪守中立,有利於國家安定和經濟發展。三十年戰爭結束後,根據1648年簽訂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瑞士被國際上確認為獨立國家。16~17世紀期間,瑞士經濟衰退,農民多次爆發起義,新教各州與天主教各州也爆發內戰。新教在瑞士的勝利,促進了瑞士資本主義的發展。
從18世紀起,瑞士各大城市先後爆發反對城市寡頭政治的起義。1798年春,法國軍隊進入瑞士,占領伯爾尼,瑞士13個州的聯邦瓦解。同年 4月,有22個州參加的海爾維第共和國在法國支持下宣告成立,通過了法國模式的憲法。從此,瑞士成為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但依附於法國。1803年 2月拿破崙·波拿巴廢除了海爾維第共和國,恢復了瑞士聯邦制。拿破崙帝國崩潰後,瑞士聯邦制訂新的聯盟條約,宣布嚴守中立,1815年11月20日維也納會議確認瑞士為永久中立國。此後,瓦萊州、日內瓦州、納沙泰爾州等相繼加入聯邦。定都伯爾尼,瑞士成為一個統一的聯邦制國家。1848年通過的新憲法加強了中央集權制並保證了資本主義的發展。兩次世界大戰中,瑞士均保持中立。1920年2月《倫敦宣言》確認瑞士永久中立。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瑞士未遭入侵,平安渡過了戰爭時期。戰後,政局相對穩定。從1959年起,一直由激進民主黨、基督教民主黨、社會黨和中間民主聯盟四黨聯合執政。
瑞士不是聯合國成員,但參加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關稅及貿易總協定。1950年9月14日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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