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國旗

汶萊國旗

汶萊國旗為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1,由黃、白、黑、紅四色組成。黃色的旗地上橫斜著黑、白寬條,中央繪有紅色的國徽。旗幟上的黃色代表蘇丹至高無上。後來為了紀念兩位有功的親王,蘇丹決定在國旗上加了黑、白兩條斜條。1984年1月1日,汶萊宣布完全獨立,國旗沿用至今。

基本信息

簡介

圖案

國旗變體
汶萊國旗以黃色為背景,加上一個黑色以及白色的平行四邊形,在兩個平行四邊形的上有一個國徽,國徽中有一支小旗、一個華蓋、一雙手、一棵棕櫚樹、一對翼、一個紅色的上弦月和一句阿拉伯語標語“在神的指引下永遠服務”,兩者都顯示出汶萊主要的宗教信仰為回教。

黃色是該國傳統的顏色;黑色和白色的平行四邊形是為了紀念汶萊歷史上兩位維塞爾(即大臣,原有四個維塞爾,但是其中兩個維塞爾在啟用國旗前去世)共政的事;小旗與華蓋是王權的標誌;一對紅色翼守護著國家的正義、寧靜、繁榮以及和平;上弦月的左右方有一雙手,象徵了政府提升人民生活繁榮的保證;而於新月下方的卷紋上則為“汶萊達魯薩蘭國”的字樣。

性質

陸上:民用旗、政府旗

海上:民用旗

歷史沿革

1906年前國旗1906年前國旗
汶萊於1888年成為了當時海上霸主英國保護國。在1906年之前,其國旗只是由純黃色所組成,及後加上了黑白兩色的平行四邊形。

而現時的國旗是於1959年9月形成,在旗的中央加上了國徽。1984年元旦,汶萊正式脫離了英國的統治,獨立後沿用了該面旗幟。

國徽

國徽國徽
汶萊的國徽呈紅色,一彎新月環抱著一根棕櫚樹幹,雙翼之上為一頂華蓋和一面旗幟,象徵汶萊信奉伊斯蘭教和蘇丹至高無上。在新月中央用馬來文寫著“永遠在真主指導下,萬事如意。”中心圖案兩側兩隻手臂表示人民向真主祈求,人民對蘇丹政府的擁護國徽底部的飾帶上寫著“和平之城--汶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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