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論

《續六經》之一的《樂論》,表述了文中子的音樂思想理論,《樂論》雖已失傳,但從其他典籍可以考知其梗概。文中子看到了音樂在整個社會進程中的作用,它不僅能體現王道,而且是時代的體溫計,他的樂理理論其實是秉承了孔子的樂理思想。在經過從漢到隋之前儒學的衰落之後,文中子的樂理思想也是他重振儒學的有機成分。

樂論簡介

《荀子》篇名。

戰國旬況為駁墨翟《非樂》而作。

人為音樂是“人情之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強調音樂的作用“可以善民心”,“移風俗”,使“行列得正”,“進退得齊”。認為中平,肅莊得音樂能導致“民和”,“民齊”,達到“兵勁城固,敵人不敢嬰也”;妖冶得音樂會導致人民得戰爭。

但他排斥民間俗樂“鄭衛之音”,錯誤的認為民間音樂都是“妖冶”之樂,這同他創作《成相》的藝術實踐使矛盾的!

樂論原文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儘是矣。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而墨子非之,奈何!故樂在宗廟之中,群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執其乾戚,習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而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出所以征誅也,入所以揖讓也。征誅揖讓,其義一也。出所以征誅,則莫不聽從;入所以揖讓,則莫不從服。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且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先王喜怒皆得其齊焉。是故喜而天下和之,怒而暴亂畏之,先王之道,禮樂正其盛者也,而墨子非之。故曰:墨子之於道也,猶瞽之於白黑也,猶聾之於清濁也,猶欲之楚而北求之也。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為之文。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民和齊則兵勁城固,敵國不敢嬰也。如是,則百姓莫不安其處,樂其鄉,以至足其上矣。然後名聲於是白,光輝於是大,四海之民莫不願得以為師。是王者之始也。樂姚冶以險,則民流僈鄙賤矣。流則亂,鄙賤則爭。亂爭則兵弱城犯,敵國危之。如是,則百姓不安其處,不樂其鄉,不足其上矣。故禮樂廢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貴禮樂而賤邪音。其在序官也,曰:“修憲命,審誅賞,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太師之事也。”墨子曰:“樂者,聖王之所非也,而儒者為之,過也。”君子以為不然。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夫民有好惡之情而無喜怒之應則亂。先王惡其亂也,故修其行,正其樂,而天下順焉。故齊衰之服,哭泣之聲,使人之心悲;帶甲嬰,歌於行伍,使人之心傷;姚冶之容,鄭、衛之音,使人之心淫;紳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莊。故君子耳不聽淫聲,目不視女色,口不出惡言。此三者,君子慎之。

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應,善惡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

君子以鐘鼓道志,以琴瑟樂心。動以乾戚,飾以羽旄,從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鏇有似於四時。故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樂行而民鄉方矣。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而墨子非之。且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契約,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窮本極變,樂之情也;著誠去偽,禮之經也。墨子非之,幾遇刑也。明王已沒,莫之正也。愚者學之,危其身也。君子明樂,乃其德也。亂世惡善,不此聽也,於乎哀哉!不得成也。弟子勉學,無所營也。

聲樂之象:鼓大麗,鍾統實,磬廉制,竽、笙、簫和,筦籥發猛,塤箎翁博,瑟易良,琴婦好,歌清盡,舞意天道兼。鼓,其樂之君邪!故鼓似天,鍾似地,磬似水,竽笙簫和、筦籥似星辰日月,鞉、柷、拊、、椌、楬似萬物。曷以知舞之意?曰:目不自見,耳不自聞也,然而治俯仰詘信進退遲速莫不廉制,盡筋骨之力以要鐘鼓俯會之節,而靡有悖逆者,眾積意乎!

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主人親速賓及介而眾賓皆從之;至於門外,主人拜賓及介,而眾賓皆入,貴賤之義別矣。三揖至於階,三讓以賓升,拜至獻酬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至於眾賓,升受,坐祭,立飲,不酢而降。隆殺之義辨矣。工入升歌三終,主人獻之;笙入三終,主人獻之;間歌三終,合樂三終,工告樂備,遂出。二人揚觶,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少長以齒,終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也,隆、說屨、升坐,修爵無數。飲酒之節,朝不廢朝,莫不廢夕。賓出,主人拜送,節文終遂。焉知其能安燕而不亂也。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此五行者,是足以正身安國矣。彼國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亂世之徵,其服組,其容婦,其俗淫,其志利,其行雜,其聲樂險,其文章匿而采,其養生無度,其送死瘠墨,賤禮義而貴勇力,貧則為盜,富則為賊。治世反是也。

大意

本篇是對音樂及其有關問題的論述。荀子認為,音樂在教化中有巨大的作用,“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所以先王制《雅》、《頌》以“感動其善心”。而那些淫聲、奸聲的壞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它們都是亂世的徵兆。荀子還指出音樂與禮發揮功用的形式是不同的,音樂能使人溝通,禮則使人有區別。

樂論解析

《樂記》是《禮記》中的一篇,是言樂之義理的。《正義》云:“鄭《目錄》云:‘名曰《樂記》者,以其記樂之義。此於《別錄》屬《樂記》。’……按《漢書·藝文志》云:‘黃帝以下至三代,各有當代之樂名。周衰禮壞,其樂尤微,又為鄭衛所亂,故無遺法。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為樂官,頗能記其鏗鏘鼓舞而已,不能言其義理。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博古,與諸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云樂事者,以作《樂記》。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樂》的情況很複雜。《漢志》載:《樂記》二十三篇,闕。《樂記》之前有《樂經》,《隋志》記四卷,佚。《經義考》云:“《漢書·王莽傳》:元始三年立《樂經》。《藝文志》: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在樂官,頗能記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楊繼盛曰:世之談經學者,必稱六經,然五經各有專業,而《樂》則滅絕無傳,論治法者必對舉《禮》、《樂》,然議禮者於天秩不易之外,猶深求立異可喜之說,至於《樂》則廢棄不講。全德之微,風俗之弊,恆必由之,良可悲夫。”由於《樂經》早佚,文中子關於樂的思想理論來自於《樂記》或前人對樂的認識。

荀子簡介

荀子(約公元前313-前238,)名況,字卿,因避西漢宣帝劉詢諱,因“荀”與“孫”二字古音相通,故又稱孫卿。漢族,周朝戰國末期趙國猗氏(今山西安澤)人。著名思想家、文學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時人尊稱“荀卿”。曾三次出齊國稷下學宮的祭酒,後為楚蘭陵(今山東蘭陵)令。荀子對儒家思想有所發展,提倡性惡論,常被與孟子的性善論比較。對重整儒家典籍也有相當的貢獻。

史籍記載

荀子的生平活動,《風俗通義·窮通》記載:“齊威王之時,聚天下賢士於稷下……孫卿有秀才,年十五始來遊學。”在公元前286年,齊滅,《鹽鐵論·論儒》談到齊閔王驕傲自大,“諸儒諫不從,各分散。”這時,荀卿向齊相進說:“處勝人之勢,會勝人之道”,指出:當今巨楚在我前面牽繫著,大燕在我後邊威逼著,勁在我右邊鉤取著,……一國策謀,三國必然乘機進犯,這樣,齊國必然導致四分五裂,國家將有滅亡的危險。(《荀子·強國》,下引本書,只注篇名)意見未被採納,孫卿去楚國。在齊襄王在位時(公元前283年—前265年),荀子第二次回到齊國,“荀卿最為老師。”他三次被推為祭酒(年高望重者)。(《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在范雎相秦期間(公元前266年—前255年),荀子到秦國見過秦昭王。昭王問:“儒無益於人之國?”荀子回答說:“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儒之為人下如是矣。”(《儒效》)“應侯(范雎)問孫卿子曰:入秦何見?”荀子回答說:“形勝”“百姓朴”、“百吏肅然”、士大夫“明通而公”,朝廷“聽決百事不留”,“治之至”;然而“殆無儒”,是“秦之所短”。由於秦國實行法治,荀子以儒治國的思想就行不通了。

齊人有人讒言荀子,於是荀子離開了齊,來到楚國。公元前255年被任為蘭陵縣令。但有人認為荀子對楚國來講是個危險。所以荀子又辭楚來到趙國,趙國拜其為上卿。後來楚國有人向楚相春申君進言請荀子回楚。於是春申君派人請回荀子,復任蘭陵縣令。公元前238年,春申君被李園殺害,荀子罷了官。不幾年就去世了。

荀子的著作,在漢代流傳的有三百多篇,經過劉向的編訂,刪去重複的,定著三十二篇。

荀子早年遊學於齊,因學問博大,“最為老師”,曾三次擔任當時齊國“稷下學宮”的“祭酒”(學宮之長)。約公元前264年,應秦昭王聘,西遊入秦,稱秦國“百姓朴”、“百吏肅然”而近“治之至也”。後曾返回趙國,與臨武君議兵於趙孝成王前,以為“用兵攻戰之本在乎壹民”,“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 (《荀子·議兵》)。後來荀子受楚春申君之用,為蘭陵縣(今山東蒼山縣蘭陵鎮)令。晚年從事教學和著述。

作品一覽

荀子

勸學第一

修身第二

不苟第三

榮辱第四

非相第五

非十二子第六

仲尼第七

儒效第八

王制第九

富國第十

王霸第十一

君道第十二

臣道第十三

致士第十四

議兵第十五

強國第十六

天論第十七

正論第十八

禮論第十九

樂論第二十

解蔽第二十一

正名第二十二

性惡第二十三

君子第二十四

成相第二十五

賦第二十六

大略第二十七

宥坐第二十八

子道第二十九

法行第三十

哀公第三十一

堯問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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