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梅江區政府部門。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的管理。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的管理,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規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措施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及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的實施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對企業工資分配實施巨觀調控。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息、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以及工、青、婦等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協調有關股室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行風建設和普法、執法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掛鈎扶貧等工作;指導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力資源戶頭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和外事、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在職人員培訓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直屬單位隊伍建設和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建黨務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落實;承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人員社會化管理規定,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擬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計畫,協調專項人事計畫的編制、平衡、執行工作;承擔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發工資人員的審核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工作;承擔統計管理、數據發布等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項目的管理工作。
(三)財務與保險基金監督股
參與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工作;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並管理相關專項經費;依法監督檢查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和勞動保障專項資金;貫徹執行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負責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檢查資格認定和組織考核工作;組織查處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現的重大案件;負責機關和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培訓就業股(區農村勞動力轉移辦公室)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承擔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設立資格的審核及管理工作;擬訂職業技能分類、職業技能地方標準的具體實施辦法;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協調技工教育管理工作。擬訂技工學校發展規劃、管理規則及相關規定並實施指導;擬訂技工學校的教材建設規劃和評估認定製度以及有關專項資金使用辦法,指導技能競賽、師資隊伍建設;承擔技工學校辦學資格審核、設立申報等相關工作;綜合管理和指導技工學校招生、畢業生推薦就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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