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是指通過加快建設和不斷提高智慧財產權的創造、管理、實施和保護能力,加快建設和不斷完善現代智慧財產權制度,加快造就龐大的高素質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實現的一種總體謀劃。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不是單指智慧財產權事業自身的發展戰略,也不是單指智慧財產權保護戰略,它是一個覆蓋許多領域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國家戰略。
在國家層面的智慧財產權戰略,應從戰略高度考慮制定相關的巨觀指導政策,提供高質量高效率的行政服務,在智慧財產權以外的政策制定中,如稅收、廣告等,引導企業從追求短期效益轉向增加研發投入、增加創新能力的長期效益上來。同時加大教育培訓力度。
相對於智慧財產權制度而言,智慧財產權戰略實質上屬於在制度的背景下和框架內對如何有效地運用和實施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研究。也就是說,智慧財產權制度是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基礎,規定了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性質和內容,智慧財產權戰略是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綜合設計規劃和整體運用方式。
層次
智慧財產權戰略可分為多個層次:首先是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從整個國家的巨觀層面來考量,智慧財產權戰略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人才培養、研發體系等密切相關,應當統籌規劃。
其次,應該有區域智慧財產權戰略,我國的不同地區在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以及智慧財產權資源方面存在很大差異,應當針對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有不同的側重點。這也提醒政府部門,在衡量各省或地區的智慧財產權發展狀況時,不宜追求單一目標。
再次是行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各行各業在這方面不宜面面俱到,也不要千業一面。國家要在優先發展的產業,例如IT、生物技術、中醫藥等重點推進行業智慧財產權戰略。
然後是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尤其應當培育扶植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利用的意識和手段,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戰略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引導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自我增強其智慧財產權創造、利用、管理與經營能力。
內容
1.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應特別重視智慧財產權普及戰略,要讓大家都知道智慧財產權是什麼,它有哪些規則,包括
普及它的國際規則。應該象江蘇省那樣提出非常實在的目標。江蘇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的第一條就是要在5年內,讓一半的江蘇人都知道什麼是智慧財產權。2.在創新戰略上,政府管理機關要注意避免因智慧財產權而妨礙競爭,要讓智慧財產權真正成為激勵創新的制度。現在,智慧財產權已成為跨國公司阻礙他人進入市場和自己競爭的工具,中國要防止智慧財產權被濫用。
3.在套用戰略上,一些短期看來沒什麼套用價值但關係長期發展的項目,國家應該支持。要鼓勵研究部門在研究的第一階段就和套用單位聯繫在一起。
4.在保護戰略上,我們的司法保護要給國內權利人更多的途徑,降低成本。中國大多數公司不敢出來維權,不知道能不能贏,贏了執行也難,賠了本連吆喝也賺不到。國外企業則有這個財力維權,起碼能賺吆喝。大家都不維權,缺口就被打開。
5.在人才戰略上,應該是利益保護為主,評獎等措施為輔。成果產生了經濟效益,一定要把該得的利益部分返還給發明人。
現狀分析
世界經濟的每一次繁榮和新產業的興起,已開發國家經濟的強盛,都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推動下的技術創新分不開。全世界已有170多個國家實行了智慧財產權制度,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的加強和完善是國際潮流,這是因為知識經濟和全球化時代,市場競爭是智慧財產權的競爭。
(一)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現狀亟須改觀
如果以《商標法》的實施視為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開始,那么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實施至今已經有20年的歷史。在《商標法》實施之後的10年內,全面完成了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建設,《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相繼出台,在第二個10年內,對部分主要法律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然而,就在中國帶著一套完善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加入WTO行列之後,才真正認識到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國際之旅是一條充滿荊棘的道路。
世界500強的跨國公司中,已進入中國的大約有400家。在過去的10多年裡,跨國公司向中國申請的專利多數是現在迅猛發展的一些產業的核心技術,其戰略布局相當超前。他們既注重擴大權利要求,又注重擠壓我國的創新空間,以建立和鞏固其智慧財產權的優勢地位。現在,他們還開始聯合起來、共同提出訴求,動輒由政府出面交涉。
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仍處在初步發展階段,與我國現階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宏偉目標的需求,特別是與我國加入WTO後所面臨的十分嚴峻的挑戰不相適應。我國在智慧財產權競爭能力上,特別是在參與國際競爭的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數量和質量上,與已開發國家相比差距巨大。從專利來看,美、日等已開發國家在生命科學與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新材料等關鍵技術領域占據絕對優勢,大約占全球這些領域專利總量的90%。從商標來看,我國企業的商標註冊量極少。如2OO1年全國有各類企業300多萬家,平均近3家企業才擁有一個註冊商標。而像美國雷諾士、日本東芝等公司,一家就擁有商標上萬個。
2.我國缺乏一個整體的智慧財產權戰略系統
按照歷史學派代表人物李斯特的歸納,後發先至的國家,對於所在時代先進生產力及其產品,往往在第一階段從外吸納;第二階段,合理制定保護性規則,側重形成自主先進生產力;第三階段,待生產力領先後,再回到自由貿易,利用比較優勢獲利。
姜奇平認為,我國智慧財產權當前存在相當大的問題:之一,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政策,不符合後發先至型大國崛起的歷史規律;之二,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政策,不能充分保護企業利益;之三,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政策,不符合信息強國取向。成熟的智慧財產權戰略,一定是一種可以趨利避害的中性博弈工具,我國目前尚缺乏一個整體的智慧財產權戰略系統。
地位
21世紀,人類進入了知識經濟的新時代。知識經濟就是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在知識經濟中,知識成為生產諸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國內外的實踐證明,知識對經濟成長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1.智慧財產權是國家發展的第一戰略儲備
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首席科學家牛文元提出,提升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定位,從五個方面考慮:智慧財產權是21世紀國家發展的第一戰略儲備,其重要意義絕不亞於糧食安全、能源儲備等;智慧財產權是國家競爭力提高的根本體現;智慧財產權是在衡量國家創新能力時衡量產出的最重要指標;智慧財產權是知識經濟社會真正的經濟成長發動機;智慧財產權是先進的生產力的代表。2.智慧財產權在經濟發展和跨越中有決定性的作用
第一,決定著經濟發展有無強大的動力。跨越式發展離不開社會的廣泛參與和創新,離不開各個領域的發明創造及其套用,創新和發明的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將極大地激發個人和企業的積極性和創新激情,促進科研開發專業隊伍與業餘隊伍的壯大。
第二,決定著經濟運行能否有序進行。通過營造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在保護市場的同時,使經濟發展在法制的軌道上有序運動。
第三,決定著經濟發展能否高效實現。跨越式發展強調的是時間和效率,智慧財產權保護就可以使我們更加明晰地了解現有狀態,明顯地減少重複勞動。
第四,決定著經濟的競爭力和影響力。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消費質量的提高,國際國內市場的競爭焦點,已在很大程度上從價格因素轉向質量、品種、款式、加工程度等非價格因素,轉向需求的多樣化、系列化、品牌化競爭。能否成為名牌往往是制勝的關鍵,商標Et益成為現代商戰的焦點,一個民族擁有國際一流的品牌,就擁有推動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巨大資本。
第五,決定著“後發效應”能否順利發揮。後進國家的趕超離不開對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有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一方面可以使我們處在國際技術轉移的公平市場之中;另一方面使國外先進技術的持有者能放心地將技術引入我國市場,從而消除諸多開放引進中的障礙和顧慮,激發“後發效應”。
對策研究
(一)政府在智慧財產權戰略中的作用
首先,創建新型智慧財產權制度,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制度環境;其次,健全智慧財產權組織機構,加強智慧財產權戰略的組織保障;第三,加強智慧財產權教育,強化智慧財產權戰略的人力資源基礎;第四,制定智慧財產權戰略計畫,促進相關政策措施的實施J。
(二)政府在智慧財產權戰略中的定位
在建立智慧財產權過程中,企業是主體,市場作主導,政府來補充。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的主體是企業,這需要有三個條件,一是壓力,市場競爭的壓力;二是動力,長期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動力;三是能力,企業的發展能力。此外,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主要靠市場的主導作用以及政府的補充作用。補充什麼?引導、規範、服務。也就是謀劃全局,確定戰略重點和戰略布局,規範技術交易市場,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等。(三)智慧財產權戰略中政府對企業應負的責任一是培訓企業領導和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使他們懂得智慧財產權的基本知識以及企業如何利用智慧財產權發展自己,提高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意識;二是幫助企業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建議大型企業要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中型企業應有專人負責,小型企業要有人兼管。在此基礎上研究和制定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三是建立面向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和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鼓勵企業申請專利和註冊商標,並為其提供幫助,扶持企業的發展;四是制定鼓勵企業增加R&D投入的政策;五是制定獎勵政策。總之,政府應千方百計幫助企業在國際貿易中應對專利欺詐,保護本國企業的利益。
原則
第一,它是國家的戰略。在目前部門分割情況下,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要起到協調部門行動、統一大家思想的作用。第二,它是制度性、政策性和引導性的,還要和其他政策協調,緊密結合。
1.私權原則。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要把尊重和保護私權放在首位。為此,要明確國家和企業的行為關係,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應該從企業外部發揮作用,補充企業能力不足,而不應該干涉到企業內部。
2.地區分別原則。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夠平衡,所以在制定智慧財產權戰略時一定要區別對待,發達城市可以高喊“智慧財產權立市”的口號,而不發達地區,則應該制定一套適合自身發展的有效戰略。
3.借鑑原則。第一是適應潮流,全面接軌;第二是積極參與,掌握主動;第三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第四是本土化;第五是市場化。其實,這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談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原則,該原則的第一條其實就強調了與世界接軌,即借鑑的重要性。而第四條又強調了本土化,就是在借鑑時要從本國實際出發,制定適合本國國情的戰略。
方法
在啟動使用新品牌的新產品或服務之前檢索商標資料庫,以避免使用已有商標;
確保可授予專利的發明並非與他人共享或在遞交專利申請前尚未公開;
確保商業秘密保存於企業內並為了保護商業秘密,在與商業夥伴談判和共享信息時,應在適當的時機起草保密協定;對於出口型公司來說,應確定智慧財產權在所有的潛在出口市場都得到保護;在為企業融資時,將智慧財產權資產作為籌碼;使用專利資料庫中的專利信息制定商業戰略;跟蹤市場並確定你的智慧財產權資產沒有被侵害;進行智慧財產權核定,最好地保護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