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

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

比荷盧經濟聯盟 (Union Economique Benelux) 是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三國建立的經濟集團。總部設在布魯塞爾。1944年9月5日,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流亡政府在倫敦簽署比荷盧關稅聯盟協定。1946年,三國決定將關稅聯盟逐步擴大成為經濟聯盟。1958年2月3日,在海牙正式簽署《比荷盧經濟聯盟條約》,1960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為期50年,期滿後可順延10年。宗旨是發展3國關係,協調3國之間的財經和社會事務政策,加強與大國的競爭地位。

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

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

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是由3個相鄰的君主立憲西歐國家: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組成的經濟聯盟。原名Benelux是一混成詞,由三國的名稱首2至3個字母所組成。覆蓋面積74,102平方公里,人口約2710萬。

關稅同盟

1944年,二戰將近尾聲,三國的流亡政府倫敦簽署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協定,並於二戰後的1947年正式生效。1960年,比荷盧經濟聯盟取代了關稅同盟。其實,早在1921年,比盧兩國已組成比盧經濟聯盟(現時仍存在),是為三國經濟聯盟的前身。

作用及成員

比荷盧三國關稅同盟之組成,促進了歐洲聯盟的成立。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1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及1957年的歐洲經濟共同體,比荷盧三國均為成員,其餘成員為西德法國義大利。根據羅馬條約第306條:“若條約未能達致比盧或比荷盧地區聯盟存在和完成的目標,則此等目標不應受條約所妨礙。”此條文在歐盟憲法中原封不動。
1955年,比荷盧議會(原稱“跨國會諮詢議會”)成立。此跨國會的議事組織的成員中,21名來自荷蘭國會、21名來自比利時國家和地方議會、7名來自盧森堡國會。

經濟聯盟

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的條約(Benelux Economische Unie/Union Économique Benelux)於1958年簽署,並於1960年生效,旨在促進人員、資金服務及貨品在三國間自由流動。聯盟的秘書處位於布魯塞爾。部長議會負責統一三國的法律,但相關法律只適用於聯盟的層面,不適用於本國國內。三國亦簽署了大量條約,牽涉到各項事務。

歷史

1965年,成立比荷盧法院的條約簽署,並於1975年生效。法院的法官來自三國的最高法院,確保統一執行聯盟的法律條文。此法院位於布魯塞爾。
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合作較為活躍。三國成立了比荷盧商標辦事處和比荷盧設計辦事處,均位於海牙。2005年,三國簽署了成立比荷盧智慧財產權組織,並於2006年9月1日 取代了上述兩個辦事處。
成立聯盟的條約將在2010年期滿。新的法律框架預料會取代舊的條約,以反映自1950年代以來,三國國內及歐洲地區的轉變。

背景相關

荷蘭語法語是比荷盧三國經濟聯盟及其組織的官方語言。在2720萬的人口中,有83%(2250萬人)說荷蘭語,17%(470萬人)說法語。雖然德語不是官方語言,但比利時和盧森堡本身均視德語為其官方語言之一。其中比利時的德語文化區位於比利時東部,首府為奧伊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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