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第一審法院

澳門第一審法院,【court of first instance of Macao】澳門的審判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1999年設立。

主要職責

負責澳門地區第一審各類案件的審理,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分為初級法院、行政法院。初級法院還包括民事法庭、刑事起訴法庭、輕微民事案件法庭、刑事法庭、勞動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設多名法官,均由澳門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命,其院長由行政長官從該等法院屬本地編制的法官中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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