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證件

房屋產權證件

房屋產權證件,狹義僅指房屋所有權證,廣義則指能直接間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一切檔案。除房屋所有權證以外,還有建設許可證、契約和分家析產文書、遺產繼承檔案、行政或法務部門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其他有關產權的證據如登報聲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簡介

指能直接或間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一切檔案(狹義的房屋產權證件僅指《房屋所有權證》,即契證)。能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檔案有建築許可證,契約(契約),契證。

內涵

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1.《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房屋的所有權。
2.《房屋共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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