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物教

拜物教

拜物教是把某些物體當做神靈來崇拜的原始宗教,後比喻對某些事物的迷信。在原始社會中,原始人由於對自然現象缺乏理解,以為許多物體如石塊、木片、樹枝、弓箭等具有靈性,並賦以神秘的、超自然的性質,以及支配人的命運的力量。其實只是人腦的產物,卻成了支配人的力量,從而形成了拜物教。拜物教是原始的宗教。拜物教在古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中曾廣泛流行,至今在某些尚未完全脫離原始狀態的居民群落中依然存在。產業資本家得到產業利潤,似乎是資本家“勞動”的結果,但畢竟還同生產過程有關;而由產業利潤和商業利潤構成的企業主收入,更給人以幻覺,好象不是來自對僱傭勞動的剝削,而是資本家本身“勞動”的果實,不僅生產過程,而且流通過程也會帶來收入;關於借貸資本的利息則更加神秘化,因為它根本脫離了生產過程,而且同流通過程也無關係,它表現為G-G′(貨幣—更多的貨幣)的運動形式,剩餘價值的來源完全被掩蓋了,而資本自身固有的增殖能力,卻非常突出地被表現出來。

簡介

拜物教拜物教

原始社會中最早的宗教信仰形式之一。在神靈觀念尚未產生以前,一些原始部族把某些特定的物體當作具有超自然能力的活物而加以崇拜。該詞源於葡萄牙文的feitio,原義為手工製品。15世紀下半葉,葡萄牙人航海到達非洲西部時,用以指當地原始部族所相信並崇拜的具有魔力的符咒或護符。通常認為,法國歷史學家、語言學家德布羅斯於1760年在《論物神崇拜》中首次將拜物教一詞用於比較宗教學。哲法國學家孔德認為一般原始宗教的特點均為拜物教,即將非人的物體賦以人的精神特性。英國人類學家泰勒則把上述一般特性稱為萬物有靈論,而認為拜物教是萬物有靈論的一種退化的形態,專指信仰並崇拜體現或依附於某種物體或通過某種物體而發生影響的精靈。

拜物教崇拜的對象通常包括人體、物體、神像和護身符等四大類。其中有自然物,如石塊、樹枝、木片、屍體等,也有人造物,如布片、舊衣服、弓箭之類的武器以及工具等。這些物體常因原始人認為其有靈性和神秘的超自然力量而成為崇拜對象,藉以辟邪求福。但若崇拜者感到不靈驗時,又常將其捨棄或毀壞。拜物教在古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中曾廣泛流行,至今在某些尚未完全脫離原始狀態的居民群落中依然存在。在文明社會中亦還存在對護身符和“聖物”、“聖人”遺骨的崇敬現象。

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商品所體現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表現為物與物的關係,這些物具有了一種神秘的力量,它控制著商品生產者,支配著商品生產者的命運,為商品生產者崇拜和迷信。馬克思稱之為商品拜物教。貨幣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的發展形式。當金和銀因其天然屬性從商品世界中游離出來而充當一般等價物時,商品生產者的命運就決定於商品能不能換成貨幣,商品的神秘性進而發展成了貨幣的神秘性,貨幣具有了支配人們命運的神秘力量。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在貨幣轉化為資本的過程中出現了資本拜物教。資本拜物教就是把資本的價值增殖看作是物本身具有的魔力的一種錯誤觀念。在資本主義直接生產過程中,資本就已具有了一種神秘的力量;在資本主義生產總過程中,剩餘價值轉化為利潤、利潤轉化為平均利潤、利潤分割為產業利潤、商業利潤和利息,使資本的神秘性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資本拜物教的形成使資本主義社會成了一個著了魔的、顛倒的、倒立著的世界。貨幣拜物教、資本拜物教和商品拜物教,都是把物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獲得的社會的經濟的性質,變為一種自然的、由這些物的物質本性產生的性質,以物與物之間的關係掩蓋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貨幣拜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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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貨幣神秘化並把它當做偶象來崇拜的觀念,它是商品拜物教的一種發展形態。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一種特殊商品,是一定社會關係的產物。但是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貨幣成為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它可以用來購買一切商品,似乎貨幣是人類勞動的直接化身;商品生產者的命運決定於商品能不能換成貨幣。從商品拜物教的商品支配人,變成了貨幣支配人。“錢能通神”、“有錢能使鬼推磨”,錢成為萬能的“上帝”。於是商品拜物教就發展為貨幣拜物教。在社會主義社會裡,金錢雖已不能主宰一切,但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仍然是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因此,貨幣拜物教現象還存在。

隨著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發展和社會分工的擴大,商品交換和商品生產在不斷發展,商品交換已不再是偶然的個別的現象,愈來愈要依賴於市場,生產者的勞動愈來愈要表現為價值。因此,在商品交換和商品生產發展的同時,表現為價值的等價物也相應地發展,它依次從個別等價物、特殊等價物、一般等價物而最後發展到貨幣。作為貨幣的金、銀,本來也是商品世界千千萬萬個成員中的一分子,只是由於商品世界的共同活動,在漫長的商品交換的實踐過程中,金、銀因其天然的屬性比其他商品更適於充當為一般等價物,因此,作為其他一切商品的一般等價物的職能,就穩定地落到貴金屬金、銀的身上。金、銀終於從商品世界中游離出來,作為價值鏡而跟其他一切商品相對立。從此,一切商品都同金、銀髮生等價關係、由金、銀來表現自己的價值,並以它為媒介來交換別的商品。

作為貨幣的金、銀無非就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一種特殊商品。但是,貨幣出現之後,商品經濟的社會關係,又進一步被物的外衣所掩蓋。因為,一旦金、銀成了貨幣,就給人們一種假象,似乎貨幣成為人類勞動的直接化身。貨幣可以用來購買一切商品的屬性,本來是一定社會關係的產物,卻被看作是貨幣的自然形態本身所固有的屬性,似乎金和銀一從地底下出來,就是一切人類勞動的直接化身。在商品與商品直接物物交換的條件下,商品生產者的命運決定於能不能順利地換得別人的產品,而在貨幣出現以後,則決定於能不能順利地換成貨幣。商品的神秘性進而發展成了貨幣的神秘性。人們感覺到好象金銀本身天然地具有支配人們命運的神秘力量,在貨幣力量面前,任何力量都得甘拜下風。於是,商品拜物教就發展為貨幣拜物教,貨幣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的發展形態,“因此,貨幣拜物教的謎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謎,只不過變得明顯了,耀眼了”。

資本拜物教

拜物教拜物教

由於資本主義商品生產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生產的最高形式,商品拜物教和貨幣拜物教在這個階段也發展到最普遍、最迷人的地步,更其重要的是,由於貨幣到資本的轉化,還出現了資本拜物教。

資本拜物教就是把資本的價值增殖看作是資本本身即物本身具有的魔力的一種錯誤觀念。馬克思在指出商品拜物教、貨幣拜物教和資本拜物教之間的關係時說道:“在論述商品和貨幣時,我們已經指出了一種神秘性質,它把在生產中以財富的各種物質要素作為承擔者的社會關係,變成這些物本身的屬性(商品),並且更直截了當地把生產關係本身變成物(貨幣)。一切已經有商品生產和貨幣流通的社會形態,都有這種顛倒。但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和在資本這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占統治的範疇、起決定作用的生產關係下,這種著了魔的顛倒的世界就會更厲害得多地發展起來”。資本是帶來剩餘價值的價值,它反映資本家與僱傭工人之間的剝削與被剝削關係。但是,在資本的運動過程中,它採取著貨幣、生產資料、商品等物質形態,並在不斷的循環和周轉中,給它的所有者帶來利潤和收入,於是在人們的觀念上便形成了一種錯覺,似乎貨幣、生產資料或商品這些物天生就是資本,天然地具有使價值增殖的魔力。這種把資本視作物並披上神秘化外衣的錯覺,在資本主義生產的總體運動過程中更加強化了。因為從資本的直接生產過程來考察,資本從一開始就表現為神秘的東西,似乎勞動的一切社會生產力,並非勞動本身所有,而為資本所有,是資本自身生長出來的力量。而從資本主義生產總過程來考察,剩餘價值轉化為利潤,利潤轉化為平均利潤,利潤分割為產業利潤、商業利潤和利息,又使這個神秘化過程得到了進一步發展。產業資本家得到產業利潤,似乎是資本家“勞動”的結果,但畢竟還同生產過程有關;而由產業利潤和商業利潤構成的企業主收入,更給人以幻覺,好象不是來自對僱傭勞動的剝削,而是資本家本身“勞動”的果實,不僅生產過程,而且流通過程也會帶來收入;關於借貸資本的利息則更加神秘化,因為它根本脫離了生產過程,而且同流通過程也無關係,它表現為G-G′(貨幣—更多的貨幣)的運動形式,剩餘價值的來源完全被掩蓋了,而資本自身固有的增殖能力,卻非常突出地被表現出來。這樣,“在生息資本的形式上,資本拜物教的觀念完成了”。

資本主義地租的本質是平均利潤以上的餘額,同樣來源於僱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但是,這一部分剩餘價值是土地所有者憑藉土地所有權才轉化為地租的,這就使得資本關係的神秘化又進了一步。在這裡,剩餘價值的一部分好象連同社會生產關係的聯繫都不存在了,它只直接同一個自然要素(土地)聯繫在一起。因此,在資本—利潤(或者,更隱蔽的形式是資本—利息)、土地—地租、勞動—工資這三位一體的公式中,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神秘化,資本主義社會生產關係的物化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資本主義生產的內部聯繫最終被割斷了,剩餘價值的源泉、即勞動者受剝削的真相完全被掩蓋起來了。資本本身具有了神奇的增殖能力,資本主義社會就成了一個著了魔的、顛倒的、倒立著的世界。商品、貨幣、資本、這些由人們自己創造出來的東西,卻成了支配人們的神秘力量。商品、貨幣和資本的命運,支配著商品生產者、貨幣持有者和資本所有者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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