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運動制

運動制的核心就是“運動”的政治綱領,通常被稱為“十大綱領”,由穆塞韋尼制定,1984年7月頒布。 1995年9月,烏制憲議會通過新憲法,規定“運動制”延續到2000年,每五年舉行1次全民公決,由全體人民就繼續實行“運動制”還是改行多黨製作出選擇。 2005年7月烏舉行全民公決,92.5%的民眾贊成開放黨禁,決定棄“運動制”改行多黨制,烏至此進入多黨制國家行列。

烏干達運動制(Uganda Movement System)


概述:

烏干達共和國是位於非洲東部、地跨赤道的內陸國,國土面積24.1萬平方公里,人口約2960萬(2008年)。該國實行的獨特的“運動制”是非洲國家探索符合本國發展道路的政治體制的一種嘗試。
運動制的產生:
烏干達歷史上曾受德國和英國的殖民統治,直到1962年10月9日才宣布獨立。烏獨立後,由於部族矛盾深刻,政權更迭頻繁。1981年6月,穆塞韋尼創建反政府組織“全國抵抗運動”(1995年後更名為烏干達全國運動,2003年改為全國抵抗運動組織,以下簡稱“運動”),其軍事組織為“全國抵抗軍”,政治組織為“全國抵抗運動委員會”,下設各級基層委員會。1986年1月25日,全國抵抗軍攻占首都,推翻奧凱洛軍政權,29日,穆塞韋尼就任總統。“運動”奪取全國政權後,取消全國各級政府機構,全國抵委會代行議會職能,各級抵委會取代各級地方行政機構,黨政合一的“運動制”在全國確立,雖允許政黨存在但其活動受到限制。

運動制的核心:

運動制的核心就是“運動”的政治綱領,通常被稱為“十大綱領”,由穆塞韋尼制定,1984年7月頒布。其宗旨是: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恢復和保障人身及合法財產的安全;加強民族團結和消除一切形式的宗派主義;捍衛和鞏固民族獨立;建立一個獨立、一體化、能自我生存的國民經濟;恢復和改善社會公益設施,重建被戰爭破壞的地區;消除腐敗和濫用職權;安置無家可歸者和改善人民生活;與其它非洲國家攜手合作,捍衛非洲人民的民主權利和建立混合經濟體制。1999年4月,“運動”全國執委會在原有“十大綱領”基礎上補充了環境保護、就業、扶貧等綱要,使之擴充為“十五大綱領”。

運動制的發展:

1995年9月,烏制憲議會通過新憲法,規定“運動制”延續到2000年,每五年舉行1次全民公決,由全體人民就繼續實行“運動制”還是改行多黨製作出選擇。1996年6月,烏選舉產生國民議會,取代全國抵委會的議會職能。2000年6月烏舉行全民公決,決定保留“運動制”。2005年7月烏舉行全民公決,92.5%的民眾贊成開放黨禁,決定棄“運動制”改行多黨制,烏至此進入多黨制國家行列。至此,在烏實行近20年的“運動制”宣告退出歷史舞台,“運動”遂轉變為政黨。

運動制的影響:

運動制是非洲人民在爭取民族獨立歷史進程中,探尋國家發展道路的一種有益嘗試,烏干達在實行“運動制”的20餘年時間裡,保持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的發展,表明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時期內符合了烏干達的國家實際發展需要。但進入21世紀,長期執政的穆塞韋尼總統及“運動”面臨更加複雜的執政局面和政治環境,最終導致運動制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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