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住證

深圳市居住證

為保障居民合法權益,完善居住服務,加強人口管理,促進人口信息化建設,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環境、資源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深圳市實際,2008年8月1日起深圳市居住證制度正式開始實施,深圳全面推廣居住證。

基本信息

深圳市居住證辦證須知(暫行)

一、申辦對象

(一)在深圳市內居住30日以上、已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應當申辦居住證
(二)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人員以及居住未滿30日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可以申辦居住證。
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不適用《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

二·申辦資料

深圳居住證補辦需要的資料如下:
1、只需要身份證號碼和姓名

三、申辦條件

居住證分為《深圳市居住證》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一)已滿16周歲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1、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家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2、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
3、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條件;
4、在深圳市創業並具備相應的技術或者資金條件或者在深圳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
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已滿60周歲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和在深圳全日制辦學機構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戶籍學生申辦居住證的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不符合前二款規定條件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發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四、申辦材料

(一)申辦《深圳市居住證》
1、按規定填寫《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數碼照相回執。申請人到開通網上認證的照相館拍攝數碼照相併取得照相回執。
4、按規定提交以下檔案資料之一:
(1)以從業提出申請的,由用人單位登錄深圳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網上提交電子數據後,持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辦證人員名單集中申辦。
(2)以擁有物業提出申請的,提交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或者其他產權證明資料原件及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辦居住證時還需提供戶口本和《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請居住證的人員,提交市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4)以創業或者文化藝術創作提出申請的,提交市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項目確認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5)以學習提出申請的,由全日制辦學機構登錄深圳市居住證網上申辦系統,網上提交電子數據後,持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辦證人員名單集中申辦;
個人以學習提出申請的,提交全日制辦學機構出具的學習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申請人為20—49周歲已婚育齡婦女的,應提供現居住地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近3個月有效的《廣東省流動人口避孕節育報告單》,其中離異、喪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實施絕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屬“免查對象”內容的《廣東省流動人口避孕節育報告單》。
6、市政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二)申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1、按規定填寫《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數相回執。申請人到有開通網上認證的照相館拍攝數碼照相併取得照相回執。

四、申辦流程

(一)個人申辦流程
申請人到現居住地居住證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並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相關申請材料,經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繳費、取得辦證回執、在預約日期或之後憑回執領取居住證。
個人以從業提出申請的,仍需用人單位提交電子數據,未提交電子數據的,發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二)用人單位集中申辦流程
1、用人單位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工商註冊號到所轄地的勞動保障事務所業務視窗或公安機關的居住證受理點進行網上立戶,領取系統用戶名和密碼,同時領取或從居住證網站下載《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空白表)。
2、分發表格,指導員工如實填寫,並要求員工在表格背面貼上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數碼照相回執,申請人為20—49周歲已婚育齡婦女的,還需貼上計生報告單。收回《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並校對相關信息後在相片處加蓋騎縫公章。
在深圳市轄區內就業但居住在深圳市轄區以外的員工,用人單位可以為其申辦深圳市居住證。該員工的居住地址及編碼,採用該員工在深圳市的辦公地址及編碼。
3、用人單位工作人員登錄深圳市居住證/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按要求如實錄入申請人信息。
4、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在系統的居住證辦理模組中通過系統提供的查詢功能列出要申報居住證的人員並提交,同時列印辦證清單。
5、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到所轄地居住證受理點遞交清單及申請表格等相關資料,統一繳納辦證費用。受理點受理後列印辦證回執。
6、用人單位按預約日期或之後憑回執到原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三)全日制辦學機構集中申辦流程
1、全日制辦學機構經辦人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到所轄地受理點填表開戶,領取深圳市居住證網上申辦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全日制辦學機構的就業人員按用人單位集中申辦方式辦理)。
2、到所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或從居住證網站下載《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空白表),分發並指導學生按要求填表,同時在表格背面貼上相關材料(不能獨立完成填表的學生可由家長或老師代填,代填人須在監護人或被委託人處簽名),收回《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
3、登錄深圳市居住證網上申辦系統,錄入信息並提交電子數據,列印辦證人員名單。
4、到所在地居住證受理點,遞交《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及辦證人員名單,按辦證人數統一繳費,取得辦證回執,按預約日期憑回執領取居住證。
(四)遺失補辦、損壞換證流程
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信息申請表》、申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經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繳費、取得辦證回執、按預約日期憑回執領取居住證。
(五)居住證信息變更流程
1、類型轉換流程

取得《深圳市居住證》後,持證人有《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居住證》將自動轉換為《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深圳市臨時居住證》申請轉換為《深圳市居住證》,需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信息申請表》、遞交相關材料,經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後,符合《深圳市居住證》申請條件的,轉換為《深圳市居住證》,其中以從業申請轉換的,只需用人單位登錄深圳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網上申報勞動就業信息,《深圳市臨時居住證》自動轉換為《深圳市居住證》,無須到受理點申請。
2、居住證延期流程
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信息申請表》、遞交相關材料,經受理點工作人員審核材料。

3、居住地址變更流程
到現居住地出租屋綜管站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更改信息申請表》、出租屋管理員核對現居住信息後,錄入資料進行相應變更。
4、主項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址、身份證號碼、圖像)變更流程
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信息申請表》、遞交相關材料,按居住證換領流程和要求辦理。
5、非主項信息變更流程
到現居住地受理點填寫《深圳市居住證補辦/換領/變更更正信息申請表》、遞交相關材料,經受理點工作人員核對相關資料後直接變更。

六、辦結時限

申辦、補辦、換領居住證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類型轉換 5個工作日內辦結,居住證延期、居住證非主項信息變更當場辦結。

七、收費標準

申辦、補辦、換領居住證收費20元(其中初次申領居住證的工本費,從2010年4月15日起由政府承擔),居住證延期、居住證類型轉換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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