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管理

市場管理

市場管理是指國家利用行政、法律手段和經濟措施,對生產者和經營者在市場上從事的商品交換活動進行行政監督管理。在我國,市場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其任務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活動,做好市場服務工作,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活躍城鄉經濟。管理的原則是“管而不死,活而不亂” 。做到行政手段、經濟措施和思想教育、市場服務相結合。

基本信息

主要內容

①取締投機倒把,保護合法貿易;

②實行企業登記,確定企業的法人地位,保護合法經營;

③管理經濟契約,監督契約執行,保護經濟當事人的正當權益;

④註冊和管理商標,取締侵犯或假冒商標的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

⑤管理食品衛生和藥物,以保證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⑥管理集市、交易市場、貿易中心、交易所等集中交易的市場的經濟秩序,以保證交易的正常進行;

⑦管理外地採購和外地推銷,以維持所在地的市場秩序,保證地區貿易的正常進行等。

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市場管理,與資本主義的市場管理不同。其任務是通過管理好社會主義統一市場,活躍和發展商品流通,達到促進生產、保障供給、繁榮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目的。在中國,現階段市場管理的總原則是:“活而不亂,管而不死”。

沿革

國家為了維持市場的經濟秩序,以行政力量對市場進行的強制性干預。

自從有了國家以後,便有了市場管理。在中國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市場商品流通和商業的發展,就有了明顯的市場管理制度。據《周禮》記載,當時市場設有管理的長官“司市”,下設管理出租地皮的“載師”、管理出入市場貨物的"閭師"、辨別貨物真偽的“胥師”、管理物價的“賈師”、維持市場秩序的“司虣”、檢查服飾和物品是否合乎規格的“司稽”、驗證成交的證券書契的“質人”、專司收稅和罰款的“廛人”等官吏。但是,系統的、嚴密的市場管理,卻是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市場商品流通和商業的空前發展以後才逐漸形成的。為了保護資本主義商品流通和生產的正常進行,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在市場行政管理方面,資本主義國家制訂了許多管理條例。在社會主義社會,仍然存在著商品經濟,存在著市場,同樣需要有市場管理來保護社會主義商品流通和生產的正常進行。就維持市場正常經濟秩序來說各個社會形態下的各種市場都是需要的,但管理的性質和目的各異,內容和手段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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