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跨海大橋

平潭跨海大橋

平潭跨海大橋使海壇島與大陸直接相連,改善了平潭縣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採用加寬的二級路標準,雙車道加兩側慢車道,橋寬17m。

平潭跨海大橋

【平潭海峽大橋建設概況】

平潭縣是我國離台灣最近的縣,主島海壇島為我國第五大島。長期以來,由於台灣海峽兩岸關係不正常,影響了平潭縣的建設和經濟發展。改革開放以後,新的對台政策改善了兩岸關係,平潭縣的經濟建設也步入正常發展的軌道,在“八五”和“九五”期間取得了快速增長,出入島交通量也快速增長到1200輛/日。但目前出入島汽車交通仍依靠輪渡,交通條件的落後已嚴重製約平潭縣的經濟發展。修建平潭海峽大橋,使海潭島與大陸直接相連,已成為平潭縣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
平潭縣委、縣政府從1991年就開始規劃建設平潭海峽大橋,並於1992年10月建縣80周年紀念會上正式提出,隨後成立了平潭海峽大橋籌建委員會。自1992-1994年間,大橋籌建委員會先後委託福州大學土木建築設計研究院、廈門大學海洋系、鐵道部大橋局勘測設計院水利部長江委員會物探大隊、地礦部第一海洋調查大隊和福建省地震局福州地震地質工程勘察院,分別進行了《平潭海峽大橋預可行性研究》、“橋位海底地質勘測”、“橋址初步鑽探”、“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分析”等各項前期工作。1994年8月福建省計委、福建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以閩計外(1994)266號文《關於中外合作建設經營平潭海峽大橋項目的批覆》完成了項目的省內立項工作。1994年12月經過全國性招標,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和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聯合中標,成為平潭大橋的設計單位。兩家設計單位於1995年完成了《平潭海峽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但是由於大橋項目的投資方——香港怡華公司沒有履行契約條款,致使本項目的建設計畫沒有實現。

二、大橋建設內容及規模

採用加寬的二級路標準,雙車道加兩側慢車道,橋寬17m;待交通量發展到一定程度後重新劃分為四車道。鋼筋混凝土預應為混凝土橋,從福清岸向平潭岸方向橋跨依次為:14×40m(兩聯連續T梁)+60m+3×80m+60m(連續箱梁)+25×40m(四聯連續T梁);主橋為90m+3×160m+90m(箱型連續剛構);21×40m(三聯連續T梁)。主橋全長660.0m,兩端引橋全長2773m,橋樑總長3433m。

主要技術指標

(1)大橋功能:公路橋樑;
(2)路線技術等級:二級公路;
(3)橋樑設計荷載:汽車一超20級、掛車-120;
(4)設計行速度:80km/h;
(5)通航要求:橋下通航按5000t級海輪為標準,通航水位按二十年一遇高潮水位為黃海高程4.41m,通航孔淨高32.5m,跨度不應少於100m,大橋軸線與主航道應大致成正交,無副航道要求;
(6)地震設防:根據地震評價分析,本項目按地震烈度6.9度計算結構強度,按7.3度驗算結構延性;
(7)船撞擊力:按5000t級海輪考慮;
(8)設計風速:按《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範》全國基本風壓分布圖示準推算,平坦空曠地帶距地20m高,頻率1/100的10分鐘平均最大風速為43.8m/s,推算至主橋面約63m/s;
(9)大橋與公路接線:大橋與規劃實施中福清真武殿至平潭蘇澳二級公路相接,接線按遠期規劃,分期實施。接線工程只做與橋連線方案,其造價不包括在大橋的造價中;
(10)大橋輔助功能:大橋兩邊可以掛兩根直徑1.0m的輸水管道,同時考慮通訊管線的鋪設。
根據本項目的交通量預測結果,到2002年,年均日交通量為中型車5660輛/日,2034年為8694輛/日,以中遠期交通量預測值為依據,本項目採用加寬的二級路標準,橋寬17m。按分期實施(A組方案)和一次建成(B組方案)兩種方案分別考慮。
本項目A組方案全長3335m(不含兩岸接線),其中主橋331.30m,福清岸引橋長2061.85m(含橋台),平潭岸引橋941.85m(含橋台),引橋總長3003.70m(含橋台)。本項目B組方案全長3433m(不含兩岸接線),其中主橋660m,福清岸引橋長1929m(含橋台),平潭岸引橋844m(含橋台),引橋總長2773m(含橋台)。
三、項目總投資:8500萬美元,擬利用外資6800萬美元。
四、合作方式:合作、BOT。中方投資及構成:土地、資金。
五、經濟效益分析
項目的評價期應包括建設期和運營期。建設工期2.5年-3年,國民經濟評價運營期按20年計算,評價期為23年。
從國民經濟評價角度看,在考慮了項目間接經濟效益的情況下,經濟內部收益率為15.60%,大於社會折現率。在費用增加10%、效益下降10%的情況下,本項目的經濟內部收益率大於12%社會折現率,本項目國民經濟具有較強抗風險能力。
從財務評價角度看,本項目稅後的財務內部收率為15.85%,大於財務基準折現率4.4%,說明財務效益較好。財務敏感性分析結果表明,即使在建設費用增加20%,效益下降20%的最利情況下,稅後財務內部收益率為10.17%,滿足大於財務基準折現率的要求,項目具有較強的財務抗風險能力。
六、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已完成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省計委已批立項。

【平潭海峽大橋建設方案】

在平潭海峽大橋前期工作中,綜合考慮海壇海峽的自然條件、區域路網情況等建橋條件,提出了三個大橋位方案:
大橋位方案一:由福清小山東經北青嶼至平潭娘宮,橋位處於平潭島西南角,海面寬約3400米,橋位稍下游兩岸有平潭現有惟一對外公路交通通道的滾裝輪渡碼頭,大橋利用兩岸現有公路就近連線,沿線具較好配套基礎設施,有利近期平潭發展,橋位施工條件較好,造價省,距福州約116公里。
大橋位方案二:由福清大丘經可門島至平潭建民,橋位處於海壇海峽南東口,海面寬較小約2500米,但兩岸接線較長,通航要求較高,施工條件較複雜,距福州約120公里,存在對外交通繞行。
大橋位方案三:位於海壇海峽北東口,由長樂的松下村,經北限島、鼓嶼、長嶼島小練島、大練島至平潭蘇澳,共跨越五個島嶼六個峽口三個水道(松下、鼓嶼門、平潭海峽北東口水道),該方案能將幾個小島連線起來,有利於島嶼的開發,陸地端*近3萬噸級松下碼頭,北上可直達長樂國際機場,西北向可連線福廈高速公路,福州至平潭路程可縮短約20多公里,是平潭縣一個較理想的出島通道,但海寬水深橋長,通航要求高,工程量大,造價高。
從三個大橋位方案建設條件與規模、平潭縣的建橋迫切性與經濟實力等方面進行綜合比較,平潭海峽大橋工程推薦大橋位方案一,大橋位方案三可作遠期規劃方案。
最終在2006年10月25日國家發改委的立項批准上,也是選擇了第一個設計方案,該項目路線起自福清小山東,接省道305線,跨越海壇海峽,止於平潭娘宮,復接省道305線,全長約4.8公里,其中跨海大橋長約3.5公里,接線長約1.3公里,全線採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理

【建橋三大理由】

理由一:目前平潭島對外公路運輸的惟一通道是娘宮至福清小山東的車輪渡,再接省道真大線與福廈公路連線,通行能力已趨飽和狀態。娘宮港受航道、場地限制,難以開闢新碼頭渡口,若改它處建渡口,還須建渡口接線等設施,汽車要繞行,無法根本解決交通落後狀況。鑒於平潭島地理位置特殊,建大橋將有利於提高東南沿海國防交通保障能力。
理由二:出島交通不便已成為平潭縣經濟騰飛的最主要制約因素,本項目的建設將使平潭與大陸連為一體,島內港口的腹地擴大到大陸沿岸,使平潭成為閩江口金三角經濟圈又一進出口貨物的集結、加工、倉儲轉運基地。平潭縣有一級景點8個、二級景點23個、三級景點97個,是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本項目的建設必將促進平潭旅遊業和相關產業成為支柱產業,並帶動房地產的開發。
理由三:平潭縣地處台灣海峽西海岸,與新竹市相距僅68海里,是大陸與台灣相距最近的縣。平潭縣是兩岸隔絕以來大陸最早開展對台小額貿易和勞務合作的地區之一,已積累了豐富的對台貿易和台胞接待工作的經驗。本項目建設對加強兩岸民間來往,促進祖國統一大業具有積極作用。

【平潭海峽大橋大事記】

1992年
平潭縣委、縣政府就提出了建設平潭海峽大橋的構想,但由於種種原因,未能付諸實施。這其中一個主要制約因素就是資金問題,從早期屢次欲借力外資,到後來的內資、外資並舉,均未果。
1992年10月
平潭縣委、縣政府在建縣80周年紀念會上正式提出建設平潭海峽大橋,隨後成立了平潭海峽大橋籌建委員會。
1992——1994年
福州大學土木建築設計研究院、廈門大學海洋系、鐵道部大橋局勘測設計院等單位,分別進行了平潭海峽大橋預可行性研究和橋位海底地質勘測等各項前期工作。
1994年8月
福建省計委、省外經委進行外資項目的省內立項工作。
1994年12月
省工程諮詢總公司對平潭海峽大橋設計方案進行全國性招標,評標確定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和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聯合體中標,成為大橋設計單位。
1995年6月
完成平潭海峽大橋工程可行性(“工可”)報告,但因大橋項目的投資方——香港怡華公司沒有履行契約條款,致使本項目的建設計畫無法實現。
1998年5月
省政府將平潭大橋作為重點招商項目與法國GTM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大橋籌委會委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與華傑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於2000年完成“預可”報告(外資項目)的編制,後法國GTM公司退出合作。
1999年9月
大橋籌委會委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進行大橋“預可”報告的進一步修訂,並於2001年完成。
2003年5月底
省交通廳組織會議對2000年的“預可”報告修訂本進行了行業內審。
2004年4月份
平潭海峽大橋預計將於2006年開工建設。
2005年
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列入交通部“十一五”投資計畫,這對福州閩江口經濟圈乃至台灣海峽東西兩岸的意義都非常深遠。
2005年10月20日
國家發改委是以“發改交運【2005】210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福建省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建議書的批覆》”正式下文的。檔案稱:“為完善你省(註:指福建省)區域公路網路,改善平潭出入島交通狀況,滿足交通量增長的需求,促進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資源開發,同意建設平潭海峽大橋。”
批覆檔案明確了該項目的建設框架,即項目路線起自福清小山東,接省道305線,跨越海壇海峽,止於平潭娘宮,復接省道305線,全長約4.8公里,其中跨海大橋長約3.5公里,接線長約1.3公里。全線採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具體技術指標將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論證確定。
據初步估計,該項目總投資估算約9.13億元,其中資本金4.1億元(約占項目總投資的44.9%),由國家安排中央專項基金(車購稅)和福建省籌措;其餘5.03億元資金申請國內銀行貸款解決。據平潭方面介紹,大橋擬採用雙向4車道,橋面寬度17米,設計行車速度80公里/小時,通航標準按5000噸級海輪,通航孔淨高36米,淨寬不小於117米。項目建設工期暫定3年。
2005年10月25日
平潭縣委收到國家發改委的傳真,稱備受關注的平潭海峽大橋項目,於10月20日經國家發改委會批准正式立項。這標誌著歷經13年,該項目前期籌備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拉開了工程籌建工作的序幕。
2005年10月25日晚9時許
平潭縣燃放焰火,歡慶平潭海峽大橋項目通過國家發改委正式批覆。
2005年11月
平潭海峽大橋的籌建工作進展順利,其中大橋項目法人已經福州市政府批准,組建了“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有限公司”,由福州市交通建設發展總公司和平潭縣國有資產營運公司按各占50%比例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1000萬元,並在市交通局設立福州平潭海峽大橋籌建處,同時在平潭、福清分別相應成立辦事處,協調做好大橋建設的拆遷、安置、補償等相關事宜。為確保大橋建成投入運行後的資金收支平衡,其通行費標準擬採用現行輪渡收費標準。
2005年11月8日
根據國家發改委對平潭海峽大橋立項的批覆意見要求,交通部組織的專家組抵榕,對平潭海峽大橋橋樑通航淨空尺寸和技術要求進行了評審。
2005年11月15日
專家組形成最終評審意見,認為《平潭海峽大橋橋樑通航淨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基本符合交通部關於《跨越國家航道的橋樑通航淨空尺度和技術要求的審批辦法》和《通航海輪橋樑通航標準》的有關規定,同意平潭海峽大橋按通航5000噸級海輪標準考慮。根據評審結果,大橋橋址選用福清小山東———平潭娘宮的橋位方案。大橋定位為跨海公路橋樑,路線全長4825.15米,其中橋樑長3480米、接線長1345.15米,全線採用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與橋樑寬度均為15米,雙車道通行,設計行車速度為80公里/小時。大橋建成後可滿足5000噸級海輪的通航要求。
2005年12月26日—27日
省發展改革委在福州主持召開了《福州平潭海峽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工可報告”)省內審查會,省直有關部門、福州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設計單位代表和特邀專家共35人參加會議(名單附後)。會議聽取了設計單位(省交通規劃設計院、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關於“工可報告”編制情況的介紹,並分組進行了討論(專家組諮詢意見附後)。會議認為,設計單位提交大會審查的“工可報告”達到了交通部1988年頒布的《水運、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要求。紀要如下:
一、建設的必要性
擬建的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是溝通平潭島與大陸的唯一橋樑,是省道305線跨越平潭海峽的重要橋樑。福州平潭海峽大橋的建設對完善省道路網布局,改善平潭島交通條件、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提高國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積極意義。因此,建設福州平潭海峽大橋是十分必要的。
二、交通量預測
“工可報告”利用高速公路OD調查資料採用四階段交通量預測法進行交通量預測,預測方法正確,預測結果可信,可作為確定項目建設標準和規模的依據。
三、建設方案、規模及技術標準
(一)擬建的平潭海峽大橋起於福清小山東,跨越海壇海峽,終於平潭娘宮。“工可報告”推薦的橋位方案與省道305線順接、接線較短、投資較省,同意推薦的橋位方案。項目全長4825米,其中橋樑長度3470米,兩端接線長1355米。
(二)為了適應經濟發展和區域交通量增長的需要,同意“工可報告”推薦的福州平潭海峽大橋建設標準,即採用設計行車速度80公里/小時的二級公路標準,兼顧非機動車道,橋面寬度17米,接線路基與橋面同寬;橋下通航5000噸級海輪(以國家交通部審批的標準為依據)。橋樑設計荷載採用公路—Ⅰ級。其他技術指標按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執行。
(三)“工可報告”推薦的橋型A方案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在下一階段設計中應進一步最佳化橋型方案,充分吸納當前先進的建橋理念和施工工藝水平,兼顧景觀要求,同時進一步深化橋樑抗風、抗震、防撞和耐久性要求等專題研究。
四、有關設計方案
(一)請業主單位配合設計單位專題研究大橋兩側附設水管和電線問題。
(二)擬建大橋海壇海峽通道,在下一階段設計中應進一步落實跨海橋樑防颱風和防腐等特殊要求。
(三)海峽大橋施工技術複雜,應充分借鑑國內外其他橋樑的施工經驗,進一步完善施工組織方案和技術方案。
五、工程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一)原則同意”工可報告”投資估算編制方法,請設計單位根據專家和與會代表意見,進一步最佳化設計方案並對投資估算作相應調整。資金來源包括申請交通部投資及省、福州市多渠道籌措。
(二)請福州市結合大橋兩端接線情況考慮設定收費站的位置,具體收費事項報請省政府批准。
六、原則同意項目建設工期三年。
七、其他
(一)請業主單位抓緊做好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二)請設計單位根據專家和與會代表意見,結合本橋特點,對橋面路幅布置進一步最佳化,以更好地滿足功能要求。
八、請設計單位根據會議紀要並充分吸收專家組意見抓緊修編“工可報告”,以便上報國家審批。

附屬檔案:專家組意見

參加會議人員名單:
專 家:范立礎、王鏞生、林國雄、彭大文、黃文機
陳寶春
省發改委:潘乙凡程錦龍、王忠
省交通廳:程辛錢、許永西、陳建忠、王中
省高指:漆光榮、鄭蔚瀾、楊傑
省國土資源廳:吳世魁
省水利廳:王學銘
省林業廳:洪端芳
省地震局:朱偉強
福建海事局:林孝鴻
省公路管理局:楊肩宇、林國仁、郭愛民
陳蘭英
福州市政府:黃序和、張水健、徐強、
吳旭東
福州市計委:鄭炳炎、林永流、陳國松
李陳彬
福州市財政局:陳煒
福州市交通局:董澄、劉選華、陳國雲
陳漠
福州市國土局:付振光
福州市水利局:林凱
福州市環保局:高斌、汪示升
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陳國生
平潭縣政府:俞建春、陳忠潮
平潭縣計委:俞旺強
平潭縣土地局:周仙
平潭縣交通局:方天發
平潭縣環保局:林玉成
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王麒、楊曉浜
省交通規劃辦:陳培健、柯振明
省電力公司:曹捷
省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高景鋒
省交規院:楊建宋、祝敏芳、劉海青
張子閩、林國平、洪錦祥、鄭偉
福州市交建公司:王燕華、黃錦秋
平潭海峽大橋公司:丁玉仁、陳學棟、許韌
記錄:王忠
2005年12月28日
平潭海峽大橋項目的建設單位已向海洋管理部門提出用海申請,擬申請用海面積18.9公頃,這標誌著該項目歷經13年的前期籌備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2006年5月12日
平潭海峽大橋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交通部專家預審。
平潭海峽大橋和福州繞城高速公路都是福州市2006年的主要交通工程,計畫今年年底開工。平潭海峽大橋起於福清小山東,跨海壇海峽,經北青嶼至平潭娘宮,路線全長4825米,其中橋樑長度3480米,接線長度1345米,工程總投資約9.5億,年內計畫完成投資0.5億元,預計2009年底建成通車。此前,有關部門曾公開向社會徵求對這兩個交通建設項目的意見和建議。
2006年10月16日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交《關於上報平潭海峽大橋項目資金來源調整方案的補充請示》 (閩發改交能〔2006〕857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5年10月鈞委以發改交運〔2005〕2107號批准我省平潭海峽大橋項目建議書。根據鈞委項目建議書的批覆精神,我省組織編制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於2006年2月以閩發改交能【2006】70號文上報鈞委審批,其中資金來源申請交通部專項資金1.5億元。交通部2006年8月向鈞委報送審查意見(交函規劃【2006】310號),安排交通部專項基金投資0.77億元。根據交通部投資變化的情況,經我省研究,將平潭海峽大橋項目資金來源調整為:項目總投資10.4億元,其中交通部專項基金0.77億元,我省自籌資本金3.55億元(其中省級投資0.8億元、福州市、平潭縣自籌2.75億元),項目資本金合計4.32億元,占總投資的41.5%,其餘6.08億元申請銀行貸款(中國銀行承諾5.355億元、中國民生銀行承諾4.1億元)。以上資金均已落實,懇請鈞委支持批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附屬檔案:資金承諾函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2006年10月24日
《福建省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暨“十一五”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規劃》出台,就加強海島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明確提出,結合海堤、漁港建設,加快海島公路、交通碼頭、跨海通道改造建設,重點建設沿海大通道、廈門東部跨海通道、平潭海峽大橋、廈漳跨海大橋等。
2006年11月14日
關於平潭海峽大橋初步設計省內審查會的最新討論結果:平潭海峽大橋將於明年初動工建設,路線全長4.975公里,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橋面寬度17米,力爭2009年12月底建成通車,大橋建成後可滿足5000噸級海輪的通航要求。
工程總投資約11.67億元,工程位於305省道平宏線路段,起於福清小山東,跨海壇海峽,經北青嶼至平潭娘宮,與省道305線娘宮至城關公路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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