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忠

王懷忠

王懷忠(1946年8月1日—2004年2月12日),安徽省亳州市人,前安徽省副省長,1993年3月,王懷忠任阜陽地委副書記、阜陽地區行政公署專員。1995年10月,王懷忠任阜陽地委書記。1996年2月,王懷忠任阜陽市委書記。1999年10月,王懷忠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安徽省九屆人大代表。2001年4月7日,王懷忠被“雙規”。2002年9月28日,王懷忠被依法罷免人大代表職務。2002年9月30日,王懷忠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並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2002年10月14日,王懷忠被逮捕。2003年5月13日,王懷忠受賄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偵查終結後,依法指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審查。因貪污巨款,於2002年9月30日被逮捕,2004年2月12日被執行死刑,終年59歲。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王懷忠,安徽省原副省長,安徽亳州人,1946年3月出生。1964年9月參加工作,1966年2月入黨。歷經幾十年的摸爬滾打,他從村裡的記分員一步步走到了副省長的位置,期間曾經執掌過中國人口最多的地級市———阜陽市,任市委書記。歷史上的亳州曾出了一個善耍權謀的曹操,王懷忠也自稱是當代的“曹操”,阜陽有1300多萬人口,他就狂妄地吹噓:按人口比例,他就是世界第58位“總統”!他還自詡為“澤中蛟龍”,遲早要“終入大海作波濤”。隨著世界觀、價值觀和權力觀的蛻變,王懷忠一步步地走向了腐敗的深淵。2002年9月28日被依法罷免人大代表職務。因涉嫌受賄犯罪,於2002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逮捕,2004年2月12日,被執行死刑。

個人經歷

1946年8月1日生於安徽省亳州市

王懷忠王懷忠受賄

1993年3月,任阜陽地委副書記、阜陽地區行政公署專員

1995年10月,任阜陽地委書記

1996年2月,任阜陽市委書記

1999年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長,安徽省九屆人大代表

2001年4月7日,被“雙規”

2002年9月28日,被依法罷免人大代表職務

2002年9月30日,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並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2002年10月14日,被逮捕。

2003年5月13日,王懷忠受賄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偵查終結後,依法指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審查。

2003年12月10日,此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4年2月12日,王懷忠被執行死刑,終年59歲。

詳細介紹

王懷忠王懷忠在法庭上
王懷忠,系安徽亳州人,1946年出生,1964年參加工作,1966年入黨。1993年起歷任阜陽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阜陽地委書記,阜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9年10月任安徽省副省長;安徽省第九屆人大代表。

2000年11月根據中央紀委領導同志的批示,中紀委第七紀檢監察室開始對民眾反映王懷忠腐敗問題進行初查。2001年4月6日,經中央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中央批准,決定對其立案審查。4月7日,王懷忠被“兩規”。經過一年零九個月大量深入、細緻和艱苦的調查核實工作,基本查實了王懷忠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02年9月30日,王懷忠被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

2003年9月26日,王懷忠被開除黨籍。2003年12月29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王懷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懷忠不服並提出抗訴。2003年1月1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依法裁定駁回王懷忠的抗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月12日王懷忠被執行死刑。至此,王懷忠成為新中國成立後,第三個因嚴重腐敗而被處以極刑的省級以上高官。

貪污事實

自1994年以來,王懷忠在任阜陽市主要領導和安徽省副省長期間,索取、收受賄賂總計517萬餘元人民幣。共追繳王懷忠家庭財產總計人民幣1059.64萬元;首飾162件(套)等物品。王懷忠利用職務之便,為馬某、楊某、倪某等人在貸款、房地產開發、土地批租等方面謀取不法利益,多次索取、收受對方現金總計317萬元。且對其擁有的價值48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尤為惡劣的是,2001年11月,王懷忠為了對抗組織的調查,向私營企業主一次索取200萬元,被冒充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騙子騙去120萬元。

正義戰勝邪惡的勝利之果來之不易,其中不知凝聚著多少辦案人員的辛勞、智慧和汗水。查辦王懷忠一案,再次顯示了中國共產黨從嚴治黨、嚴懲腐敗的決心。

相關罪行

王懷忠王懷忠聽判
經過2年多的艱苦卓絕的努力,特偵組在安徽省委、省紀委及政法機關的大力支持下,基本查清了王懷忠的問題。2002年10月14日,王懷忠被依法逮捕。“拔出蘿蔔帶出泥”,王懷忠案的徹查,帶出了47起腐敗案件,涉案3億多元,查處了包括阜陽市原市長李某、阜陽市原副市長王某等在內的地廳級幹部11人,縣處級幹部12人。

假面具

王懷忠王懷忠在法庭的表情
王懷忠在擔任阜陽行署專員、地委書記、市委書記期間,有一項權力是他始終不能“放棄”的,就是土地出讓的決定權。他打著改革開放和發展經濟的旗號,濫用職權,違反規定拒絕實行招標拍賣,採用批條子、打招呼、簽字批示、以吃飯或主持會議協調等形式,直接干預土地出讓79宗。他“協調決定”的內容主要是,一味迎合開發商的意願,隨意決定出讓土地的用途;不經評估隨意決定地價;以種種理由和藉口,擅自減免土地出讓金和城市建設配套費;變相減免土地出讓金等。阜陽的很多私營開發商都是因為王懷忠的不法支持而在短時間內迅速暴富的。這樣的權錢交易使王懷忠和一些“老闆”的關係密切到不分你我。難怪在王懷忠被調查期間,有人曾揚言“不惜傾家蕩產也要為王懷忠解難”。

王懷忠案中一個重要角色———楊曉明即在此列。1994年9月,時任阜陽飛龍皮革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的楊曉明,因涉嫌偷稅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王懷忠以其阜陽地委副書記、地區行政公署專員的身份“從中協調”,使楊曉明取保候審。為感謝王懷忠的幫助和希望今後得到更多的支持,楊曉明擇機給王懷忠送去6萬元。之後,王懷忠對楊曉明更加另眼相待,當楊提出收購飛龍公司時,王懷忠親自出馬給予“協調”,使楊曉明低價收購了阜陽製革廠和飛龍公司。1997年,在楊曉明的企業行將破產之際,王懷忠仍力排眾議,將阜陽市肉聯廠交由楊託管。據阜陽市一位副市長介紹,當時的肉聯廠尚有淨資產3800萬元,然而10個月後,當楊曉明將此廠歸還給阜陽市時,不僅原有資產流失殆盡,還新增債務2500萬元。這一進一出,阜陽市損失資金數千萬元,而楊曉明在上海深圳的企業卻日見紅火。

王懷忠和原阜陽國貿大廈老闆李洲的關係也是如此。1994年3月,以銀行職員身份下海的李洲提出開發阜陽最繁華的黃金地段,建設國貿大廈,王懷忠為其大開綠燈,不僅土地款分文不收,造成政府土地純收益流失400多萬元,還為其減免城市建設配套費、固定資產投資調節稅等713萬元。國貿大廈建成後,王懷忠更把它當作自己的“寶貝”。國貿大廈因有不法色情活動被查處,王親自打電話給公安局,要求為其“保駕護航”;李提出大門面臨城市幹道,難以聚財,王便要求市城建部門在門前建一個噴泉,使道路不能通暢。正因為如此,當王懷忠“出事後”,李表現出了“哥們義氣”,要錢出錢,要力出力,在其被調查時,還企圖自殺以謝王懷忠。

原阜陽自來水公司經理倪超與王懷忠關係非同一般,倪為自己公司的利益不惜大額給王懷忠送錢,王也給倪超謀取了許多非法利益。1995年,倪超想在西湖風景規劃區征地經營公墓。而按政策規定,只有政府民政部門才可以管理經營公墓。倪超為了達到目的便去找王懷忠,王明知有政策規定,但還是違反規定,多次和有關部門打招呼,要求給予支持。有關單位先後假借民政部門名義為倪辦理了立項、規劃選址和征地手續,共徵用農民集體土地144.49畝,其中占用耕地80畝。公墓建好後,名為民政部門管理經營,實為倪超等個人經營。國家明令個人不準經營公墓,而倪超卻通過經營公墓,迅速牟取暴利。

造孽深重

王懷忠鐵窗里的王懷忠
王懷忠經常說的一句話“數字報大點無關緊要,又不交稅,數字能鼓舞幹勁”。

阜陽市計委在制定“九五”計畫時,曾提出GDP要增長13%的目標。但時任市委書記的王懷忠覺得這個數字“太低”,“不符合政治需要”,計委無奈調到15%,但仍達不到王的期望,計委只好第三次調整,即從15%提到18%,然而,再次遭到王的否決。最後,在和計委“討價還價”之後,王懷忠作了一些讓步,在會議上把阜陽“九五”期間經濟平均增長目標定為22%,而不是他理想中的28%。為了達到“目標”,王懷忠對上述指標逐級分解,層層加碼。各級政府為達到這個目標,採取財稅“空轉”的辦法,虛構納稅人,於是在蒙城縣出現了以“秦始皇、葉爾欽、柯林頓”等死人和外國人名字交稅的鬧劇。

王懷忠為了出“政績”,大肆搞工程上項目,經常是“只見奠基,不見竣工;只見剪彩,不見效益,只見投入,不見產出;只見投資,不見收效”,被民間稱為“三拍(拍腦袋創意、拍胸脯決策、拍屁股走人)幹部”。

一個“國際性”的大機場,一個多星期才有一架飛機起落,平常只有鳥兒在飛;

一個號稱“世界上最大”的動物園,只有兩隻小老虎生活在那裡;

王懷忠的政績工程———“大機場”,共耗資3.2億元,工程開工時,阜陽的工人、教師、農民每人被攤派了數百元的機場建設費。為了興建這個機場,王懷忠不知透支了阜陽多少財力。1994年王懷忠決定要建“世界上最大的動物園”,養老虎鱷魚,在折騰了3年之後,這個動物園也只有兩隻小老虎。

王懷忠在阜陽搞的“形象工程”中,大電廠在其任內花掉的6000萬元資金,成了誰也理不清的“爛賬”;所謂“200萬頭黃牛產業化工程”,實際存欄量也就幾十萬頭,而一批“老闆”則財運亨通。

王懷忠還嚴重違反規定,擅自簽批並支持、縱容有關部門變相吸收錄用幹部達12602人,造成阜陽市幹部人口嚴重失控、人員超編、後果嚴重,截至1999年,阜陽市市直機關超編46.5%,事業單位超編27.8%,王懷忠任阜陽市委書記期間,阜陽市委市政府正副秘書長最多時配23人。他違背黨的幹部路線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濫用職權,獨斷專行,任人唯親,賣官鬻爵。甚至把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書記和組織部長找來,當場口述幹部任命名單,並安排作為組織部意見提交書記辦公會。1998年12月,王懷忠一次提出了75名幹部任命意見,讓組織部長作為組織部的意見向書記辦公會匯報,對有不同意見或考察明顯不合格的幹部,仍強行安排。阜陽市原來兩個幹部因和王懷忠個人關係密切,王一手安排他們任副市長,後來兩人均因受賄被立案查處。

相關教訓

王懷忠審判法庭現場
王懷忠的所作所為,嚴重傷害了阜陽民眾的心,損害了黨在民眾中的威信,法院依法判處其死刑,他是罪有應得。當王懷忠被立案審查的訊息傳出後,阜陽市的民眾自發上街燃放鞭炮以示慶賀,足以說明反腐敗是民心民意之所向。

通過查處王懷忠案件,堅決懲處了王懷忠等腐敗分子,起到了懲治腐敗、震懾犯罪、鼓舞人心、教育幹部的作用。反腐敗也促進了經濟發展。2003年,阜陽在遭受了嚴重洪澇災害的情況下,經濟仍然取得長足進步。

王懷忠由一名高級領導幹部,淪落為違法犯罪分子,有著深刻的教訓。阜陽人都知道,王懷忠父母早喪,是一個孤兒,是貧苦的鄉親們把他拉扯大,是共產黨把他培養成人,並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他理應為官清廉、奮發敬業,以報答養育他的父老鄉親和培養他的黨組織。但是,王懷忠卻反其道而行之,背棄了黨的教導、鄉親們的囑託,辜負了阜陽人民的期。他在被審查階段,曾經講過這樣一段話:“隨著職務的升遷,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個人主義思想膨脹到極致,與黨組織離心離德,我行我素;作風上獨斷專行,排斥異己,搞宗派主義、小團體;經濟上行賄受賄,尤其是利用手中的職權接受賄賂達到驚人的程度,生活上追求吃喝享樂,由一名黨員蛻變為嚴重的腐敗分子。”這倒是幾句真心話。剖析王懷忠的犯罪軌跡,不難看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思想扭曲,意志蛻化,不能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以致背離了黨的根本宗旨。

歷史評價

地處黃淮海平原南端的安徽省阜陽市,是一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的土地。在這裡,曾經湧現出老子、莊子、管仲等名人。歷史發展到今天,阜陽人民卻因為此地出了個巨貪王懷忠而倍感羞憤!

王懷忠狂妄自大,自認為是“澤中蛟龍”,遲早要“終入大海作波濤”,實則是集各種惡習於一身的巨貪,被當地人稱為“王壞種”,並廣為流傳著這樣的預言:“只要反腐不放鬆,定能抓住王懷忠”。

自認為分管過政法,懂法律的王懷忠,在得知黨組織在調查他的問題時,居然威脅那些給他行賄的人說:“反腐敗抓源頭就是抓你們這些行賄的人”,“我就是被關進十年也不會講一個字,你們講了我也不承認。”妄圖構建牢不可破的“同盟軍”,以此來對抗組織的調查,並籌資200多萬元送到北京,想“花錢免災”,妄想藉此“擺平”中央有關部門。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儘管王懷忠機關算盡,但最終難逃正義法網。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指出:“必須繼續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要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對王懷忠案的徹查與審判,再次顯示了我們黨從嚴治黨,嚴懲腐敗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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