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蝶會

撲蝶會

民間傳統節日。俗謂二月十五日(一說二月二日、二月十二日)為花朝日,相傳這日是天上百花仙子的生日。這天除了被稱做花朝之外,又名百花節、踏青節、撲蝶會。屆期有種花、賞花、賞紅等活動,故又稱花朝,與八月十五的月夕相對。因各地物候等的不同,節俗活動也有所差異。民間又有以花朝之陰暗占果麥豐歉、百花盛衰的俗信,雲是日晴,主糧食豐稔、百花繁盛。 江蘇一些地區又有賞紅之俗。河南開封有撲蝶會。

讀音

pū dié huì 撲蝶會(撲蝶會)

簡介 

考證撲蝶會
民間傳統節日。俗謂二月十五日(一說二月二日、二月十二日)為花朝日,相傳這日是天上百花仙子的生日。這天除了被稱做花朝之外,又名百花節、踏青節、撲蝶會。屆期有種花、賞花、賞紅等活動,故又稱花朝,與八月十五的月夕相對。此俗流行於全國多數地區,但節期很不一致。浙江、東北等地在十五日,北京、江蘇等地在十二日,山西有的地區則在二月二日,就連同是河南的洛陽、開封,節期也分別有二日、十二日的記載。若與月夕相對,當在十五日。亦有分別大小花朝的。因各地物候等的不同,節俗活動也有所差異。民間又有以花朝之陰暗占果麥豐歉、百花盛衰的俗信,雲是日晴,主糧食豐稔、百花繁盛。 江蘇一些地區又有賞紅之俗。河南開封有撲蝶會。

考證

據《廣群芳譜・天時譜二》引《誠齋詩話》:“東京(即今開封)二月十二曰花朝,為撲蝶會。”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記杭州俗云:“二月望為花朝節。蓋花朝月夕,世俗恆言二、八兩月為春秋之中,故以二月半為花朝,八月半為月夕也。”又視其為歲節,稱作花朝節、“插花節”、“花節”。清光緒《光山縣誌》云:“二月二日,俗雲‘小花朝’,十五日雲‘大花朝’。”花朝節俗形成較早,南宋《西湖遊覽志余》、《夢粱錄》即有記載。吳自牧《夢梁錄・二月望》:“仲春十五為花朝節,浙間風俗,為春序正中,百花爭望之時,最堪游賞。”清汪灝《廣群芳譜》引宋楊萬里《誠齋詩話》:“東京(今開封)二月十二日曰花朝,為撲蝶會。”清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記北京此俗云:“(二月)十二日傳為花王誕日,曰花朝。幽人韻士,賦詩唱和。春早時賞牡丹,惟天壇南北廊、永定門內張園及房山僧舍者最勝。”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江蘇吳中》:“土俗以十二日天氣清朗,則百物成熟。諺云:‘有利無利,但看二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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