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規則和場地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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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規則和場地設備。排球比賽的開始,由一隊後排右邊的隊員在發球區內發球。然後每隊可接觸球3次(攔網觸球不計算在內)。比賽應不間斷地進行。如果球落地、觸牆、觸天花板、觸其他任何物體或某一隊員犯規,則成死球,造成死球的一方失球。只有發球的隊勝1球時,才得1分。如發球隊犯規、失誤,或接發球的隊勝1球時,則接發球隊取得發球權,其隊員須按順時針方向進行1個位置的輪轉。一個隊只有贏得至少15分,並同時超過對方2分時,才勝1局。正式比賽採用5局3勝制,前4局打成2比2平局時,第5局為決勝局。在決勝局比賽中,一隊先得8分後,兩隊交換場區,按原位置順序,繼續比賽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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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規則 排球比賽的開始,由一隊後排右邊的隊員在發球區內發球。然後每隊可接觸球 3次(攔網觸球不計算在內)。比賽應不間斷地進行。如果球落地、觸牆、觸天花板、觸其他任何物體或某一隊員犯規,則成死球,造成死球的一方失球。只有發球的隊勝1球時,才得1分。如發球隊犯規、失誤,或接發球的隊勝1球時,則接發球隊取得發球權,其隊員須按順時針方向進行1個位置的輪轉。一個隊只有贏得至少15分,並同時超過對方2分時,才勝1局。正式比賽採用5局3勝制,前4局打成2比2平局時,第5局為決勝局。在決勝局比賽中,一隊先得8分後,兩隊交換場區,按原位置順序,繼續比賽到結束。
規則規定1個隊最多有12名隊員(隊長在內),教練員、助理教練員和醫生各1人。隊員服裝必須統一,上衣前後有明顯號碼。教練員只能在暫停和局間間隙時間(兩局間的間隙時間不超過2分鐘,決勝局比賽前休息 5分鐘)進行指導。 只有場上隊長可以當場向裁判員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規則。如對解答不滿意,可向上級組織申訴,但比賽必須繼續進行,直到結束。
如果教練員或隊員有一般不良表現或犯規行為,裁判員將示意或口頭提出警告,對較重者出示黃牌給予警告。如果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如有辱罵裁判員或對方隊員等嚴重犯規者,可取消其該局或全場的比賽資格。
每局比賽前教練員必須將上場陣容位置表交給記錄員或副裁判員,不得更換。每隊上場6人,站成兩排,從左至右,前排為4、3、2號位,後排為5、6、1號位。每次均由輪轉到1號位的隊員發球。在發球擊球時,雙方隊員都必須按規定位置站好,前後排和左右側都不能站錯,否則將被判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球發出後其位置不受此限制)。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和隊長可向裁判員請求暫停或換人。每次暫停不得超過30秒。1局比賽中,每隊可要求兩次暫停,準許連續請求暫停。如要求第3次暫停,裁判員應予拒絕並提醒該隊注意,否則該隊將被判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因隊員受傷或其他事故中斷比賽,不算作暫停。每隊在1局比賽中,換人最多不超過6人次,不得連續請求換人。在1局比賽中,開始上場的隊員被替換下場後,只有1次再上場的機會,而且再上場時只準換下替換他的替補隊員。
規則對技術動作的要求 ①發球:按次序該發球的隊員必須站在發球區里,在裁判員鳴哨後 5秒鐘內將球擊出。球必須拋起明顯離手。如果球在中途觸及發球隊場上隊員、球網、標誌桿、其他障礙物或從網區以外越過,或發球不過網,均為發球失誤。發球隊場上隊員不得揮臂、跳躍或形成屏障,阻礙對方接球者的視線,否則被判掩護發球犯規,失發球權。在本隊未失誤前,發球隊員連續發球。②觸球:隊員可用腰部以上身體任何部分觸球,但必須清晰並不得有停留,如出現撈、捧、推、擲球的情況,則被判為持球。每隊最多觸球3次(攔網除外),如果1個隊員連續觸球多於1次(攔網除外),則被判為連擊。同隊兩個隊員同時觸球,作為兩次觸球。雙方隊員在網上同時觸球後,均可再擊球3次。③進攻性擊球:直接向對方場區擊球為進攻性擊球。前排隊員可在本場區對任何高度的球作攻擊性擊球,後排隊員在限制線前的前場區只能作整個球體不高於球網上沿的進攻性擊球,但在限制線後起跳則可扣任何高度的球。④手過網:隊員不得過網擊球。但擊球點在本場區,球離手後,手隨球過網不判過網犯規。對方擊球前,攔網隊員手觸及對方場區上空的球時,判攔網隊員過網犯規。當對方隊員擊球之後,許可在對方場區攔網。⑤過中線:隊員身體任何部位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地面即判過中線犯規。但一腳或雙腳的一部分踏過中線,而另一部分踏在中線上或在中線上空,則不判犯規。隊員可以伸手在網下擊球,但不得阻礙對方隊員。⑥攔網:隊員用上體在球網附近高於球網上沿,阻擋對方擊過來的球,稱為攔網。只準前排隊員進行單人或集體攔網。在1次攔網中,球可能迅速連續觸及1個或幾個攔網隊員的手、頭或上體的其他部位,均算 1次攔網。攔網後本隊可再擊球3次。攔網手觸球後,球落界外,為觸手出界,判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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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比賽應有正裁判、副裁判各1人,記錄員1~2人,司線員2~4人。正裁判負責全場比賽工作,根據規則對比賽情況作出最終決定,並有權改判其他裁判人員的錯誤判斷,是唯一有權對比賽隊犯規和不良行為進行判罰者。副裁判應協助和配合正裁判進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每局開始前核對雙方隊員所站位置;判斷接發球時隊員的位置;檢查後排隊員是否有不合法的進攻性擊球或攔網;掌握暫停和換人次數。此外,還分工側重觀察球網上沿以下部分和本側的比賽情況。
場地設備 比賽場地為18米×9米的長方形,四周至少2米(奧運會和國際重大比賽端線後要有8米,邊線外要有5米),場地上空至少高7米(奧運會和國際重大比賽要高12.50米)內不得有障礙物,並有一條中線把球場分為相等的兩個場區。所有的線均寬5厘米。在場地中線上空,架有球網。網寬1米,長9.50米,張掛在場外兩根圓柱上。女子網高2.24米,男子網高2.43米。球網兩端垂直於邊線和中線的交界處各有 5厘米寬的標誌帶,在其外側各連線一根長1.80米的標誌桿。球的圓周為65~67厘米,重量為260~280克,氣壓為0.48~0.52公斤/平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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