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財政局

市政府辦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市政府組成部門

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漳州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科學技術局
漳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監察局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財政局
漳州市公務員局
漳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漳州市國土資源局
漳州市建設局
漳州市交通局
漳州市水利局
漳州市農業局
漳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漳州市林業局
漳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
漳州市文化與出版局
漳州市衛生局
漳州市體育局
漳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漳州市審計局
漳州市統計局
漳州市環境保護局
漳州市旅遊局
漳州市糧食局
漳州市城管執法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漳州市城鄉規劃局

市政府工作部門

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編制辦公室

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漳州市地震局
漳州市檔案局
漳州市供銷合作社

市政府部門管理單位

漳州市信訪局
漳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市政府特設機構

漳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

漳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

歷史沿革

1949年9月(正式公布時間為10月),設立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漳州,下轄龍溪海澄漳浦雲霄詔安東山長泰南靖平和華安等10個縣。
1950年4月,改稱漳州行政督察專員公署;9月,改稱龍溪區專員公署。11月(正式公布時間為1951年6月),設立漳州市(縣級市)。
1955年3月,龍溪區專員公署改稱龍溪專員公署。1960年2月(國務院8月批准),龍溪海澄兩縣合併成立龍海縣。1967年4月,龍溪專署下轄漳州市和龍海、雲霄、漳浦、詔安、長泰、東山、南靖、平和、華安等9個縣。
1968年5月,成立龍溪專區革命委員會。1971年1月,龍溪專區革命委員會改稱龍溪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年3月,撤銷龍溪地區革命委員會,改設為龍溪地區行政公署。
1985年6月(國務院5月批准),撤銷龍溪地區行政公署,縣級漳州市升為地級市;7月,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直屬福建省人民政府領導,並將原漳州市的行政區域改設為薌城區
至1990年12月底,漳州市人民政府下轄龍海、長泰、東山、南靖、平和、華安、漳浦、詔安、雲霄等9個縣和薌城區。

市政府領導

市長吳洪芹
領導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編制、人事、監察、財政、審計、國資工作。
常務副市長陳漢夫
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市長外出時,主持市政府工作。
協助分管編制、人事、發展改革、統計、物價、糧食、財政、國資、監察、審計、金融、重點項目、企業上市、應急管理、機關效能建設、依法行政、信息化、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績效評估、古雷開發區、南太武濱海新區、央企對接等工作。
分管部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人民政府機構編制辦公室、市公務員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含市物價局、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市統計局、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地方志編篡委員會、市金融和上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古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聯繫單位: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市委老幹部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國家統計局漳州調查隊、人行漳州中心支行、銀監局漳州分局,各金融、保險、證券機構。
副市長黃浦江
協助分管農村、農業、計生、民族宗教、供銷、紅十字、支前雙擁、對口支援、山海協作等工作,負責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部門:市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市供銷合作社、市紅十字會、市支前雙擁工作辦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聯繫單位:市氣象局、市計畫生育協會、市農民體育協會、駐漳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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