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強險

機動車交強險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根據公安部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自2012年3月1日起,逐步實行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繫浮動制度,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10%至15%之間,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20%至30%之間,累計上浮的費率不得超過60%。

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 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約定對每次事故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有責任時:

(一)死亡傷殘 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

(一)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責任免除

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事項

(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並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複印件。

攜帶型交強險標誌攜帶型交強險標誌

(2)簽訂交強險契約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誌。

(4)在保險契約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批改手續。

(5)交強險契約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並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並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司機酒駕 交強險費率上浮

根據公安部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自2012年3月1日起,逐步實行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繫浮動制度,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10%至15%之間,醉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的交強險費率控制在20%至30%之間,累計上浮的費率不得超過60%。浮動費率的具體標準由各省(區、市)保監局和省級公安機關在充分測算和論證的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確定。

車險費率

交強險 的基礎費率共分42種,家庭自用車、非營業客車、營業客車、非營業貨車、營業貨車、特種車、機車和拖拉機等八大類42小類車型保險費率各不相同。但對同一車型,全國執行統一價格。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基礎費率表(2008版) (與2006版對比,後面斜體字的為2006版費率)

車輛大類 序號 車輛明細分類保費(元)調整前保費

一、家庭自用車1家庭自用汽車6座以下9501,050

2家庭自用汽車6座及以上1,1001,100

二、非營業客車3企業非營業汽車6座以下1,0001,000

4企業非營業汽車6-10座1,1301,100

5企業非營業汽車10-20座1,2201,300

6企業非營業汽車20座以上1,2701,580

7機關非營業汽車6座以下950950

8機關非營業汽車6-10座1,0701,070

9機關非營業汽車10-20座1,1401,140

10機關非營業汽車20座以上1,3201,320

三、營業客車11 營業出租租賃6座以下1,8001,800

12 營業出租租賃6-10座2,3602,360

13 營業出租租賃10-20座2,4002,580

14 營業出租租賃20-36座2,5603,730

15 營業出租租賃36座以上3,5303,880

16 營業城市公交6-10座2,2502,250

17 營業城市公交10-20座2,5202,520

18 營業城市公交20-36座3,0203,270

19 營業城市公交36座以上3,1404,250

20 營業公路客運6-10座2,3502,350

21 營業公路客運10-20座2,6202,620

22 營業公路客運20-36座3,4203,420

23 營業公路客運36座以上4,6904,690

四、非營業貨車24 非營業貨車2噸以下1,2001,200

25 非營業貨車2-5噸1,4701,630

26 非營業貨車5-10噸1,6501,750

27 非營業貨車10噸以上2,2202,220

五、營業貨車28 營業貨車2噸以下1,8501,850

29 營業貨車2-5噸3,0703,070

30 營業貨車5-10噸3,4503,450

31 營業貨車10噸以上4,4804,480

六、特種車32 特種車一3,7106,040

33 特種車二2,4302,430

34 特種車三1,0801,320

35 特種車四3,9805,660

七、機車36 機車50CC及以下80120

37 機車50CC-250CC(含)120180

38 機車250CC以上及側三輪400400

八、拖拉機39 拖拉機 按保監產險53號檔案實行地區差別費率 待定

1、座位和噸位的分類都按照“含起點不含終點”的原則來解釋。

2、特種車一:油罐車、汽罐車、液罐車; 特種車二:專用淨水車、特種車一以外的罐式貨車,及用於清障、清掃、清潔、起重、裝卸、升降、攪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溫等各種專用機動車; 特種車三:裝有固定專用儀器設備從事專業工作的監測、 消防、運鈔、 醫療、電視轉播等的各種專用機動車; 特種車四:貨櫃拖頭。

3、掛車根據實際的使用性質並按照對應噸位貨車的30%計算。

4、 低速載貨汽車參照運輸型拖拉機14.7kw以上的費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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