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民政局

常山縣民政局,是主管全縣社會行政事務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承擔救災救濟、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雙擁優撫安置、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區劃地名、大中型水庫移民管理、老齡等工作。 負責全縣抗災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並檢查監督使用情況;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統籌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負責農村五保戶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特殊對象的救濟和補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工作。 制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及結對幫扶工作,指導慈善事業;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指導工作。

機構簡介

常山縣民政局,是主管全縣社會行政事務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承擔救災救濟、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雙擁優撫安置、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區劃地名、大中型水庫移民管理、老齡等工作。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幫助指導下,我縣民政工作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全面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職能,銳意改革,求實創新,各方面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明顯成效。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專項救助為支撐,以社會幫扶、慈善救濟為補充,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已基本建立並不斷深化完善。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進一步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農村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畫”、“孤殘兒童康復明天計畫”等深入推進,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救助。城鄉社區和基層政權建設全面加強,和諧社區創建活動成效明顯,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民眾的民主政治權利依法得到維護。民間組織管理有序開展,發展了一批行業協會和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服務功能進一步增強。積極穩妥開展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工作,認真組織實施中央直屬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處理六年規劃,庫區和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探索建立社會化雙擁工作新機制,軍政軍民關係更加鞏固,省級“雙擁模範縣”創建工作穩步推進。重點優撫對象優撫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和醫療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地名管理、婚姻登記、殯葬管理等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有序推進。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我縣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機構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工作;負責草擬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制訂全縣民政工作年度計畫和長遠規劃;負責文秘、信息、宣傳、監察、督查、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人事教育、工資、辦公自動化信息化、離退休幹部管理、代管退休人員管理、綜合性會務、車輛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指導鄉鎮民政組織建設,負責鄉鎮民政助理員業務培訓;指導、監督全縣民政行政執法工作、民政普法工作和政務公開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計畫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預算內民政事業經費的籌集、分配、使用、管理、檢查和監督;負責全縣民政業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控購物資和會計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全縣在鄉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公費醫療的內部審查、結報;協助有關科室對鄉鎮村的各種民政經費的檢查、管理、督促;負責民政系統財務、統計、業務的指導培訓工作。
優撫安置科(縣雙擁辦)
負責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參戰民兵、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貫徹落實優撫政策,褒揚革命烈士,上報烈士稱號和傷殘登記的評定,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復員幹部、退役和轉業士官、退休志願兵(士官)、退伍義務兵、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協調軍退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年度雙擁計畫的起草工作,做好雙擁領導小組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辦理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決定的事項;負責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繫、協調工作。負責雙擁活動資料的收集匯總工作;負責與各縣(市、區)雙擁辦公室聯繫,檢查、指導各部門、各鄉鎮雙擁工作;調查研究雙擁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建議和措施;掌握全縣及駐常部隊雙擁工作情況,負責情況溝通與交流;負責起草雙擁工作檔案;負責考核、驗收、監督、管理、指導創建雙擁模範城(鄉鎮)和單位;承辦縣擁領導小組和上級雙擁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宜。
救災救濟和社會福利科
負責全縣抗災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並檢查監督使用情況;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統籌管理全縣社會救濟工作,負責農村五保戶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特殊對象的救濟和補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工作。調查研究革命老區建設情況,協調、指導老區扶貧工作;監督檢查老區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農村老黨員、老交通員、老游擊隊員的生活困難補助。制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及結對幫扶工作,指導慈善事業;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指導工作。負責制定社會福利彩票發行計畫、組織福利彩票發行工作和負責福利資金的管理工作。貫徹、宣傳、落實上級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規,提出本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計算制定最低生活保障金預算方案,交縣財政額定;依據法規要求,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動態管理,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審批工作;隨時檢查審核低保對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相應的辦法;根據我縣的經濟發展情況和上級的要求,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調整我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的台帳、檔案,並進行信息化管理。
社會事務科
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倡導文明婚俗;負責收養登記工作;擬訂殯葬發展規劃和政策,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委員會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培訓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辦鄉鎮、行政村及居委會等行政區域的設立、撤消、更名、駐地遷移及界線變更的調查、規劃、踏勘、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指導地名檔案管理和地名圖、書、志的編纂工作。
民間組織管理科(行政許可科)
承擔本部門全部行政審批職能。其中:行政許可事項5項: ①成立社會團體的籌備許可;②社會團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③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註銷登記;④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⑤建設殯儀服務設施、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設施的審批。負責起草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地方性規章草案;負責本縣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查處打擊非法民間組織;指導和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參與協調各社團、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工作;承辦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爭議仲裁及行政複議;積極培育為政府職能轉變所需的中介性民間組織,倡導舉辦為民眾、為社區服務的公益性民間組織,引導發展自律互律組織,提高民間自我管理水平;組織開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方面的調研、經濟交流、業務培訓和評比等工作。

單位地址

常山縣天馬鎮文峰西路12號民政大樓(人民醫院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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